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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亞運會舉重銅牌得主王志國被非法判重刑七年
【明慧網二零零四年二月四日】王志國(男,當年40歲),遼寧省朝陽市建平縣人。由於先天患有小兒麻痺,從小就落下雙腿不能走路的殘疾,只能用手抓住腳並行。他是殘疾人舉重運動員,曾為遼寧省和建平縣贏得過很多榮譽。早在一九九四年在北京舉辦的遠東及南太平洋殘疾人亞運會上獲舉重銅牌;在一九九六年大連舉辦的第六屆全國殘疾人運動會上獲得銀牌。王志國的妻子也是殘疾人(智障),有兩個女兒正在讀書,有位年邁老母,全家人只靠他做工藝美術的微薄收入生活。

二零零二年三月六日,王志國遭到了以姜傑為首的建平縣國保大隊惡警的綁架。先到河北派出所做過簡單的登記之後,王志國被帶到了國保大隊。在國保的一個房間裏,他們把王志國強行固定坐到一張椅子上,銬住手腳。然後又分別從四個派出所調來警察,便對王志國展開了第一輪,六天五宿的不間歇審問,這種酷刑就是所謂的「熬鷹」,不讓人睡覺休息。但王志國沒有屈服。兩三天之後,他們又展開了第二輪連續五天五宿的威逼審訊,惡警劉英選(音)深更半夜竟然跑出去要來一把辣椒威脅王志國吃下去,但王志國仍然沒有屈服。惡人們只好暫時將他送到了看守所進行關押。最後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王志國還是被枉判了七年刑,送到了瀋陽大北第四監獄遭受迫害。家中撇下了年邁的老母和尚有智障的妻子,還有兩個正在上小學的女兒,本來就清貧的生活,最終失去了經濟來源,一家四口人的生活更是雪上加霜人。這種情況下大女兒不得不放棄了學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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