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3月17日】我修煉前,脾氣很暴躁,動不動就罵人,身體不好,一年住幾次醫院,讓一家人不得安寧,活得也不開心。就在我活得最累的時候,99年3月我妻子得法後,她在家煉功,我也感到舒服。她說:你有緣,你也煉吧。於是我就開始了修煉。但看書的時間很少,因為我開了個日雜店,工作忙,所以我從未去過煉功點,都是在家裏煉。修煉後,我的身體一天比一天輕鬆,脾氣也改好了,子女們也高興,我兒子也經常幫我做些洪法的事情。 99年7月22日,煉功點被迫解散了。惡首江××發起了殘酷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運動。我堅信大法、堅信做好人沒錯。我真心修煉,師父淨化了我的身體。這麼好的功法怎麼會不讓煉呢?我要證實大法是最好的。於是只要有客人來,我就跟他們談電視、報紙上污衊法輪功的東西都是欺騙群眾的,那些惡毒的謊言是在害世人,我們的師父是來救度眾生的,是在教我們做好人。只要聽到的人相信,我就再給他們一份真相資料。我女兒在我隔壁開了個複印店,我利用這個便利條件印製了大量的真相資料,晚上就和妻子出去貼真相標貼。 2000年11月28日半夜3點鐘,我和妻子去貼真相標貼,貼了幾里路遠,還剩五張未貼,被當地派出所的巡邏警察發現,把我們帶到派出所,當天上午便送到新都看守所,我被刑拘七天後回了家。回家後,我繼續做我該做的事。到了12月28日,因為一位同修承受不住迫害,說出了我。下午便來了幾個成都的警察,氣勢洶洶的把我和妻子、兒子都帶到派出所,抬走了我女兒的複印機。提審我時,我始終不承認自己犯了甚麼錯,惡警就打我,把我雙手銬了一晚上。第二天又提審我,問我還有兩箱資料拿給誰了,我為了不連累同修,把所有的事都攬在自己身上(當時沒有悟道應該抵制一切迫害)。當天下午派出所把我們和北京來的三位同修戴上手銬,一起送到新都看守所,在看守所期間受到非人的待遇,吃的是水煮菜,爛米飯,幹的是牛馬的活,每天還要交四元錢生活費,其他犯人不交錢,只收法輪功學員的錢。就這樣被非法關押了45天後,被當地派出所接回。剛回家17天,又被派出所惡警楊懷忠把我和妻子騙至新都公安局,沒經任何手續就又非法送押了我妻子一個月,交了10000元的押金,一月後取保候審。我則被繼續關押到8月22日後,又非法判我勞教二年,送到綿陽新華勞教所。 到了勞教所,相當於到了人間地獄,管教、包夾不停的給你灌輸邪惡的東西,拖出去體罰、長跑,跑得上氣不接下氣,停下來馬上又開始給你灌輸污衊大法和邪悟的東西。晚上睡覺,兩邊都是包夾,根本不准與同修說話,更談不上切磋。就這樣身心都沒有得到過休息,昏昏沉沉的不知如何是好,我寫了“三書”,但我的心難受極了,每天都在流淚,我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每天都在怨我自己,整個人都變形了。過後妻子來看我時,鼓勵我:把所有的心都放下,師父是慈悲的,叫我摔倒了,爬起來繼續走,師父會原諒你的。我聽後心情好多了,重新振作起來了。到了2002年7月14日,我滿期了,回家後我立即寫了嚴正聲明:在勞教所期間,所說所寫一切作廢,堅定修煉。就這樣我又重新加緊學法煉功,我要加快彌補對大法所造成的損失,不斷地歸正自己,努力做好師父要我做好的每一件事,在正法路上走好每一步,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