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2月27日】我在1998年沒得法之前,職業是個體戶:屠夫。並在社會上染上很多不良惡習,如喝酒,打架, 吃喝嫖賭。還患有百治不癒的皮膚病,奇癢難忍,求治多所醫院,不知多少民間藥方,家庭收入除了生活費用外,幾乎都用在治皮膚病上。就在我求治無門,沒有治癒希望,奇癢疼痛難忍,精神即將崩潰,疾病折磨得我想有輕生的念頭。1998年6月,一次偶然的機會我有幸得到李老師的高德大法《轉法輪》。從那時起我走上了修煉大法之路,多年的皮膚病不治自癒,在修煉之前養成的惡習都改掉了,家庭和睦了,鄰居也友好相處了,做生意當中顧客說我變好了。市場收稅的也說我變好了。 修煉不到一年時間,自我的感覺是:自己的心靈上有很大的提高,我時時處處都能按法輪大法的法理要求自己,主動幫助別人,做任何事情都能先考慮別人,我真的就按師父講的法理去做,先他後我,做一個無私無我的人。覺得自己活得踏實,活得有意義,更知道自己生命存在的意義,在這裏我是難以用語言表達出來,總之,各方面的受益非淺。 是李老師給了我第二次生命,是大法改變了我的人生,給了我一切。並使我真正在人生中,社會中懂得了怎樣做一個高尚的人,更好的人。因為我得法比較晚,還不到一年江氏集團一夥為了達到對法輪功迫害的目的, 並且封鎖了國家所有電台,電視台,廣播,報紙等利用所有輿論工具造假宣傳矇騙全中國人民和世界人民。 因為當時我們沒有地方講真話, 只有利用傳單和口述向廣大世人講清我們是被迫害的。我講真相時,到一家複印社,不斷向女主人多次講真相, 使她明白了法輪功是無辜被迫害的真相,使她有了正義感 ,願意幫助我。後來,某同修去天安門向世人講真相, 被北京公安局綁架後,在惡警的迫害下沒有承受住 ,把我和複印社全部告訴了惡警,導致了複印社女主人也被公安局政保科科長張福林等人綁架到公主嶺看守所,也遭到了嚴重的迫害和勒索。 在2000年11月份的一天下午,三個惡警突然闖進我們家,為首的是政保科科長張福林,它們進屋就是亂翻一氣,甚麼也沒翻到,最後把一本《轉法輪》和一部傳呼機搶走。走到屋裏走廊裏我看見一個惡警從兜裏掏出一張帶泥土的大法真相傳單來,問我這是甚麼?你在哪複印的?我說你們從兜裏掏出來的陷害我,它們看我揭露了它們,就兇相畢露,然後把我和妻子一起綁架到公安局,對我大打出手,威逼我說出真相資料的來源,我繼續揭露它們,它們沒有履行任何法律手續將我強行送進當地看守所。非法關押了我一個多月,失去了正常生活和自由,不讓煉功,不給吃飽飯,使我的身體和精神受到極大的折磨和摧殘。在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張福林和其它兩個惡警提審我三次,張福林還破口大罵威逼恐嚇我,讓我說出和我有聯繫的同修,我就是不說,當時我只有一念,無論如何我也決不能出賣同修,它們三次提審我一無所獲,在沒有任何法律手續,非法強行將我送四平勞教三年。 在四平勞教所裏惡警殘酷迫害大法修煉者,那裏的管教張曉伸是充當江澤民一夥的打手。他指揮猶大幫教迫害大法弟子,並威逼寫三書,不寫的就不讓睡覺,用電棍電,木棍打,拳頭打臉,用胳膊肘搗胸,等殘酷手段進行迫害大法弟子,姜文彬當時就被惡警張曉伸打成嚴重內傷吐血,生命垂危。勞教所怕擔責任,將姜文彬無條件釋放回家。還有李奇,張界山等大法弟子,都被惡人張曉伸打傷不能走路,上下樓得用人背著走。 我被四平勞教所殘酷迫害四個多月,身體和精神都遭到極大的摧殘,滿身出膿,出黃水,一切不能自理,內衣全都粘在身上,上廁所得用人扶著走,蹲不下,非常痛苦。 吉林省勞教局來了幾個邪惡官員,來勞教所檢查,其實是來勞教所指使那裏的惡警升級迫害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的,要求達到百分之百的所謂轉化率。後來勞教所裏一名大夫向他們提出我的情況,對它們說:像我這樣的如果再不及時治療,怕有生命危險。當時他們怕擔責任,同意給我辦理保外就醫,我才得以釋放回家。回家後,葦子溝派出所趙所長等惡警到我家威逼我寫保證書,按手印,照相等無理要求。當時我們決不配合它們的要求,就攆我們搬家,現在我們全家被迫流離失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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