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3月21日】同修仙慧和李明寫的《關於大陸弟子在反迫害中增強法律意識多運用法律知識的一點建議》,對我啟發很大。尤其在揭露邪惡和講清真象中有了明確的思路。在過去講真象時,與對方講了很多,他(她)們還是很難徹底明白邪惡的政治流氓集團為甚麼迫害我們和我們為甚麼是被迫害的,沒有足夠的法律依據。他(她)們反倒認為我們是違法的。對於人權、信仰,他們似乎很麻木,甚至他們自己遭受迫害時,也是用“人家嘴大,我們嘴小”等原則忍氣吞聲。人們被政治流氓集團搞得好壞不分,是非不明,敢怒不敢言,不懂得運用法律來討回自己的權利和公道,邪惡才敢橫行。 兩位同修的建議非常好,我想再補充一點想法:是不是可以讓有法律知識的同修(律師、法官及從事法律專業的人員)系統地把邪惡迫害我們所違反的所有法律條款和章節製成傳單和小冊子。在全中國乃至全世界向世人用法律條文為依據來證明:迫害我們的一切手段及行為都是違法的,有章可查的。讓世人及眾生真正認清是非,在道德、良心和法律方面來一個全民大公審,儘早實現師尊教誨我們的全民反迫害,徹底結束舊勢力黑手和爛鬼對正法的干擾和邪惡流氓集團的迫害。 僅為個人一點想法,不當之處敬請同修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