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3月15日】我只因為說了真話“法輪大法好”,就被非法判刑關押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以下是我在這所監獄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黑龍江省女子監獄採用“五聯保”迫害大法弟子,縱容、獎勵刑事犯監視、毒打、酷刑折磨大法弟子。2004年1月23日大年初三的晚上6:00多鐘,我被同室的刑事犯孫偉傑故意毆打致傷。當晚,我坐在同室潘華、喬英霞的鋪床上,門外(拉鈴)已經開始要點名。我一句話沒說,孫偉傑卻指著我罵我說話了,並恐嚇我非讓我上上鋪。我當時沒反應過來怎麼回事(因要點名了)。惡徒孫偉傑怒氣沖沖地過來把我拽到地上,大打出手,兇狠地用拳頭打在我的臉上,致使我眼睛腫成核桃狀,疼痛難忍睡不著覺,臉腫得嚇人。 自2003年11月中旬以來,惡徒孫偉傑多次無故毆打我,現在我身上還有她打的傷。第一次是在晚上7:00多鐘,幾個惡人在車間把我抬到一監區大隊長辦公室,王博濤給我戴手銬,反鎖門,孫偉傑、秦海燕參與毆打,拳打腳踢,韓英、劉淑霞在場。其間監獄幹部劉岩進來沒有制止。當時我的臉部、身上多處打傷並起包,手銬把我手背都弄出血了,在宿舍四樓大門被扣了一宿,致使手腫得像饅頭。 第二次,大約2003年12月初左右的一天上午9:00多,在大隊長辦公室,崔大隊長、夏大隊長在場,五六個犯人,其中王博濤、孫偉傑用手銬銬我,背銬成背劍形式,當時我痛得眼淚、汗水滿臉都是。她們不僅不放我,還諷刺我。如此的迫害長達二個多小時,手銬已經進到肉裏,至今還有留下的印痕,手指麻木,不過血。惡徒們還踢我、打我。 記得同年元旦前一天在一監區宿舍,我當時12天沒吃飯,還把我銬在段麗萍床頭上一宿,孫偉傑用手指甲抓我臉,留下疤痕。秦海燕用手抓我頭髮往牆上撞。我當時說:“你們不要這樣對待我,大法好,不打人,不罵人。”她們給我粘黃膠布,並有犯人劉鳳梅看著我、踢我、罵我。有一次我們不帶名簽,王博濤、秦海燕、孫偉傑把我大腿掐一片青,現在仍留有疤痕。 還有一次我被銬到車間電工房裏的地上一天,也是王博濤、孫偉傑給銬的手銬。我當時已8天沒吃飯了。由於她們罵我、打我,我被逼吃不下飯。 有幾次我被折磨得眼睛睜不開,她不讓我閉眼,用手扒開,又打幾拳或踢幾腳或罵幾句。她們說:“和我五聯保影響她了”。這真是“害人保”啊。犯人成了“第二警察”。我從2003年11月中旬至今每天都活在精神極度恐怖中。惡人還公開叫囂:要折磨死我,罵我更是無計其數。她們還在一監區車間用腳踢我、蹬我,當眾耍戲我,拿我的善良開玩笑。就因為我信“法輪大法”,我才能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她竟敢邊打邊說:“你不能忍嗎?” 刑事犯人孫偉傑因盜竊被判刑三年,2004年1月30日出監之前,給我寫信表示,每次打人是大隊長崔紅梅指使的,而且還說往看不到的地方打。我被欺凌迫害至今,她們卻極力偽裝,謊言欺騙別人,下流殘暴到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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