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3月2日】我是錦州大法弟子,九五年得法堅持「真善忍」不斷地修正自己,逐漸的在做好人,做更好的人,身心受益非淺,是師父,是大法給了我一個全新的生命。 然而就在這時,一場由江××個人發動對法輪功迫害的浩劫開始了,多少個家庭妻離子散,多少的孩子失去了父母。每一位大法弟子都經歷了一場前所未有的生死考驗。1999年10月8日,我踏上了進京上訪之路,後被當地公安分局接回,劫持在拘留所。一次我被提審到錦華派出所,所長是王惠(現以調離)狠狠地踢了我一腳,而且罵罵咧咧的。拘留到期時,指導員王建偉(現已調離)對我單位保我的領導說:「她愛人上次在拘留所欠600元伙食費,這錢不交人不能放。」它們這分明是在勒索錢財,把600元錢裝進了自己的腰包。從此以後,我便下崗了,當時趕上年底單位分大米、豆油等東西,一樣都沒有給我,理由是我被拘留;同時我愛人也下崗了,在當時的大陸到處都充滿了迫害大法與大法弟子的邪惡因素。 2000年5月中旬,火車站封鎖嚴重,車站到處都是警察,由於我們的身份證被沒收,所以我們一行5人,只好徒步進京上訪,路上我們腳上都起滿了大水泡,大血泡(其中有位80歲的老弟子)。 回到錦州後,錦華派出所立馬派人到我家進行騷擾,要求我去一趟派出所,當時我嚴厲地指責羅英濤、趙文,說:「我犯了甚麼法,非得聽你的調遣,你讓我跟你們走,就跟你們走?」當時我父母嚇壞了,說:「怎麼這麼跟人家說話。」 我說:「犯人怕他們,我不怕。」為了不嚇著老人,我去了派出所,而且我當時還帶著法輪章。一進屋一幫惡警說,「你也太膽肥了,啥時候,你還帶這玩兒意,給她搶下來。」結果誰也沒能搶下來,又找來了我單位政法委的人,讓我寫保證,不進京,不上訪,我拒絕了,並向他們講真象,後來他們把我放了。 2000年6月,我們搬家了,搬了家之後,錦華派出所也沒放過我們,經常到我的舊家盯哨、蹲坑,幾次放出風來騙我說要還給我曾押在它們那的1000元錢和身份證,其目的是想把我騙到洗腦班去。我識破了他們的陰謀,沒上當。看抓不著我,氣急敗壞的羅英濤將我在錦華的戶口不經過本人同意,私自強行遷出。 2000年10月,一位大法弟子做真象被抓,由於承受不住,說出了傳單是我愛人給的,當時錦州市610頭子李協江親自帶人到家抓我們,由於我打工,單位加班沒回來。我愛人及時走脫,並告訴了我,從此我們有家不能回,流離失所。我打工單位老闆心腸好,幫助了我,給我生活提供了很多方便,我非常感激他。幾個月後,我們租房子住,租房住期間,我發傳單,腿摔骨折了,我的正念很強,相信師父,相信大法,20天全好了,繼續做真象。 2002年8月18日,由於壞人舉報,我夫妻二人被白股派出所劫持,當時所長楊光帶著一幫人不容分說進屋就翻,收走了我的隨身聽和VCD等物品,我們去了派出所後,他們又重回我家繼續翻,把我家翻得底朝上。儘管這樣,做真象用的2萬多元錢,在他們眼皮底下都休想翻去,警察審問我們的光盤,傳單,做真象的工具哪來的,說出來就放了我們,我們一字不提,拒不回答。後又問還煉不煉,我說煉!就這樣把我們送入錦州第二看守所,我們用正念絕食先後闖出。回來後才知道我父母被它們勒索了2千元錢,從此我們夫妻二人又失去了工作。 以上是我被迫害的過程,幾年來大陸大法弟子每天都在承受著精神與肉體上的雙重煎熬和摧殘。我寫出自己的經歷,不僅僅是為了揭露邪惡,也想讓更多的世人看到這場迫害的邪惡本質,不再受謊言宣傳的矇蔽,讓更多善良的人們真正地了解法輪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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