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3月12日】2004年2月29日傍晚,一夥警察悄悄闖進貴州省黔南州電視台編輯黃桂仙家中,無故將黃桂仙綁架,同時派兩人封住樓道,不准旁人上樓,以免罪惡暴露。 黃桂仙抵制迫害,於是幾人強行將她從樓上拖至樓下,推進警車。黃桂仙一路高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警察抓好人」等。樓下圍了許多人觀看,大家議論紛紛,有的說:「現在警察怎麼不抓壞人抓好人,放著正經事不做。」有的說:「真、善、忍是好」…… 黃桂仙96年起修煉法輪功,法輪功遭到迫害後,於2000年行使憲法規定的權利到北京上訪,後被非法判勞教二年。在貴州省中八女子勞教所遭受了非人的迫害。2002年回到都勻後,黔南州電視台迫於610辦公室及公安局的壓力,要她寫保證書不練法輪功,遭到拒絕後強迫黃桂仙退休並停發工資,使黃桂仙不得不離開都勻。2004年2月29日黃桂仙回到都勻,正在收拾房間時即遭綁架。 直接迫害者:市公安局(電話:8260368) 市公安一科:(電話:8222026, 8253027) 廣惠路派出所(電話:8222386) 市610辦公室: (電話:8253027) (市610辦公室主任是羅忠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