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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楠木寺勞教所酷刑種種
【明慧網2004年3月1日】1999年底至多2000年上半,大法弟子一批接一批地被劫持進楠木寺,一天10多小時的高強度的勞動,大法弟子受盡折磨:罰站,頂牆,關單間,不准吃飯,毒打,電棍,戴手銬,坐水牢,不准上廁所,用繩子捆起從中隊拖到車間(大約200米),有的被拖到廁所的糞槽裏,有的被拖到溝邊擔在沿坎上,有的頭被撞牆,有的腰部,胸部被嚴重提傷,吐血拉血半個多月。

對於以後被劫持進來的大法弟子,惡徒們罰大法弟子雙手成一字形趴在牆上單腳著地站立10天半月或一個多月。

另一種刑罰是在寒冬季節,將大法弟子罰站在露天壩,白天黑夜的站十天半月或一個多月。腿腫得很大,臉都變形。

還有一種刑法是長時間罰站,大小便百般刁難,尿流在地上,叫大法學員脫下上衣擦地上的尿,大法學員的精神整天處於極度的緊張狀態。

還有一種刑罰是將大法學員的雙腿盤上用繩子捆住幾天,帥會蘭的肉都被捆爛了。還有一種就是關單間長時間罰蹲軍姿,手包著頭長時間做下蹲運動。王美(在家)被罰站一個多星期,腿站腫支持不住了,又被強按在地上罰蹲軍姿3天,邪惡之徒說不「轉化」就不准起來。她刑滿回家休養三個月一雙腳掌骨還不時鑽心的疼痛。

蔣利平被灌水,不許大小便。王佳被罰站40天,又被關單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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