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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老闆自述在馬三家勞教所噩夢般的經歷
【明慧網2004年2月11日】引言:

姜偉,女,41歲,家住遼寧朝陽市孟克鄉二其營子村十組,原朝陽市藍盾大酒店老闆。1998年6月12日開始修煉法輪功。煉功前,身患多種疾病,如肝炎、心臟病、婦女綜合症、頑固失眠症、神經性頭痛等,尤其是頑固性失眠症令她痛苦不堪,每天大量的吃安眠藥也還是睡不著,許多時候一連十幾天不能睡覺,這給她的身體造成了極大的傷害,為治病每年花去的藥費上萬元,但卻無濟於事。如果說有病沒錢治還能讓人有一線生機的話,那麼有錢卻治不好病就最令人絕望了。但自從修煉法輪功後,她的這些病症都不治自癒,從此就再也沒花一分錢買藥。

姜偉曾擁有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她開的酒店生意紅火,在朝陽市遠近聞名;丈夫年富力強,在雙塔區一建材廠任廠長,他們膝下有兩個聰明漂亮而又善良懂事的女兒。自從姜偉煉功身體奇蹟般地恢復健康後,丈夫和孩子們見證了法輪功的神奇,欣喜萬分之餘,全家人都支持她的修煉。

但是僅過了一年,江澤民便發動了對法輪功的殘酷鎮壓。這場迫害,改變了無數中國人的命運,億萬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群眾被強制剝奪了做好人、祛病健身的權利,遭受到了常人難以想像的瘋狂迫害。在這場民族災難中,難以計數的家庭被迫害得傾家蕩產、妻離子散,甚或家破人亡。姜偉和她的家庭也同樣未能倖免……

得法修煉──生命真正意義的轉折

「法輪功不單單給了我一個健康的身體,更重要的是他教會了我做一個好人的道理,讓我明白了人生的真正意義」,當姜偉談到自己為甚麼要煉法輪功時這樣說。

事實上,法輪功自1992年傳出以來,一直到1999年江澤民的鎮壓開始,僅短短的7年間,就能吸引上億的國人走入修煉,而且不分年齡、職業、社會階層和知識高低,這在當時對正值改革開放、人人以經濟利益當先、信仰幾近真空的中國社會來說,本身就是一個奇蹟。如果說僅僅以祛病健身這一點就能吸引這麼多人的話,這種說法是不確切的。因為當時社會上流傳的各種以治病為名的氣功數不勝數,而法輪功作為後起之秀,沒做過任何宣傳、廣告,僅憑心口相傳,卻何以令人如此趨之若鶩?

法輪功又叫法輪修煉大法,他強調煉功人要重德、要做好人、要為善,要重心性的修煉,概括地說,要按照「真、善、忍」的原則來不斷的要求自己,作為生命的指南,這是達到祛病健身的根本前提,也是與所有氣功都不同的其中一點。基於此,才有了煉功人「打不還手,罵不還口」、遇到矛盾找自己、利益面前不與人爭的種種高尚的人格表現。

人都想要好,這不需要甚麼道理,是生命的本性帶來的。當一個人從「真、善、忍」的修煉實踐中深切的感受到了生命所獲得的真正美好──不僅僅是身體的健康,而且是心靈的淨化、道德的昇華,也就再沒有甚麼理由可以使其改變了。更直白的講,法輪功教人發自內心的做好人,所以才會有那麼多的人煉。

當談到煉功後帶來的變化時,除了身體的康復,姜偉還提到了親身經歷的幾件事:

「98年春天的時候趕上了一件事兒,我們家門前的公路加寬要搞拆遷,那時我們有十幾間的鄰街門市房,按現在的社會風氣,我當時只需花些錢托人辦個正式的房照,就能得到50萬元左右的拆遷費,但也就是在辦理這件事的過程中我也開始修煉了法輪功,在學習《轉法輪》的過程中我意識到了這種做法是不對的,托關係走後門得這種不義之財,非但不合理不合法,更不符合「真、善、忍」對煉功人的要求標準,於是我就放棄了這種做法。

「……酒店裏養小姐這種現象在當今社會上已經是司空見慣、習以為常的事。以前我們酒店中有三十多個固定小姐,每天收入可觀。但修煉法輪功後,我明白了做人應遵守最起碼的倫理道德,這樣敗壞人倫的錢是不能掙的,於是我就將小姐全都遣散了。

「……開酒店期間,我從二其營子村劉偉的煙酒店裏前後共賒了3萬元的貨,給他打的欠條讓他弄丟了,他們夫妻倆非常著急,找到我告訴我此事,我當時就分期還了他們。「今天的社會世風日下,為了賺錢,有多少人還能考慮甚麼道德呀?如果不是學了法輪功,我想我不會這樣做的……」

