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2月26日】我是法輪功修煉者,一九九九年由於江澤民無理打壓法輪功,不准我們修煉法輪功,我覺得不對。我沒煉法輪功之前身體不好,煉功後甚麼病都沒有了,身心都健康了。師父叫我們修煉“真、善、忍”,做一個比好人還要好的人,我認為沒有錯,想向政府反映我的實際情況。 於是我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九日與另外兩名功友一起去了北京,三十日晚九點多鐘到北京西站,在火車站出口處就被公安擋住,問我是不是煉法輪功的,我們三人沒說話,他們就拉住我們三人,要我們罵老師,我們不罵,邪惡就把我們拖上車送到610,他們對我們進行五個多小時的審問。當晚我們被關在一個小房子裏。十月一日永洲駐北京辦事處來人把我們帶回東安縣公安局,公安局的惡警對我們又是審問又是大罵,然後把我們送到拘留所非法關押,關押期間經常審問及強迫勞動,並強行要我們寫保證書,還罰款12000元。 在拘留所要我們交伙食費,我被迫交了2000元給鎮政府,十八日被鎮政府接回家。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上午九點多鐘,突然縣公安局的蘇德利、周劍波、唐道平、610的肖金伯等四人來家中找我,當時家中只是患病多年的丈夫在家,他們沒見到我,就在家裏四處搜查,在我家樓上房裏將我的大法書籍及煉功帶全部搜走,又到菜市場找我,要我打開我家上鎖的箱子;他們想繼續搜查大法書。我回家打開了箱子,他們見沒有書籍,但發現裏面有我們夫妻多年辛苦勞動積攢下的存摺,就毫不講理地搶走了,記錄下我的存款數共計64000元。 肖金伯打電話叫鎮政府的蔣一衛來我家,要我陪他們到銀行取款12000元作為去北京的罰款,其他錢帶回公安局調查清楚後再處理。把我帶上車送到鎮派出所,下午四點多鐘,邪惡之徒們吃完飯就又把我帶到城關派出所,把我關在那個所內所設牢房,一天一夜,裏面又臭又髒,屎尿遍地。這期間,也沒給我飯吃。二十九日下午五點半鐘周劍波等惡警又把我送到看守所,公安人員又多次到我家搜查。想搜到真相資料,沒有得到,惡警就搜刮民財,將搜得的錢,做為他們勒索的來源,他們要我丈夫和他的姐姐來公安局交八千元錢並再寫好保證不再煉功。 二零零一年元月十八日剛將我放回家。元月十九日又開車將我抓到鎮派出所,又審問到晚上1點多鐘,後邪惡要我每天上午、下午到派出所報到,時間一個月,直到半夜三點多鐘才放回家。 二零零一年四月三日,610、公安局、鎮政府蔣一衛(政法委書記)要我去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學習班,我對蔣說:我丈夫病重無人照顧,連屎尿都在床上怎麼辦。蔣當時去看了一眼我丈夫。他當時心裏些許難過,但還是將我送到東安縣辦學習班。610的肖金柏、周劍波他們人性全無,不准請假。周劍波說:誰叫你煉法輪功,非要給我辦15天洗腦班。所有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有一個患腦血栓多年的丈夫,起居困難,屎尿都需要人接的病人。惡徒卻眼睜睜的將唯一照顧他的人多次抓走。你想想病人又是怎樣的心情。他們折磨我,同時每次到我家連我重病的丈夫一起罵。這種三番五次的騷擾,對我及我病重的丈夫身心的壓力非常巨大。他經不起這種無人性、無理的騷擾和打擊。終於在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二日含冤離開了人世。 我家的情況和中國所有被迫害的大法弟子一樣,有的大法弟子比我更為嚴重,還有那些被關進監獄、勞教所,被折磨致死,不少家庭成員被無辜迫害,善良的人們都來制止江澤民這種滅絕人性,迫害善良人民群體的罪惡行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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