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2月18日】2004年2月3日,加拿大安大略省高等法院判決中國駐多倫多副總領事潘新春誹謗罪。加拿大參議員瑞奈爾-安珠查克(Raynell Andreychuk)就此事特別在2月12日致信法輪功學員表示支持。他說,不能允許在加拿大的土地上進行針對法輪功的仇恨宣傳。 安珠查克參議員在信中說,你們成功的對中國領事採取了法律行動,我非常高興能夠出席你們的新聞發布會,對加拿大法輪功學員給予支持。不能允許在加拿大的土地上進行針對法輪功的仇恨宣傳。我將竭盡所能讓加拿大政府意識到,政府必須採取行動讓中國政府保證立即停止類似事件的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