不用更多的列舉,從這幾件事上,我們就能夠感受到法輪功所帶給人的是甚麼。在當今社會,還能有甚麼樣的學說、主義、理論和力量能如此的改變人心呢?然而就是這樣一部教人向善、提升道德、給人健康的高德大法,卻遭到了慘無人道的血腥打壓。

迫害伊始

1999年4月25日,上萬名法輪功群眾來到了地處中南海附近的信訪局,就天津公安無故毆打、抓捕當地45名法輪功學員,並非法抄家且拒不放人一事,向中央反映情況。當天早晨8:35分,朱鎔基總理得知了法輪功群眾上訪後,他召見了群眾代表,並責成國務院信訪處負責接待,晚上9點多鐘,事情有了初步結果,天津被捕學員得到釋放,法輪功群眾靜靜的散去。法輪功群眾的理智和善意以及國務院領導的正確處理,使得4.25上訪得以圓滿解決。當時在國際上引起強烈反響,西方各國給予了高度的評價,對雙方的克制態度極為讚賞,認為4.25是中國政治民主、政府開明的里程碑。

然而,江澤民出於小人的妒忌和倚仗強權對修煉「真善忍」的善良百姓的蔑視,不顧當時政治局六位常委的反對,一意孤行,不但推翻了朱鎔基總理對4.25的正確處理,還利用電視等媒體將這次上訪編造歪曲為「圍攻中南海」。並於1999年7月20日,公然向法輪功發難,開始了在全國範圍內的大逮捕。一時間,謊言鋪天蓋地而來,殺人、自殺、斂財等大帽子全部往法輪功頭上扣,「文化大革命」的陰霾剛剛散盡,中華民族便再一次陷入了紅色恐怖當中……

1999年8月30日,剛剛得法一年的姜偉,和千千萬萬的法輪功弟子一樣,本著《憲法》和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踏上了進京上訪之路。江澤民為了阻止法輪功群眾的上訪,一方面命令各地公安嚴防死守,一方面操控著電視、報紙、廣播等媒體喉舌,把法輪功群眾的合法和平上訪誣蔑為「進京鬧事」,來矇騙國人,企圖為進一步的大肆鎮壓作「合理」的鋪墊。而事實上,在當時幾乎所有的法輪功弟子進京的目的都很簡單,他們只想去信訪部門向中央的領導反映一下法輪功的真象,澄清事實。姜偉也是如此。

「但那天還沒等到信訪辦我們就被抓了。我向那裏的兩位工作人員講述了我煉法輪功受益的情況,他們有的說我們也知道好,可江澤民要這麼幹,我們不乾飯碗就保不住了,並告訴我再別來了,在家偷著煉吧!兩天後朝陽市雙塔公安分局派人把我從北京押回,送到十家河套拘留所。拘留33天後又被送到吳家窪看守所,在那裏,我被戴上手銬和腳鐐關了3天小號……」

1999年10月29日,姜偉被非法判處了3年的勞動教養送到了瀋陽市馬三家勞教所。

在馬三家勞教所的九百多個日日夜夜

馬三家勞教所,地處距瀋陽幾十公里的一片大荒原上,周圍多少里不見人煙,罪惡也就在這種見不得人的地帶肆無忌憚地上演。自江澤民鎮壓法輪功以來,這裏一直是迫害法輪功群眾最殘酷、最邪惡的地方之一,臭名遠揚,海內外皆知。

馬三家勞教所以前下設十個所,九個男所,一個女所。鎮壓開始後,隨著法輪功學員成批成批的被綁架到此,女所人數暴增,就又增加了一個女所,即女一所和女二所。2001年11月份,馬三家專門用來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新樓完工時,女二所一大隊、二大隊,加上女一所的全部法輪功學員大約1500多人被集中關押在此,就像法西斯的集中營。

(一)初經煉獄

「我剛到那兒時被分在女二所一大隊,大隊長叫王乃民,這個人四十七、八歲的年紀,面貌兇惡,心狠手毒。

「她為了阻止我們煉功,經常濫施酷刑。錦州義縣的法輪功學員張春梅,被王乃民長期銬在暖氣管子上24小時銬著,連睡覺都不放下來,只能坐在那睡覺,整整兩年,一直這樣被迫害著,還經常用各種酷刑折磨她,有一次她被吊起來,想站站不直,想蹲蹲不下,這樣折磨了她整整15天,渾身浮腫,疼痛難忍。

