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3月15日】台灣民視新聞3月15日報導,加拿大華裔公民張崑崙3月12日向加國最高檢察官遞交請願書,要求刑事起訴中國前國家主席江澤民等二十二名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指揮者和執行者。 63歲的藝術教授張崑崙因為修煉法輪功,在中國四次被綁架並非法監禁,其間還遭受電擊和洗腦等折磨。由於在被迫害期間他已是加拿大公民,因此即使發生在國外,還是可以依法起訴迫害他的中國人士。 張崑崙對迫害他的二十二人提出了四十五項指控,其中八項直接針對江澤民。由於江澤民已經不是中國國家領導人,不能享有豁免權,如果真的被加國起訴並定罪,可能面臨警告或引渡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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