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2月4日】一次,一個高陽勞教所警察拿來一把鐵釘子對我說:「如果你不寫,你不是修煉嗎,我就把你像耶穌受難一樣釘在牆上。」……每次受完刑,法輪功女學員的臉整個變形,腫得沒了人樣,整個身子全是黑紫色的、腫脹的。有的地方電破了,流著血。幾個警察把她們拖回屋來,雪地上留下一條血印…… 河北赤城縣吳桂芳、吳桂花姐妹倆因修煉法輪大法身心受益,多次進京上訪為法輪功申冤,卻被關押勞教,受盡了慘無人道的折磨。以下是吳桂花自述。 * 徒步進京上訪 我於2000年6月份,突破一路封鎖,徒步三百里到北京去上訪。在天安門廣場,我打著橫幅,請求政府聽聽百姓的聲音,還大法清白,還我師父清白。便衣和警察一起衝上來搶走橫幅,把我塞進車裏拉到了一個地下室裏。地下室被關的人都是上訪的大法弟子,每個屋子都關的滿滿的。半夜裏又把我們放出來了。 第二天我又到天安門去打橫幅(是我昨天被抓時從警車上拿的,這是他們從大法弟子的手中搶來的),結果還是不讓說話,警察連踢帶拉把我又塞進警車。拉到一個地方,屋子裏足有40多個人。大家只能筆直站著,動也動不了,就是廁所裏也關滿了人。警察比前一次凶多了,又打又罵,不管老少,還搶大法弟子的錢,好多人的錢都被搶走了。三天三夜沒吃沒喝,夜裏又把我們放出來。 橫幅也沒有了,我只好到天安門門洞前去打坐。接連兩天,天安門前的警察不讓我打坐,我不走,他就拽著我的頭髮拉我,結果把我從地上提起來,又猛放手把我蹲在地上。我還是不走,我告訴他說:我就是要和政府說話,就是要讓政府明白,我們法輪功是冤枉的,還我們師父清白。如果我說不上話,我就不回去。後來他看沒辦法就說:「我帶你到一個地方去上訪,說你的冤情去吧」。到了一個地方,一進門,一個穿警服的人對我說:「先把你的姓名、家庭地址說出來」。我不告訴他,因為我明白,如果我一說,他就把我押回去了。後來他答應讓我口述,他給我記錄,我說了我們在村、鄉完全失去了人身的自由。我們照著《轉法輪》的要求做好人,為甚麼要說我們是×教。我正說著,警笛響了,進來幾個警察把我架上車拉到了赤城縣駐京辦事處。在車上我才明白,原來給我寫材料的人是在騙我,是在拖時間等警車來。 * 在縣看守所關押半年 一到駐京辦事處我立刻被戴上了手銬,把我銬在那裏等著鎮政府來接。不長時間蘇友(鎮書記)、鎮長來接我。一進門,蘇友就破口大罵,非常難聽,鎮長一掌打在我臉上,我鼻血馬上流出來,衣服上流很多。他們怕別人看見,讓我擦我不擦,蘇友就撕了一團衛生紙按住我硬給我擦,結果擦的我滿臉都是。一路上銬子都沒有給去。我們一到鄉,蘇友就當著所有煉法輪功人的面,拿繩子又把我緊緊捆上,他狠勁踢我的腿,結果把我踢得跪在地上。他又揪著我的頭髮,把我的頭拽起來,我感覺有亮光,原來他們這時給我錄了像,後來在赤城電視台還播放過。錄完像又把我塞進車連同另兩名同修一起被押到縣公安局。到縣裏後才把捆我的繩子解下去,我的雙手、雙臂都失去了知覺。 在縣看守所我被關押了整整半年。一天我正在看《轉法輪》,所長突然闖進來,搶我的書,我不給,他就打我,後來我告訴他們,今天只要打不死我,我決不會給書,後來在全體同修的支援下,所長走了。在這半年裏,公安局曾送我去唐山勞教所,那裏不要,說我身體不好,後來又送我去高陽勞教所,高陽也不要,縣公安局就給勞教所送禮,讓收下我,就這樣我被關在了高陽勞教所。 * 高陽勞教所──人間地獄 一到高陽勞教所先搜身,脫得一絲不掛,搜出一樣和法輪大法有關的東西就打一回,我被他們毒打了三四回。然後讓我寫所紀所規,不讓我動,把我的鞋襪都脫光,用電棍電我,電我的手臉、腳心、臀部、撕開衣服電我的後背。我實在承受不住了就說我寫。他們把我放開讓我寫,我寫了「真善忍」三個字。他們又把我銬在外邊椅子上繼續電我,電棍電過的地方都起了大水泡,碰也不敢碰,疼痛難忍。從這天開始他們整整折磨了我三個半月。 