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組織者指出,加拿大安大略省高等法院對中國駐多倫多副總領事潘新春誹謗案於2004年2月3日做出判決,多倫多商人、法輪功學員喬-契普卡對潘新春誹謗的指控成立,當日缺席出庭的潘新春須為誹謗言論造成的損失做出賠償。西人法輪功學員在發言中說,任何人在加拿大的土地上重複中共的謊言誣蔑誹謗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都將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