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3月1日】 1. 得法修煉 廊坊小弟子李偉今年10歲,5歲時和媽媽一起開始修煉法輪大法。那時家裏是煉功點,小李偉總是在一邊玩自己的玩具,從不搗亂。 98年的夏天,在他過馬路時,一輛自行車飛快地騎過來,一下把他撞倒在地。車轂轤從他的胳膊上軋了過去,就聽「咯吱」一聲!媽媽都驚呆了,可他卻對撞他的人說:「沒事,你走吧!」爬起來的時候,他看到法輪在他胳膊上轉。他揮揮小胳膊,一點也不疼。 李偉和媽媽在修煉中相互鼓勵。有時候媽媽不能按照修煉人的標準做,他總是提醒媽媽要做好;一次,他流著淚對媽媽說:「我也想跟師父回家,可總是不能按照師父的要求做的更好。」媽媽聽後也鼓勵他說:「你做得很好,還有沒做好的地方就繼續修。」 2. 維護法 99年媽媽去北京上訪被抓,爸爸上班很晚才回家,他想媽媽都要哭了。忽然,聽到耳朵裏有大法音樂《普度》的聲音,他就再也不害怕和想媽媽了。 媽媽第二次被非法抓捕後被送進了看守所,小李偉也被抓到派出所。派出所的警察問他:「你煉不煉?」他回答說:「我煉。」又問他:「你師父是誰?」他說:「我師父是李洪志。」說完就開始煉功。惡警一看威脅他說:「你再煉就把你小雞雞割下來。」他連眼睛也沒睜開,繼續打坐煉功。後來,有個人給他送了兩個大蘋果表示鼓勵。 一年級的時候,有一次老師發的語文卷子讓用「喜歡」詞造句。小李偉就寫上「我喜歡法輪大法」。老師找到他說:「你不能用這個詞造句。」他說:「我就喜歡法輪大法。」老師知道他是真心真話,無可奈何,結果還給了他滿分。 2001年,學校組織簽名活動讓大家反對法輪功。李偉堅決不簽,校長對他說:「你要不簽,明天就別上學了。」他說:「那我也不簽。」旁邊的主任說:「你再不簽,明天就讓警察把你帶走。」他說:「叫警察來我也不簽。」說著就止不住地流下了眼淚。老師說:「你不簽就不簽吧,你哭甚麼呢?」他說:「我看你們[好壞不分,]太可憐了。」 3. 發正念 自從師父在明慧網上要求全世界大法弟子同時整點發正念,李偉每天都堅持發正念。第一次發正念,他就看到另外空間的魔奇形怪狀的,有能吐火的,有能放電的,有能從嘴裏噴箭的;大法弟子一發正念,那些魔就被銷毀了。 李偉的四姨被洗腦後放棄修煉,他看到四姨的蓮花慢慢變成了黑色,身體也越來越小了。 4. 證實大法 每次媽媽發傳單,不管多遠他都堅持跟媽媽一起去。有時媽媽不帶他去,他就說:「救度世人,我不能不去。」他也經常和班裏的同學講真相,告訴他們天安門自焚事件是栽贓。 有一次,他和同學一起寫作業,有個小妹妹總和那個同學搗亂,這個同學急了,大喊:「滾!再過來我就打你。」李偉看到後對那個同學說:「你可不能用暴力解決問題,你看江澤民造的業生生世世都償還不完了。」 那位同學後來又遇到麻煩事,剛要發怒,就想起李偉的話,對李偉說:「要不是你,我又得用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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