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2月24日】1999年12月26日,我到北京上訪被北京公安非法拘留30天,罰款4300元。2000年5月份的一個晚上遂溪公安局幾個人闖入我家,說去學習一會便回來。但是一去就被關了一個星期,還罰款180元。出來的第二天,遂溪公安局又有4、5個人闖入我家,強行將我綁架到遂溪第二看守所,並關押了15天,5月31日才被釋放出來。這接二連三的無理關押、罰款使人親人受到了很大的壓力,剛出來時,家裏人聽說6月份他們又要抓一批法輪功學員,在這種情況下,丈夫不敢留我在家。我只是煉功健體做好人而已,為甚麼一次次地遭到如此的迫害,甚至有家不能歸呢? 就這樣,我再次到北京上訪。我在天安門煉功時,被惡警強行拉上車,在車上被他們用冰硬的礦泉水擊打我頭部、面部,頓時整個面部都腫起來。後來他們把我送到天安門拘留所。當我一進到拘留所,已有3個同修被關押在裏面,被惡警用手銬把手、腳反鎖起來,還用繩子再紮上,整個手腳都變黑了,惡警還在同修身上亂踢。當時我一邊叫他們停止惡行,一邊用我的雙手往同修的身上擋住。我的手也被踩得紫一塊,黑一塊。它們直到把這位同修折磨到暈倒過去才罷休。另兩位同修也是被他們剛折磨過,身上都染滿了鮮血。雖然這樣,我們幾位同修還是在不斷地學法。過一會兒,我被送到另外一個地方關押,一個星期後被送回當地看守所,在當地派出所關押了兩個月,並被罰款5000元。2000年8月17日,在沒有任何理由的情況下,公安局判我勞教2年,送廣東三水婦教所。 在勞教所的2年時間裏,我依然學法煉功,更不配合邪惡的安排。它們就採取各種手段來迫害我。有一次我正在學法,有三個人走到我跟前說:“不准你動口。”我不理他們繼續學法。那三個人就瘋狂地在我頭上、臉上亂打。打完後就抓住我的頭髮往後拉,把那髒的抹台布塞到我的口裏。有一個同修看到這種邪惡的行為,馬上上前制止。又被那些惡人按在地上亂打、亂踢。我要是煉功,她們就會用腳踢我的頭;有時還把我綁在床架上;還會用各種打、拉等手段來折磨。因我不配合勞教所裏制度,經常被她們打罵甚至不給吃飯。有幾次都是6天才給我吃飯。有一次,天氣非常的炎熱,下午2點多鐘,邪惡把我拉到操場中曬太陽,還綁住我的手腳,我坐在那熱滾滾的地上,不知經過多久,我的身上已被汗水濕透了。然後再把我拖到工房,從操場到工房這段水泥路上,惡人每拖我一步,就會磨掉一層皮。在幾天的折磨之中,我的衣服一件件地被磨爛了,皮也一層層地被磨掉了。特別是臀部腐爛得更嚴重,我坐著、睡著都很難受,因為腐爛的地方流出的血水把褲都粘住了,每次大小便都要忍受一陣劇痛。因為每次都要把粘在褲上的肉跟褲一齊拉下來,那種痛苦是無法形容的。各種迫害時常發生,我上廁所的時候經常被惡人推倒在地上,這是肉體上的折磨。 在精神上的折磨也是嚴重的,整天都在迫害和毒罵之中度過,在那高壓下,我失去了做人的基本權利。2002年6月已經是我被關押2年時間了,本來我應被釋放了,但是它們不顧一切地違反法律,又把我送到另外的勞教所裏。那裏也是一樣的邪惡,每天24小時鎖在房間裏,而且還規定每天只開一次門上廁所,洗澡也只給15分鐘的時間,我不聽它們無理的指令,所以每晚在12點鐘後才讓我睡覺。經過一個多月的迫害,又把我押回三水勞教所,這時我已被迫害了2年4個月了。 2002年10月18日遂溪610到三水勞教所接我,還到單位要了1000元路費。本來我是應直接回家的,但邪惡的610接我回來後又關押了一個多月,才放我出來。2003年2月遂溪公安局又綁架我到610轉化班,把我們幾位同修關在一個很小的房間裏,每天只給兩餐稀粥;有時給幾餐硬飯,每天給一壺開水。我們4位同修只好每餐每人倒一杯開水沖來吃,我們平時都是飲生水。邪惡的610不但不給我們吃飽,而且每餐都是給它們吃剩餘的魚頭骨或是菜汁,所以我們每天都是頂著飢餓在那小小的房間裏渡過三個多月。 