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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中人權對話結果有限 人權組織呼籲對話更加透明
文/愛爾蘭法輪功學員
【明慧網2004年3月16日】2004年上半年的「歐盟對中國人權對話」於二月底在愛爾蘭首都都柏林舉行,主持會議的愛爾蘭外交部人權分部的負責人比格先生對這次對話的結果評論是「在有限的方面取得了有限的結果」。

2004年上半年的「歐盟對中國人權對話」於二月底在歐盟現任主席國愛爾蘭首都都柏林舉行,為期兩天。三月初,愛爾蘭外交部召集會議向愛爾蘭的非政府組織通報了對中國人權對話的結果。愛爾蘭外交部人權分部的負責人約翰•比格(JohnBigger)先生主持了會議。愛爾蘭國際特赦、前線人權衛士、西藏人權組織和愛爾蘭法輪大法協會等被邀請參加了會議。

約翰•比格先生通報了對話中提出的中國人權問題,以及中方的回應。愛爾蘭政府向中國提出了包括對法輪功的迫害、西藏、死刑等一系列中國的人權問題。

比格先生說,在對話中,愛爾蘭政府在提及言論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等多個人權議題時一再向中方提出對法輪功的迫害的問題。在所提出的受迫害者的個例中包括了原留學於愛爾蘭的中國學生劉鋒、楊方的案例。劉鋒和楊方1999年底返回中國度假期間因修煉法輪功而被拘捕並沒收護照,至今仍未被允許返回愛爾蘭繼續學業。

關於中方對法輪功問題的答覆,比格先生沒做具體陳述。比格先生對這次對話的結果評論是:「在有限的方面取得了有限的結果。」

愛爾蘭法輪大法協會的與會代表趙明評論說:「這種合作性的人權對話只有在中國真有改進人權的誠意的情況下才有意義,可是這場中國全政府各級系統參與實施的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已經持續了四年多了。」

觀察家注意到,自從歐盟開始與中國進行人權對話以後,歐盟各國政府基本上停止了對中國人權狀況的公開譴責。目前越來越多的人權組織意識到了目前這種人權對話的侷限性,呼籲歐盟改進對中國人權對話機制。

國際人權聯盟(FIDH)和中國人權(HRIC)在本次對話前聯合發表了一封致歐盟的公開信和一份26頁的關於「歐盟對中國人權對話」的評估報告。在信中這兩個人權組織要求:「人權對話能夠也必須變得更有效、透明並與中國的人權狀況相關。我們相信這些指標是有效的評估工具,運用這些指標將有助於實現更‘面向結果’的對話和產生‘可見的進步’。」

背景資料

「歐盟對中國人權對話」是從1996年1月起歐盟主席國代表歐盟與中國進行的旨在幫助中國改進人權狀況的對話。1997年,人權對話由於十個歐盟國家提出譴責中國人權狀況的決議而停止,同年底對話恢復進行,從那時起每半年舉行一次,地點在中國和歐盟輪換舉行。此人權對話包括政府間對話和人權學術界之間對話兩個方面。此對話不是外長或副外長級對話,內容經常不對媒體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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