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2月19日】張良民,50多歲,安徽省銅陵市磷安廠,家住橫港村。95年開始學法輪功,是銅陵橫港地區的輔導員,因修煉法輪功,如今被迫害的精神失常,生活不能自理。 2000年冬天,面對國家宣傳機器的誣陷造謠,張良民採用了進京上訪的方式,去說一句公道話,因為憲法賦予公民上訪的權利。他步走到江蘇南京,以避免被當地公安攔回來。然後,乘車到北京,在步走的過程中兩個腳都走出血泡,但他卻沒有退卻,毅然進京上訪。到了北京後,被帶到安徽駐京辦事處安徽大廈的李峰和姓康的工作人員的毒打,後來被銅陵公安帶回後關了一個月。 2001年夏天,張良民到同修家去,被舉報遭市公安局開車劫持,非法關了半個月,隨後被送洗腦班。由於他堅持修煉,又一次被關,從一看(守所)轉到二看(守所),又從二看轉到一看,無論如何也沒有改變他堅定的信念。在2001年7月份張良民被非法勞教1年,送往安徽南湖勞教所,在勞教所裏,他面臨著高強度的勞動,在裏面穿珠子,在那裏流傳著這樣的一句話:「人到鳳凰山(南湖鳳凰山),不死也得癱」。 就是這樣,邪惡還沒有放過他,繼續迫害他,到後來邪惡讓他吃一碗黃藥,還給他注射藥物,開始在他手上注射,可是注射不進去,後來它們把他五花大綁,在他的腳上打針。就這樣張良民被迫害得精神失常。到2001年12月份,他已經是皮包骨頭,站都站不穩了,勞教所才讓他的家人把他抬回了。 回來後,經家人的調養,張良民的精神有所恢復,頭腦有時清醒,有時糊塗。生活不能自理。在這種情況下,單位連最低的生活保障都不給。2003年,銅陵市辦洗腦班,郊區公安分局強行把他送入銅陵市第三人民醫院(是精神病院),在精神病院,整天讓他吃藥,並把他的舌條拽出看他是否吃掉了,吃完藥他就進入昏昏欲睡的狀態。醫院檢查不出病,但醫院講:是公安局人送來的,公安局不放,我們不敢放人。據悉,曾經還有一位法輪功學員餘光瑞長期被關在精神病院。 2004年春節前幾天,張良民被放回來,但精神比以前更壞,在2004年2月2日離家出走,不知下落。 主要的責任單位: 銅陵市郊區公安分局政保科 負責人:餘波,潘幹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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