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3月17日】我是一個普通的工人,在湖南省沅江赤山造紙廠工作了幾十年,妻子沒有工作,在家有病,而且一年診病的醫藥費需要幾千元,這事使我經常頭痛,思想上也背上了沉重的包袱。 97年的一天,一次偶然的機會,一位法輪功修煉者告訴她學法輪功好,通過修煉,可以祛病健身。就這樣,我妻子抱著一種試試看的心態修煉法輪功。說來也神奇,只煉了幾個月,她身上的各種疾病全都好了,後來她就堅持修煉至今。99年7月,政府開始禁止煉法輪功,取締法輪功。我妻子楊玉珍為了講句公道話,證實修煉大法好,於2000年12月17日去了北京講真象,被北京公安局拘留。 在我妻子上北京之時,當地派出所及本廠保衛科人員到我家抄書,沒收法輪功資料,並說要在經濟上搞窮煉法輪功的,讓他們沒有錢進京上訪。後來我妻子由北京公安局遣送回沅江,在楊四橋看守所關了兩個月之久,後由沅江610辦公室辦了40天所謂洗腦學習班,共計100餘天,總共花費近5000元,其中“罰款”2000元。 我有兩個小孩讀書,一個大學,一個高中,家庭經濟十分困難,就連該享受的低保金都沒有。廠長蔣某講:“煉法輪功的不能享受低保金,如果你妻子再煉法輪功,你的工作都保不住,要下崗。”在廠裏,廠領導與保衛科領導還強迫我簽字與法輪功決裂,不然就下崗。當時出於無奈,我只好違心地簽了字。 後來沅江610辦公室也採取了同樣手段,要法輪功修煉者簽字,“與法輪功徹底決裂”,才能回家,不然就不能回家。我妻子認為修煉法輪功沒有犯法,能祛病健身、淨化心靈,有甚麼不好。最後我考慮家裏無人照顧,在她不知道的情況下替她寫了所謂的保證書。 後來我才醒悟:學法輪功有甚麼不好,煉功可以祛病健身,而且要煉功者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做對社會有益的事,為甚麼政府這樣反對法輪功修煉者?我看是某個人別有用心。我真後悔,不應該代替她簽字。修煉法輪功,本來是強身健體、做好人,如果不允許這樣,而要讓壞人去稱王稱霸,那麼我們的社會怎麼安寧?在此,我宣布我所代替的簽字及我本人的簽字全部作廢。 從97年開始我妻子修煉法輪功至今一直沒有間斷,她在家裏每天煉功,至今沒有得過任何病,沒有吃過藥、打過針,而且安分守己,沒有做過違法和危害社會的事情。我希望政府以後要深入民間,維護正義,扶正道、滅邪惡,只有這樣才得民心,人民才能安康,社會才能進步。 沅江赤山造紙廠職工:吳永貴 2004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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