2003年6月18日遂溪610在沒有任何理由的情況下又把我和另外3位同修送往三水法制所即洗腦班,在那裏也是全封閉式的關禁。每人一個房間,裏面就有一個或兩個監管人員,她們是24小時陪著我們。每天都放誹謗大法的錄像,還有其它類型的錄像,那些惡警還不斷地利用各種手段,如:欺騙、辱罵、恐嚇,肉體上的折磨等來迫害。有一次4、5個惡警衝進房間來對我說:你不准坐這張椅。我不聽它們的命令就把我拉起來按在地上,二個男惡警和一個女惡警在我的身上又是踩又是踢的;有一個對著我胸部就是踩,有一個對著我的肚也是踩,它們完全失去了人性,直接把我的腳踢得紅腫起來,全身都感到傷痕累累。更邪惡的是它們把師父的像放在凳上強行要我坐,我就是不坐,同時我絕食抗議它們這一惡行。絕食的第三天,兩個男惡警又來折磨我,我大聲叫起來,有力地揭露了邪惡罪行。到了第五天我開始吃飯了,後來就把我調到一個更封閉的房間裏迫害。那三位同修被迫害的就更嚴重了,長時間不給睡覺,每天放誹謗大法錄像,還用強制的手段要她們寫甚麼保證書,她們也不寫,就被嚴重地折磨,特別是楊再大姐被邪惡折磨得全身浮腫,所以我們4位同修在三水法制洗腦班,各自都經受過不同程度的魔難,也走過這漫長的三個月。 2003年9月19日遂溪公安局接我們回到當地,它們還說:你們先住下,等你的家人來接你。就這樣我們被關在一個私人住宅的第六層樓的一套房裏,而且是嚴密的關禁,連我們上廁所都要受控制。連電燈都不給用,同時每天只給兩頓又硬又乾的飯,有時配上一些蘿蔔乾,有時給它們吃剩的一些菜汁,我們連水都沒有得喝,那簡直是剝奪了我們的生存權。所以我們就採取絕食抗議,要它們無條件釋放我們。但到絕食的第三天,我們就被滅絕人性地灌食。它們把硬管插入我鼻腔的深處,還用筷子、湯匙撬開口,用力壓,用力撬,整個身體被壓住。那簡直是來折磨、迫害,而不是在灌食。灌完後莫妹大姐就吐出來了,楊再大姐也嘔吐不止。第二天,有個學員的家屬在樓下,我們就向他揭露邪惡的行為,邪惡之徒馬上把把莫大姐和楊大姐強迫送往湛江洗腦班。過了兩天我和寧春梅大姐又被強迫灌食。這一次不是插管了,而是用易拉瓶的瓶口這端塞到我口裏,然後就在被割開口的瓶的另一端,把所要準備灌的東西一齊倒進瓶內,再用筷子、湯匙在口中亂撬。那時的我都不知甚麼地方痛,只是極其艱難地一口口地咽下灌液。灌完後我滿口牙都痛起來,脫落的脫落,鬆的鬆,流血的流血,整個口都腫起來。到了第三次灌食也就更惡毒了。邪惡的610人員到社會上叫來幾個像打手的惡人來給我們灌食。它們不計一切後果的幹著,比上幾次更殘忍了。在灌的過程中,還要鉗住我鼻,根本無法呼吸。經過一次次慘無人道的灌食,我的身體受到了極大的摧殘,胃部大量出血,後來每隔幾天就餵我一頓粥。但由於長時間的折磨,我已瘦得皮包骨了,坐起來都很難。這時惡人怕我們倆有事要它們負責,就讓我和宋春梅大姐一起住,我看到宋大姐精神狀況很差,而且經常嘔吐。我們身體的狀況越來越差了,宋大姐的嘔吐也越來越嚴重了。我們雖然抵制邪惡的惡行,但惡人還繼續關押迫害我們。 我倆在極痛苦的情況下,它們再想出新的招數迫害我們:給我們灌酒了。2003年10月30日,即絕食到27天的那個晚上,再次給我們灌酒,而且把我倆灌得衣服全濕透了。到了晚上10點多鐘,610惡人把我倆送往醫院打點滴。到了4點多鐘,我們拔掉了手上的吊針,從醫院裏走了出來。 我將我因修煉法輪大法而受到的迫害事實寫出來,是為了揭露邪惡,同時記錄有關人員的惡行,有一天這些人將得到應有的懲罰,但我更希望這些人能及時醒悟過來,彌補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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