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2月14日】2004年2月10日,天津市寧河縣法院非法判大法弟子李茂芬、王淑敏、陳玉玲、王守可4人有期徒刑3年至3年另6個月。並在當天晚上秘密非法抓捕8名大法弟子,並非法抄家、現正異地關押。 大法弟子陳玉玲在2003年5月份,因講真相被抓,當時出現吐血症狀,被取保候審,在開廳時由丈夫背到法廳,身體虛弱不能坐立。 大法弟子王守可77歲,2003年5月份被抓,在被惡警刑訊逼供的過程中,曾被惡警由鐵絲勒頸部幾乎窒息,體檢時,血壓高壓達240,被取保候審,開庭時由人攙扶到廳。 在開廳的前一天,寧河縣的大法弟子把大法洪傳世界的圖片貼到了公安局門口、看守所門口、學校門口、派出所門口、電話廳、菜市場,勸善信發到了部份警察家、政法委書記家及各居民區,震懾了邪惡。 但從中,我們也被邪惡鑽了空子,8名大法弟子被綁架,4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現我們正在抓緊講清真相,盡力彌補損失。 請各地同修給予支持。 本地區號是86-022 郵政編碼是301500 寧河縣610辦公室 張雲成 主任 69589366 69563568 高瑞江 副主任 69565610 69575269 任紹輝 秘書 69565610 汪曉君 科長 69565610 寧河縣法院 趙蘭閣 院長 69591532 魏玉民 副院長 69592102 69593310 王樹倫 副院長 69591966 59593620 李若寬 副院長 69591706 69592283 辦公室 69591532 辦公室 69592881 總機 69592103 朱×× 刑一庭廳長 69561332 寧河縣公安局 劉克建 局長 69591252 劉慶江 原政委 69593152 69591196 13802141302 李金剛 副局 69569528 69582211 許振河 副局 69590938 24349147 劉永安 副局 69569775 69599766 劉維志 副局 69572607 69593484 副局長室 69590298 副局長室 69590838 政治處 69591332 治安科 69591103 行政科 69593151 管理室 69591125 戶籍科 69592442 通訊科 69591002 監察室 69591962 保衛科 69574517 政保科 69591243 法制科 69574527 後勤保障中心 69591946 巡警大隊 69581288 巡警大隊 69572369 陸俊義 刑偵支隊綜合室 69591137 刑偵支隊一大隊 69591783 刑偵支隊三大隊 69576041 刑偵支隊四大隊 69592951 刑偵支隊五大隊 69591958 刑偵支隊六大隊 69594784 110指揮中心 69572541 信訪報警接待中心 69574537 綜合辦證服務中心 69574557 辦公室 6959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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