我們三個同修被關在一間屋子裏,有玻璃卻不透明,門窗從來不讓打開,除了提審外,一天只讓我們去一趟廁所,有時一趟也不准去。提審折磨的地方原來是三間大庫房,當時正是三九天,四週透氣,一塊玻璃都沒有,不供暖,非常寒冷。屋內牆壁上都是固定好的鐵槓、鐵環、鐵椅子,他們自稱是12種刑罰。 被關在屋子裏的大法弟子,誰也不准和誰說話,誰也不准看誰,各間屋子裏的人更不能相見和交流,完全把我們隔絕了。一天夜間,我乘去廁所時在院子裏喊:「同修們,我們修煉的人,都出來煉功吧……」當下出來了11個大法弟子。結果警察惱羞成怒,把我們都銬在刑房,有的兩個人銬在一個鐵環子上,有的雙臂伸展銬在鐵槓上,拳打腳踢,他們打累了,就用電棍電。大法學員全身被電的到處都是大泡,疼痛難忍的叫聲撕心裂肺,透人心骨。因我到院子裏去喊,惡警把我和另兩位大法弟子單獨關在一間屋裏。我們三人都被面對牆銬在鐵槓上,誰也看不著誰,他們讓我保證不煉功、不學法,我不答應,他們就用電棍電我。我們被銬在那裏,站不直、蹲不下,如果實在堅持不住了往其它地方一靠,便有人過來用腳踢,用手打,用電棍電,每天吃飯都不給解開,警察們餵。晚上睡覺只給解一隻銬子,大小便都在屋裏。警察除了用謊言騙我們,就是暴力逼我們寫轉化書。我們不寫就拳腳相加,打的我們鼻口流血,全身青一塊紫一塊,這都是家常便飯。電棍電我們更是每次必用。隔一段時間就來一次,就這樣整整折磨了我三個多月。 由於不能活動再加上殘酷折磨,我全身腫脹,連衣服都穿不上,也脫不下來,只好用剪子剪開。電棍把我電的手腳、臉、嘴、前胸、後背都是血痂,血痂足有銅錢厚,到現在有部份地方的傷痕還未全癒合。每次提審我們時,惡警都介紹幾種刑罰。一次,一個警察拿來一把鐵釘子對我說:「如果你不寫,你不是修煉嗎,我就把你像耶穌受難一樣釘在牆上。」還說要用夾棍,夾斷我的腿,讓我永遠走不出高陽。我們被打的、電的實在身體虛弱不堪了,就送醫院去給治。有一次我全身、手、臉都是傷,醫生問怎麼了,警察不讓說實話,他替我說是凍的。如果治傷時我們誰說了實話,回去就再打再電。有一天警察領來了一個醫生進屋來,說我和另一大法弟子是「瘋子」,要送我們去精神病院,結果精神病院的醫生一看我們的狀況拒絕接受,說我們正常。 警察把我領進一間屋子,屋子裏放了兩個骨灰盒,他對我說:「總有一天把你送到火葬場,燒完了裝在盒子裏」。大隊長曾經領我去鍋爐房,我當時覺得奇怪,她還問我敢不敢去,他問過我的生辰八字。到鍋爐房後,我看見有一草編的人,穿著衣服,大隊長領我繞草人轉了一圈,然後又把我的一件上衣拿走,照了相,又要了我的腳印,他們這是想用類似巫術的方法來對我進行精神折磨。 經過三個多月的折磨,我的身體已非常弱、拉血、膿、吐血、水,飯都不能進肚,瘦得皮包骨。他們拉我到醫院去治療。醫生說:「她的身體實在不行了,她又沒有甚麼罪,放她一條活路吧,讓她回去吃點小米粥調養調養,也許還有治的可能」。就這樣他們怕擔責任,終於放我出來了。放出來時他們怕世人看到我的慘狀,還給我染了頭髮。 我們屋的另兩位同修受的折磨更是殘酷,除了拳打腳踢電棍電外,他們遭受的酷刑比我還多。給她倆上刑不只是電棍電,而是把她們銬在鐵椅子上,手腳都捆上銅絲通電,然後有人拿電棒電她們的嘴、嗓子。每次受完刑,臉整個變形,腫得沒了人樣,整個身子全是黑紫色的、腫脹的。有的地方電破了,流著血。幾個警察把她們拖回屋來,雪地上留下一條血印。她們的嘴和嗓子被電的潰爛,甚麼東西都不能吃。我們三個人誰也不准說話,如果被惡警們聽到,就用最臭的襪子塞住我們的嘴,再用封條封住。 我回到家裏時只剩一口氣了,皮包骨頭,親人、領導都認不出我了,說我已沒有原來的模樣。我在閨女家調養了一段,稍好後回到了東卯,剛回家三天,鎮書記蘇友又把我銬到鄉里逼問我,他看見我的身體實在是不行了,才又放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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