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2月17日】吉林省樺甸市公安局辦公樓裝飾華麗的外表裏面卻隱藏著不可告人的秘密。二樓向北走,你會看到裝潢整齊的門窗,但是你決不會想到有一扇門的裏面,如同“渣滓洞”,靠牆一邊有一個不到二平米的用粗鋼筋焊製的大鐵籠子,上面綁著拇指粗的繩子,籠子裏的地上扔著破布和一些髒東西,室內的唯一窗戶用幾塊紙殼遮擋的嚴嚴實實,屋中間放著一張桌子和一把椅子,桌子上放著電棍等刑具。 這就是政保科設立的人間地獄,用來迫害“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按著“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的法輪大法修煉者。 2002年6月初,王秀雲(已被迫害致死)、邵玲、班慧娟、徐貴軍、於翠凡、魏抒華、王小虎、陳叢宇八位大法弟子就在這渣滓洞內被毒打、遭上電棍、坐老虎凳等酷刑。惡警並把他們的手倒背銬上吊起來,或把手與腳分成大字形銬在床上,不讓上廁所,有的被用髒布把嘴塞上。大法弟子王秀雲就是在這裏被迫害得生命垂危,後被投入看守所繼續迫害導致失去寶貴的生命。 正告樺甸市公安局立即取消渣滓洞,停止對大法弟子的迫害。善惡有報是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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