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3月20日】我和父母是1999年初開始修煉法輪功的。修煉前,我患有腰痛病,母親患有風濕性關節炎、腦動脈血管硬化等病。修煉以後,我和母親的病完全好了,父親的身體也有了很大改變,而且我們煉功後,人也變得豁達了,家庭越來越和睦。 1999年7月20日,江××發動了這場對法輪功的邪惡迫害。父母在壓力與邪惡謊言的欺騙下停止了修煉,他們健康的身體很快又不行了,又都成了藥簍子。 2000年6月份我去北京上訪。在河北被截回,被非法關押在鞏義市拘留所三個多月。其間邪惡之徒為了達到江××的「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目的,把我們幾名法輪功學員拉到鞏義市體育館開我們的公審會,沒想到這種文革期間慣用的伎倆會用在我身上。我被釋放後家人告訴我,為了讓我早日出來,家裏被敲詐了好幾千元。 回到家中不久,惡警又要綁架我,說我資助其他法輪功學員錢。天下竟有如此荒唐之事:我助人為樂,反而成為遭到迫害的藉口。我被迫離家出走。我走後第二天,去了一車武裝警察抓我,沒抓著,把我的辦公室翻的亂七八糟。在這期間,惡警想通過竊聽電話抓我,但沒有得逞。 2001年剛過完春節,鞏義市新化路街道辦想盡一切辦法要找我,為了找到我,竟然把我母親和我愛人關了起來。由於我愛人(不修煉)以頭撞牆抗議,才把他們放了。十幾個人天天在街上找我,一次我正在街上打電話,被他們發現綁架到了洗腦班。在洗腦班,我和其他同修被他們罰站,從早上8點多站到晚上十點多,連中午、下午吃飯都是站著吃。我在洗腦班被非法關押了七十天,家裏被勒索三千元錢。然後我被送到了拘留所,在拘留所我給其他人講法輪功真相,他們都很同情,認為江××不該迫害好人。在拘留所我被關了兩個月,2001年6月28日又被送到了鄭州市白廟勞教所,法律在這些人眼裏成了廢紙。 在白廟勞教所,我發現那些惡警為了得到區區一點獎金,失去了人最基本的道德底線。他們強迫大法弟子看污衊大法的錄像,指使犯人侮辱我們、找藉口迫害我們。一次我們要求集體練功,被惡警楊紹鋒指使犯人對我拳打腳踢、並對我加期四個月。還有一次我立掌,被惡警拉到辦公室,由政委彭建國指揮,以韓洪濤為首的幾個惡警用多根高壓電棒電擊我。還有一次我制止犯人打人,被幾個犯人拖到空房裏,用木棍打我幾十棍,身上被打成了紫黑色,腫了多天未消,犯人打我時說:隊長讓我們收拾你。 2002年6月28日,我到期後被鞏義市新華路街道辦惡人丁紅召接回,強行把我送到了鞏義市戒毒所。在戒毒所,我為了抗議迫害,有次乘倒便桶之時往外邊跑,但半路又被他們抓回,把我銬到樹上近二十小時,手銬深深嵌進肉裏,幾乎把我痛昏過去。後來我絕食要求釋放,堅持了十二天,惡人非但不放人,反而非法判了我一年勞教。我的身體剛一恢復,他們就又把我送到了白廟勞教所,關進了五大隊。 五大隊隊長楊紹鋒為了「轉化」我,專門從三大隊調來了惡警郭五一(此人非常狠毒,用電棒電擊法輪功學員的陰部)。2003年12月9日下午,我被叫到辦公室,以宋延齡、郭五一、張文中,於保紅為首的幾個惡警,把我捆起來,用多根電棒,電我的全身。我只感到我的脖子、臉、耳朵、肚子、腳撕心裂肺的痛。我大聲地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好!」。他們就把電棒往我嘴裏塞。他們從下午二點多一直電到下午五點多,還不肯罷手,後來電棒沒電了,他們又從別的大隊借來電棒繼續電擊我。最後,我被其他犯人架到號裏,他們都用驚恐的目光看著我,我開始不知道是怎麼回事,一照鏡子才明白,原來我的整個臉都腫的變形了。我也認不出我了。 後來他們又多次毆打我、用電棒電我。有一次他們電擊我時為了增加導電量,把我捆起來,向我的身上倒水,然後把電棒打開塞到我身上,不停地電擊。還有一次是在2003年春節的前一天,當時,由惡警大隊長楊紹鋒坐陣,宋延齡、張文中每人手拿二根電棒電擊我,最後四根電棒都沒電了才住手,把我電的渾身傷痕累累,至今傷疤仍在。 2003年4月26日,白廟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暴力迫害,惡警宋延齡表現最為邪惡,一拳把我的鼻子打歪,血流滿身,一邊還當著滿屋警察的面無恥的說:誰迫害你了?誰看見了?沒有人迫害你。 其實身體上造成的創傷很快就可以恢復,但在精神上的創傷才是最嚴重的。 快要釋放時,我向新上任的所領導揭露對我的迫害。惡警隊長楊少峰、宋延齡知道後想辦法加我的期,但最後沒有得逞。八月份非法勞教到期後,街道辦丁紅召等人把我接回鞏義,又不讓我回家,把我關到洗腦班,我乘看我的二個人睡覺時,鐵門沒有鎖,跑了出來。丁紅召等人四處找,找不到我,最後他們欺騙家人說,讓我回來,不再抓我了。我就回到了家中,但上班沒多久,他們又要抓我去鄭州晚晴山莊洗腦班。我提前走脫了,至今流離失所在外。 以江氏政治流氓集團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是根本不講法律的。我只是千百萬受迫害法輪功學員中的一員。有多少法輪功學員為了堅持「真善忍」的正確信仰,被迫害的家破人亡。在中國有眾多法輪功學員仍在承受著邪惡的迫害。我呼籲全世界所有善良的人們能儘快制止這場踐踏人類道德,踐踏人權,踐踏法律的邪惡迫害,將邪惡之首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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