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3月14日】我是四川省一位退休職工,今年六十多歲,修煉法輪功前多種疾病纏身,有腸胃病、心肌梗塞症、鼻竇炎、經常頭暈腦脹,還有風濕性心臟病,四肢無力,走路都很累。97年春節有緣幸運得到大法,從此開始煉法輪功,修煉法輪大法,按照李洪志師父的教導,大法的要求,以“真、善、忍”為標準,修心重德,做好事,不做壞事。不久各種疾病逐漸痊癒,一身輕鬆愉快,身體健康,我是親身受益者又是實踐者。很多煉法輪功的同修都是這樣,不但病好了,身體健康了而且思想道德素質也提高了。實踐充份證明了法輪功確實能祛病健身,效果獨特、顯著,深受廣大群眾的歡迎,法輪大法是超常的科學。 1999年7月20日邪惡江澤民為了手中的權力,獨斷專橫,誹謗法輪功,並開始公開大面積抓捕、迫害法輪功修煉者,抄家、罰款、開除公職、學籍、拘留、勞教、判刑、酷刑迫害,甚至將法輪功學員迫害致死。2000年4月我和幾個法輪功同修一同到北京證實大法。在北京一連走了幾家旅社住宿,他們首先問你們是煉法輪功的嗎?我們如實回答,是。他們說你們另找住處吧。因為開了會,上級規定知情不報,清查到有法輪功的住宿不報,他們要被罰款幾仟元,嚴重的要坐牢,他們不敢收留我們住宿。我們找不到住處,只好把寫好的信交到郵政信箱內,當天晚上乘火車回家。當地610組織,派出所的人到處找我們,急得他們四處奔跑,因為邪惡之首江澤民規定哪一個地區有三個以上法輪功學員到省、北京上訪,那個地方的各級領導都要被撤銷黨內外一切職務,嚴重的要開除工作、下崗。我們回家後派出所的所長親自到家訊問,市公安分局刑警大隊親自抓捕了幾個修煉者,定罪為破壞擾亂社會治安。我因到北京交了幾封信,證實大法好,被停發工資一年多。我去找領導要求發工資,領導講上級命令不許發工資。有好心的領導幫助講我家經濟困難,愛人死亡,要供養母親老人,才解決生活費,每天2元,一個月共60元。 2000年7月我們十幾個大法修煉者在家裏一起學法輪大法,一起煉功,目的是互相幫助促進,共同提高心性,做好事,不做壞事,與人為善,當好人。但是被當地610組織和公安抓捕,有的送看守所,有的送拘留所,定罪為破壞擾亂社會秩序。是在家裏,而且是自願在一起學法,煉功祛病健身,做一個更好的人,這對社會、對人民有百利而無一害。江澤民的黑指示卻說我們這是犯罪,要坐牢獄。 2001年元月江澤民又製造恐怖,全國統一行動大抓捕,把法輪功修煉群眾當壞人、敵人。有的送勞教所,有的送看守所,有的美其名曰辦“學習班”,就是洗腦班。完全是採取欺騙的手段把人騙到勞教所說是辦學習班。當時我在親戚家,610組織的人對我說上級命令要辦幾天學習班,春節後結束。當時我想正好證實大法,說話的機會來了,我就上車,結果把我直送到了看守所。去時看見已經有些先送去的同修了。雷××說她家正在修房子,在家點豆花做飯,當地領導對她講有件事要找她證實一下,最多半小時,把雷××騙上車後直接送到××勞教所。衛生院楊××,領導去找她時說要辦學習班幾天,地點在××市,楊××不去,幾個男人把她又拉又推綁架上車。楊××說慢點,我換一下鞋都不行,惡徒像搶人一樣,強行拉上車。其他的有的在家餵豬,有的在準備過年的東西,惡徒都是講半個小時,證實一下事情,法輪功學員被騙上車後直接被送到××勞教所。 天安門自焚事件過後,領導叫我們寫保證。我寫了要修“真、善、忍”,修心重德,做好事,不做壞事,當一個超常的好人。領導黃××對我講不准寫“真、善、忍”,必須去掉。同修雷××愛人出去打工,家裏只有一個十歲的小孩子在讀書,家裏無人照管,傷心悲痛地哭著,吃不好、睡不好,有時吃飯都在流淚。親人找關係擔保,並被迫寫了保證,她才出去了。據我所知,她們寫保證的都不是自願寫的,都是在經濟壓力下,威脅每天要幾十元生活費、住宿費的情況下寫的保證。有的住兩個多月,有的三個多月繳費上仟餘元。我們幾個後來又轉回派出所,幾個人睡兩間單人床,房子很小,四、五月天氣又很冷,沒有熱水洗澡,全是用冷水。經常是吃餐館送來的剩餘飯菜,很少。四個多月後610組織在我單位強行拿了伍仟元作為我的生活、住宿費。我們在派出所關著,繼續寫證實大法的真象,揭露邪惡的謊言。 2002年12月公安沒有任何手續到我家強行抄家,後叫我去證實事情,把我騙上車後送到市看守所。拘留了我三個多月共102天,上交1000元擔保才出了看守所。在看守所每天做酒盒殼,有一點不合格還要賠錢。春節後每天捻豬毛,把黑毛、白毛分開,全是在地上彎著身體,一天是十多個小時。任務完不成晚上在燈光下也要幹完才睡覺。我們在看守所寫了上訴材料證實法輪大法是正法,法輪大法好,善意講理的人沒有罪,揭露邪惡謊言。同修唐X、張X晚上因煉功被監規警官看見,被雙手反在背後用鐵鏈緊銬著雙手,一連二十多天,吃飯、洗臉、梳頭、大小便都是我們幫助,睡覺都是這樣鐵鏈緊銬著睡。她倆痛苦的睡不好覺,我們都為她們難受。聽她們講去年陳××因煉功被銬上腳鏈,雙手銬在兩大腿下,站不起來,蜷成一團。惡警還用電棒打她、電她、扯著頭髮在牆壁上撞。 2000年至2003年我被抄了四次家,有兩次是晚上11點鐘,抄家是“610”的黑指示安排的。有兩次是白天被抄家。領導叫我外出要登記。買菜有人跟在後邊監視。那些嫖、賭、偷、搶、幹壞事的人沒有人監視,我們煉功祛病健身,修真、善、忍,當好人的有人監管。更惡毒的是把法輪功善意講理的人和幹部的名利聯繫在一起。如,監管法輪功的人黃××講:“請你們理解,我們不這樣做這點錢哄不到手,飯碗都保不住。”張××、文××、陳××講:“我們相信你,這是上級的安排,沒辦法,不服從就要下崗。”看守所的陳警官對我講:“你們煉法輪功人一出問題就牽連,影響公安、國安、黨政領導、看守所人員的飯碗,工作問題,搞得不好就要被開除工作、下崗”這就是江澤民罪惡之所在:把好人當壞人、當敵人;挑起群眾、各級領導仇恨法輪功,破壞安定團結,敗壞人類最基本的道德觀念。江澤民才是一個真正的破壞、擾亂社會秩序,破壞信仰自由、侵犯人權、殘害生命的罪魁禍首,必須早日接受歷史和正義的審判與懲罰。 善良的朋友們,我們應該站在正義立場,分清正邪、善惡、好壞。揭露江澤民的欺世謊言、陰謀、罪惡,徹底結束這場邪惡的迫害,請記住:“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那些繼續追隨邪惡,參與迫害的人絕對逃不脫天理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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