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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潼南縣惡警張良等敲詐大法弟子錢財
【明慧網2004年3月11日】之一:1999年9月14日,大法弟子付汝賢(女,61歲),付汝芬(女,54歲)姐妹倆準備進京上訪。在重慶火車站被惡警綁架,當晚押回潼南,被關進了縣戒毒所。國安大隊長張良唆使吸毒犯搜她們身,將她倆帶的4750多元錢搜去,張良把錢放進了自己的包裏,說:“我幫你們暫時保管。”沒開任何收據。

第三天姐妹倆又被關進了拘留所,張良三番五次地審問她們,當著另一警察對她們說:“我可以把一個人說得死,也可以把一個人說得活。全憑我們一句話,只要你們肯出錢,我就可以放你們。”但她們哪裏拿得出錢?被搜去的4750元還是付汝賢一年得退休費辛苦積攢的。拿不出錢,又被非法關押36天。臨放人時,還以保證金為名勒索其家裏人,要每人交1500元。她們說就在被搜的4750元錢裏邊扣除,張良說:不行。必須另拿3000元才放人,還有每人每天5元的生活費。”家人沒辦法,只好去借高利貸來取人。半年多後,張良寫了一個條子,稱3000元保證金作廢,被他沒收。而張良聲稱“暫時保管”的4750元至今也下落不明。

之二:1999年9月,潼南縣大法弟子周建(男,40多歲)被張良等一幫惡警從家中綁架到拘留所,後又關進看守所、戒毒所,長時間非法關押不放人。看到丈夫受這些折磨,周建之妻就去找張良,張良要她拿兩萬元外加保證金才能將周建取回家,並假惺惺地跟周建之妻說:“保證他回家後,以後不再抓他。”可不久,周建在街上又被張良一夥綁架。周妻欲哭無淚,嘆氣說:我再也拿不出錢取他了。於是,沒能再次撈到錢的張良,於2000年1月10日,將周建等六個大法弟子非法判勞教,押到了重慶市西山坪勞教。

之三:1999年12月27日,付汝環、付汝芬、張勝群去北京上訪被遣押回潼南,國安大隊長張良首先就是叫人搜她們身上的錢,搜走付汝環一百元,又在付汝芬身上搜走一百零六角,直嚷太少了!

之四:2003年3月初一,壽橋鄉大法弟子張勝群被綁架到潼南,非法關押了五個多月,被勒索現金3000多元。由於幾年來已多次被敲詐。家裏經濟相當困難,張家人就只拿出400,餘下的錢打了欠條。而拿到收據時,一看,關押的五個多月,竟變成了只關了十五天。不知道惡人們在掩蓋甚麼?

之五:鄭鳳英,女,56歲,壽橋二村三社。2001年的一天,正忙著辦她丈夫生日的事,惡人將她騙到鄉政府,謊稱問她幾句話。當時她還只穿著短褲,就說換一下再去,惡人都不准。就這樣,一去就被綁架到了潼南非法關押, 並被敲詐了3300元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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