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3月21日】 親人們,你們好: 我是五常市居民,我和你們一起生活了48年。現在因為堅持我自己的信仰已被邪惡迫害得夫離子散、流離失所,有家回不去,更無法和你們見面。在你們當中有著我相知、相識、相聞的親人、朋友、同學和鄰里。自此,我深知我有責任和義務向您彙報一下我的真實情況,以釋掛懷。 84年4月我被調入某單位任會計(28歲),由於頭腦聰慧,被公認為是一個精明強幹的女人,也曾自認為剛直不阿,所以玩世不恭,愛打抱不平,在世海的爭爭鬥鬥之中也曾是個強者。那時在我人生的字典裏根本就沒有“忍”字,不懂得甚麼叫“退一步海闊天空”,活得很累。又患有腦神經痛、風濕、雙腎多發性結石、子宮功能性流血等多種疾病,做過兩次搶救性手術,常年不斷地吃藥、點滴、住院。由於輸液的次數過多,我的兩隻胳膊及手背的血管已承受不了針頭,最後只有腳背可紮了。每年要花掉醫療費用3-4千元,常年承受這病痛的折磨。犯病期間家中無人時連水都喝不到嘴,幹一點家務都腰酸背痛,呻吟不停,所以家裏的一切家務都由丈夫負擔。 96年8月的一天晚飯後,我丈夫對我說“我這有一本書,你看看吧。”由於我酷愛看書,也沒問就接過來。一看是《轉法輪》也不知道是本甚麼樣的書就看了起來。(我是一個甚麼都不信,進廟都不燒香、拜佛的人),一連看了半本後,被書中“真、善、忍”的法理所震撼。第二天上午又通讀了後半本,使我明白了許許多多人生當中一直困惑不解的難題,得知這是一本教人向善修煉的寶書,同時也把我帶向了人生轉折的十字路口。 書中的真理使我嚮往,現實的利益又使我難以割捨。在一個月的時間內我沒有煉功,卻每天都在看書。法輪大法的法理像一股清泉,滌盪著人心,淨化了我的心靈,使我毅然地走上了修煉這條路。決定後,在單位的餐桌上我向單位的領導和全體同事宣布:從現在起我決定修煉法輪功了,並講“真善忍”是法輪功修煉的準則,更是宇宙的法理。我們煉功人必須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首先是修心性,得有大善、大忍之心,做到是修,無私無我,遇事替別人著想,不殺生等等,能夠使人道德回升,請領導和同事們支持和檢驗,以後單位來客人和我沒業務關係的,不要讓我作陪了。 記得修煉後遇到的第一件事就是家裏糊窗縫,當剩下一扇窗子的時候沒有了漿子也就使我犯了難。(從82年當會計以來我從未掏自己腰包買過),我單位的卷櫃上放著許多大漿糊,從單位走到我家也就5分鐘的路程。我想到事情雖小卻反映著一個人的心性,作為一個修煉人就得謹遵師言:“我們還講了,我們人人都向內去修的話,人人都從自己的心性上去找,那做得不好自己找原因,下次做好,做事先考慮別人。那麼人類社會也就變好了,道德也就回升了,精神文明也就變好了,治安狀況也就變好了,說不定還沒有警察了呢。用不著人管,人人都管自己,向自己的心裏找,你說這多好。”(《轉法輪》329-330頁)我們每年年底前都要付一些欠賬,96年12月份市武裝部飯店的老闆娘來催帳時,順手放在我抽屜裏一個信封,(在過去這些被視為正常),下午我到她飯店還給她時,她以為我嫌少。我講了我是修煉人了,我們煉功人要按高標準要求自己,你要不收,欠你的帳我就不給了。後來凡是來人送禮我都善意的婉言拒收。 煉功後我變得一身輕,身心都得到了淨化,嘗到了沒病的滋味。是法輪大法使我改變了人生的目標,放棄了那種爾虞我詐、互相傾軋的人生觀,進而變得坦蕩、真誠、豁達和祥和。95年春季我女兒12歲,患上了類風濕性關節炎,雙腿的關節處全部腫脹變形,不能走路,每天上學都得接送。湯藥、面子藥、藥酒、片藥一天三遍的吃,一年也不見效,我經常陪著孩子流淚,真是痛苦極了。可我們夫妻煉功不長時間,我女兒的病竟神奇的好了!過後有許多人打聽這病是怎麼治好的,我告訴他們原因,竟沒人相信。我知道現在的人不是親眼見的就不相信。煉功後七年半的時間裏我們一家人都再沒吃過藥。僅我一個人就為公費醫療省了二萬多元的費用。每當我在街上看到一步走不了一寸路的腦血栓患者時,我的慈悲就油然而生,我多麼希望他(她)們也能和我一樣得到這份福分啊! 當我找到了生命的內涵,得到了健康,過著充實幸福的生活,遵師言用心去做一個好人中的好人時,邪惡卻容不得有這上千萬的好人存在。99年的7.20江××出於一己私利,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血腥鎮壓,原本教人向善、使人身心健康的功法被誣陷成了“×教”,法輪功學員遭受了空前的迫害。我們夫婦也上了市裏610的黑名單,遭受每三天一小查,五天一大查的騷擾,成了被監視的對像,攪得家無寧日。 強制改變不了道德昇華的人心和對真理的赤誠追求,對法輪功的迫害於國於民都是有百害而無一利的,我決心以我的真實感受行使憲法賦予我上訪的權利,實事求是的去北京向領導講真話。