【明慧網2004年3月29日】2002年5月30日,寧江一分局政保科長孫炳仁、副科長馮國柱夥同110刑警大隊隊長等,早晨8點多鐘在江南油田職工醫院門前非法綁架了大法弟子:王建民、王小新、王曉光。其中王建民被判四年刑,現押何處不詳。王曉光被迫害53天後人事不知,被保外就醫,至今流離失所不知去向。王小新被強迫違心地與大法決裂後釋放。 王曉光被迫害事實經過: 2002年5月30日,王曉光從鄉下到市裏來找孩子,在油田醫院門前正好遇到同修王建民,8點多鐘不知甚麼原因就被七八個人著便裝的人用三輛轎車非法綁架到江北寧江一分局。當時綁架到一分局政保科後馮國柱將王曉光的腰帶解下,王曉光向他們講真相,他們根本不聽,還口出髒話罵大法。搜去摩托羅拉手機一部(新的價值1300元)隨身聽一個,充電器一個,傳呼機一個,現金870元。 馮國柱、孫炳仁、刑警大隊長等4人給王曉光戴上背銬,上掛繩(大掛)用腿頂住後背,往上提繩,痛苦無比,然後幾個人手裏拿著警棍不分身上、頭上到處亂打,馮國柱還用大頭針扎王曉光,強迫威逼他交待同修的事情。後王曉光被強行送松原市看守所迫害,進所後王曉光因惡警用刑重,使他頭暈倒地,後來不知幾天,先是惡警獄醫付××、王××。給他注射不知甚麼藥物,每次9瓶(大瓶)需一天一宿才能點完,使這個原本就沒有病的大法弟子,被他們迫害得站不起來。後惡警又加重了注射藥物的迫害,每次9瓶計三次。 後來惡警發現王曉光不行了,口吐鮮血,犯人報號,先後二次將生命垂危的王曉光又戴上了三十斤重的腳鐐被送不知甚麼醫院檢查,回來後獄醫付××惡毒地說:檢查沒病,裝的,告訴犯人別慣著他。後來犯人用鐵釘往王曉光的腳趾蓋裏釘,往王曉光的身上撒尿,在面前放屁等,野蠻灌食兩次。第一次灌食插鼻管時使王曉光的鼻子流血,灌的都是濃鹽水。 劉科長告訴鋪頭要嚴加看管,每二小時換一個人,嚴密監視觀察王曉光的呼吸,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第二次灌食和第一次一樣,惡警用打火機燒王曉光的腳心,看是否裝的,邪惡至極。白天將王曉光放到大面上,晚上犯人就將王曉光用腳下踹到廁所門口,昏迷的王曉光只能蜷著腿半躺著,犯人小便時都撒到他的身上臉上。 奄奄一息的王曉光在松原市看守所被惡人迫害一個多月後,又被判三年送吉林九台勞教所迫害,因王曉光生命垂危經九台勞教所的法醫鑑定開了精神不正常神志不清拒收的單子。拉回松原看守所繼續迫害。後來王曉光的內弟知道此事找到公安要人,警察非法勒索他內弟3000元錢做抵押金,才讓他接王曉光回家。回來後王曉光曾幾次昏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