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3月28日】 張克(原木蘭縣委書記)現調走,在任期間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惡人之一。 肖波(原公安局長) 聶中奎(原公安局副局長、迫害法輪功學員) 1999年11月他指揮惡警到大法學員家抄家和抓捕大法弟子,11月2日他親自帶人到吉興鄉去抓捕大法弟子,並把大法弟子關進看守所讓這些善良的好人與刑事犯和殺人犯關在一起。2000年2月,聶中奎又帶領惡警孫凱等人去北京抓捕進京上訪學員,對大法弟子非法搜身,沒收錢財,並且對女學員搜身,而且還毆打大法弟子,在任期間對木蘭縣大法弟子進行迫害起到主要的作用。指揮惡警對大法弟子進行抓捕,超期關押、高額罰款,犯下不可推卸的責任。 張文喜(原公安局政保科科長)現已退休,此人在任期間多次帶領惡警對大法弟子進行抄家抓捕,在提審時動用酷刑毆打大法弟子(其中包括老年大法弟子),並且利用手中權力勒索大法弟子家屬,如果不給其送禮,就超期關押,此人勒索錢財達數萬元之多,是主要惡人之一。 孫凱(原木蘭縣公安局政保科副科長)現已退休,在任期間夥同政保科長張文喜,多次帶領惡警對大法弟子進行抄家抓捕關押,毆打大法弟子並且勒索錢財,否則就是不放人,勒索錢財數萬元之多。經常在大法學員面前謗師謗法,犯下許多罪行,罪責難逃。 孫長利(木蘭縣公安局惡警)此人曾多次夥同惡警對大法弟子進行抄家抓捕,並毆打大法弟子,經常謗師謗法,至今未改。 劉曉春(公安局副局長,主管迫害法輪功)自他上任以來,他親自帶領惡警到大法學員家,進行抄家,非法抓捕並長期關押,對抓捕的大法學員高額罰款,致使多人被非法勞教,5人被非法判重刑,商貴民14年,於友10年,藍玉榮10年,李孝忠7年,董蓮鳳9年,有3人被逼流離失所,劉曉春並對親屬勒索錢財,此人不知悔過,現在仍對大法進行犯罪。 平祥(原木蘭縣第一看守所所長)此人在任期間對大法弟子超期關押數10人,對大法弟子進行迫害。在這期間打死一名刑事犯人,而被關進巴彥看守所,其家人用30多萬元將其保出。 楊海林(木蘭第二第二派出所所長)、肖國峰、江鵬飛(木蘭鎮第二派出所警察)。2004年3月3日上午, 肖國峰、江鵬飛二人到大法弟子家滋事,干擾大法弟子的正常生活,當離開時,正好碰到路過此處的大法弟子季鳳琴,把季鳳琴強行抓走,後來在所長楊海林的率領下,對季鳳琴非法抄家。並把季鳳琴關進看守所。眾所周知,大法弟子以真善忍為做人的標準,無論在甚麼情況下都要做好事,做好人不做壞事,不做危害社會的事。然而,就是這樣的好人,走在街上無故被抓被迫害。這是甚麼警察?執行的甚麼法律?警察應該抓壞人,抓破壞社會治安的壞人,不應該抓好人。 張立軍(原吉興鄉派出所所長),此人在任期間,經常派人到大法弟子家干擾抄家及抓捕,2002年4月,張帶領惡人將去親戚家參加婚禮的商貴民夫妻二人抓捕送進看守所關押,後來商貴民被判重刑14年,接著張立軍又派人多次到大法弟子孟令久家去抓人,給其家人孩子帶來許多痛苦,將大法弟子孟令久逼迫流離失所。 曹林(原吉興鄉派出所指導員)此人曾多次帶人到大法弟子家抄家、抓捕、干擾。 李長軍(吉興派鄉出所警察)幾年來他曾多次夥同其它警察,對大法弟子進行抄家、抓捕多名大法弟子,經常謗師謗法,對大法進行犯罪。 許波(吉興鄉派出所警察)曾多次參與對大法弟子進行抄家,抓捕大法弟子,對大法弟子侮辱、謾罵,經常謗師謗法。 王兆友(吉興鄉派出所警察)多次到大法弟子家進行抄家,抓捕、騷擾大法弟子。 朱學文(原吉興鄉黨委書記)此人在任期間,經常指使惡人對大法弟子進行騷擾、抓捕並將大法弟子逼迫流離失所。 李德春(吉興鄉派出所司機)自1999年以來,此人經常開車與其它警察去大法弟子家進行抄家抓捕,干擾大法弟子正常生活,並對大法弟子侮辱、謾罵,經常謗師謗法,至今未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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