2001年12月5日我同丈夫一起去了北京,在投訴無門的情況下,只好到天安門去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被廣場上密集的警察抓上警車,被市公安局接回後非法關押在拘留所20天,並被市紀檢委非法開除黨籍,降二級工資,扣除年終工資一個月,610、公安局非法罰款6千元。 2001年臘月二十六晚6時許,我正在家同兒子一起看動畫片(我丈夫因發放真象資料被非法綁架到看守所,後被送哈爾濱長林子勞教所非法勞教),突然門鈴暴響不停,我關燈往窗外一看,一輛麵包車正用燈照著窗口,房門被砸得亂響,我兒子被嚇得大哭,幾分鐘後門被砸開,闖進了七、八個曙光派出所的警察,進屋後不容分說就抓人搶東西。我請求他們允許我打個電話找個親戚來陪孩子,卻被他們粗暴地拒絕了。就這樣我被非法綁架並抄家。鄉親們啊!數九寒天,深更半夜,被綁架了母親,嚇得大哭的一個十歲的孩子被孤零零的扔在了家中,是何等的淒慘!我當時想:不知道他們是人民的公僕還是土匪,也不知道他們是否有父母、兒女?竟如此的喪失了人性!我被綁架到派出所後又被女民警非法扒掉衣服搜身(不知搜甚麼)。他們又強行給我錄像,後來才知道是他們要撈政績,又拿了東西上我家去製造假錄像,上了電視新聞,製造謊言,說我是甚麼組織者,正在家煉功等等。當我被送到看守所時才知道,這是他們為了配合製造自焚偽案而進行的一次大搜捕,三個看守所一夜間裝滿了大法弟子。610、公安局的局長、政保科人員每天像走馬燈一樣穿梭不停地對煉功人進行精神迫害,企圖強迫善良的人們放棄修煉。“誰不煉出來,放你出去”每當我聽到走廊中傳來這種喊聲時,就會想起渣子洞牆壁上那首“……爬出來吧,給你自由!”的詩句,真是令人感動可悲!他們的政策是:說不煉還不行,還得寫保證,還要罵我師父,說上當受騙,最惡毒的是還得從師父法像上踩過去,不然就送勞教所。一些家屬怕親人被送走,就都來勸、罵,有的還打,真是恐怖至極呀! 我被非法關押期間,他們硬說我是組織者,要立專案。由於承受著夫離子散和他們不斷製造的精神上的迫害,在被非法關押二個月的時候頸的上部兩側對稱長了兩個癤子(稱砍頭),疼得我8天8夜沒能閤眼,膿血齊流,人瘦得不像樣子。人家說這是一種要命的東西,可我除了用衛生紙擦擦外,沒用任何藥物就好了。我的哥哥們看我被迫害心疼我,拿出一萬元錢上下送禮,我也違心的說了“不煉了”[注],610的劉小玲卻說“押死也不放!”。我哥又通過其它關係,以“劉小玲欠外債不還應拘留”為條件,才同意放我。610和政保科的人卻揚言說我出去也沒用,不到10天還得抓進來。我被放後,他們就沒有停止對我的搜查、追捕,使我被迫流離失所。派出所通知學校不給我兒子開轉學證明,剝奪了一個孩子上學的權利。由於抓不到我,610又串通單位扣發了我的工資。(我在2001年底已辦了退養手續,這是我應得的勞動報酬)。 2002年9月末我丈夫在長林子勞教所絕食三個月後被送回。2002年臘月二十六也被非法綁架,受盡各種迫害後,又被非法判刑十年,現關押在呼蘭監獄。 親人們!以上是我赤誠追求真理前後的真實經歷。有朋友覺得我很傻,告訴您,經過7年多的修煉,我不是傻了,而是變得更加聰明、智慧了。時至今日,我為我的選擇而感到欣慰和自豪,現在全世界有上億人煉法輪功,遍及60多個國家,獲得上千個褒獎。只要走出中國大陸,就可以看到到處都是煉功和講真象的人群。每個人只要用心想一想,就會明白60比1的含義,就不會被謊言所迷惑。在江氏的權力範圍以外的任何國家都沒有“自殺、自焚、殺人”的事情,相反在世界各國法輪功的修煉者都享有和平、祥和的美譽。 在這裏我也真誠的奉勸那些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的人們:請你們認真地審時度勢,冷靜地了解一下法輪功,你們的責任是懲惡揚善,你們也是被欺騙的受害者,真象未顯,趕快回頭,我們會原諒你們的。善惡有報,絲毫不差,不要因自己的惡行累及家人遭難!同時我也正告那些參與迫害大法弟子仍不思悔改的惡人們:國家法律找不出一條說法輪功犯法,信仰自由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我們會在適當的時機起訴你們!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於2003年1月20日正式成立,對於迫害法輪功的機構、兇手,不論天涯海角,不論時日長短,必將追查到底。海外法輪功學員已經在美國、西班牙、德國、加拿大、韓國等多個國家把江××告上法庭。歷史將證明:正信壓不垮,蒼天不可欺,善惡豈能不報?!只爭來早與來遲。 黑龍江五常市法輪功學員 張喜華 2004年3月8日 [編注]署名嚴正聲明將歸類發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