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2月5日】從2002年8月開始,錦州教養院對法輪功學員迫害升級,強行洗腦,用各種手段強制學員放棄修煉。在二大隊一樓設有兩間審訊室,兩室同時施酷刑,把法輪功學員逼到屋的西南角上,戴上手銬或反背手銬,戴上安全帽。美其名曰保護學員的生命安全。 警察二班倒,日夜不停的進行所謂的幫教,還用幾名犯人看著,逼迫大法學員長期站立不讓睡覺,只要一閉眼犯人就拳打腳踢。堅持不轉化的學員,警察就開始用刑,拳打腳踢、坐鐵椅子、用電棍擊(有的用四根),有的惡警竟把電棍通到大法學員的嘴裏,不達到逼學員寫“三書”(保證、悔過、揭批書)的目的不罷休。因為長期站立,不讓睡覺,學員方冶、陶猛,腿腳部都嚴重受損,至今不能正常行走。所謂的“三書”都是在學員幾天不睡覺神智不清的情況下寫出的,因不是出於內心,當學員清醒過後痛不欲生。所以才有以後學員們寫聲明,聲明三書作廢,堅定修煉、抗議迫害,此起彼伏,弄得警察也是惶惶不可終日,亂作一團。從此每個寢室派入兩個犯人當室長,日夜監視每個學員的言行,連上廁所都有人看守,如臨大敵。 後來警察又想出更損的招兒,特意單設一室,專為寫聲明或他們認為“轉化不好”的學員預備的。有一個叫郭老五的犯人帶幾個犯人到該室,在警察的暗示下對法輪功學員大打出手,用更殘忍的手段刑訊逼供寫三書。體罰坐小板凳從早六點到晚九點或半夜十二點,打手們還一天沒遍數的折磨法輪功學員,用學員的身體練拳腳。先是用一個犯人或兩個犯人按住學員,另一犯人就用肘或膝撞擊學員兩肋及前後胸,用腳(即飛腳)擊學員頭、臉部位,用鋼筆壓手指等等。如不“轉化”天天如此,這就是“文明先進”的錦州教養院。 參與迫害的警察有:院政委(後院長)張海平 二大隊教導員兼大隊長馮子斌 二大對副隊長李松濤 警察有張春風、楊庭倫、張加斌、閆國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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