「有一回王乃民用電棍電擊我的嘴和臉,一直到電棍沒電了才罷手。還有一回王乃民和一個丹東籍叫劉傑的女吸毒犯毒打我,她們每人拿一根電棍主要電擊我的頭和胸部,並將我打倒在地。王乃民拿的是高壓電棍,她把我兩手朝後背銬,兩根電棍同時電我的臉、脖子、大脖筋和胸部穴位,讓我站著。我不停地和她們講我學法輪功的受益情況,王乃民說「知道好,就在心裏偷著背唄」。我說你們天天放誹謗法輪功、誣蔑我師父的廣播,我聽著心難受,她聽後把我放回寢室。

「教養院規定犯人每天早上都要背教養院裏的三十條,我沒有違法更沒有犯罪,煉法輪功做好人更沒有錯,所以不背。她們把我們四個堅持學法煉功的學員關在一個屋裏,窗戶上糊上報紙不讓外邊看見,在惡警的指使下,我被四個刑事犯毒打,當時就被打倒在地,從六大隊調來的的男警察看到後都心有餘悸,躲得遠遠的。我被打得身體疼痛難忍,都是內傷,打完後一隻手吊銬在窗欄杆上。過後惡警王乃民讓刑事犯把我帶到她辦公室,在走廊裏刑事犯邊走邊打我,被另一個屋裏的大法弟子們看見了,她們都哭了。一個59歲的義縣大法弟子因此去找惡警王乃民說理,結果遭到了王乃民的電擊,脖子和臉被電得全是大泡。我被銬了幾天後,她們看我沒屈服就讓我回到原來的牢房。

「為了爭取煉功的最起碼權利,我們全屋人開始集體絕食抗議。我又遭到了體罰,每天罰站,一直站到晚上12點,12點後把我押到一個非常冷的屋子裏凍我,讓我站到凌晨1點半後再押回牢房。經過這種種的折磨,我的身體和臉全部腫了起來,但我們仍然絕食抗議,惡警們就逐個把我們押到辦公室用電棍電擊,逼迫我們吃飯,有的學員腳心都被電爛了。

「電我時我被強迫坐在辦公室水泥地上,此時正是隆冬季節,她們把我的鞋和襪子全部脫掉,惡警吉利和黃海豔每人一個高壓電棍同時電我的胸部,電腳心時她們用腳踩著我的腿,電了能有半個多小時,我看到在喪失理性和人性的瘋狂帶動下,她倆一個個都累得呼嗤帶喘的出汗了,便越發的感到她們作為生命的可憐,在持續不斷的電擊折磨中,我一直忍受著劇痛向她們講述著法輪功的真象……」

就這樣在女二所呆了23天,種種酷刑折磨和精神摧殘,並未使姜偉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於是她們又把她押送到了刑事犯聚集的馬三家女一所。

「在馬三家女一所,在隊長陳秋梅的縱容指使下,我遭到犯人多人毒打,過後刑事犯對我們說,知道你們是好人看到你們煉功不打,隊長就真的給我們加期了!都給開會了!因為看到她們不想在那裏多呆一天的痛苦心情,出於同情我再沒煉功,那裏可真是人間地獄呀!」

(二)「思想轉化」的真象

從2000年1月份起,一些人由於承受不住這種在肉體和精神上持續不斷而又喪失人性的百般摧殘,被迫開始寫了所謂的‘保證書’、「悔過書」,違心的放棄了對‘真善忍’的信仰,放棄了修煉。這就是邪惡的宣傳所說的「思想轉化」。

2001年夏天,中央電視台到女二所採訪。

「當時採訪的是隊長丘萍」,姜偉回憶說,「丘萍50多歲,這個人滿肚子壞水,手段卑鄙,她曾指使轉化的學員折磨遼陽大法弟子張靜豔,為了使其轉化,騎在她身上,不讓她上廁所,逼迫得張靜豔頭撞在暖氣上,滿臉是血……可在電視記者面前,丘萍卻擺出一副道貌岸然的嘴臉,張口閉口說甚麼對法輪功學員關懷備至啊、春風化雨般的教育感化啊,全然隱瞞了她們殘酷折磨法輪功學員的事實真象,都是虛偽和謊言。我當時看到後就跑到走廊向那些電視台的記者講述這裏的殘酷迫害事實,卻無人理睬,我才明白原來他們是在演戲,電視上誣蔑法輪功的節目,哪一個不是這樣編造出來的呢?江澤民甚麼時候給過百姓說真話的機會?」

法輪功的學員都在按「真、善、忍」的標準在做好人,說真話、辦真事,與人為善、助人為樂,寬容大度、與世無爭。這樣的人要讓他往哪「轉化」呢?難道是讓人人都變成背信棄義、出賣道德良知、屈從於假惡暴的行屍走肉嗎?事實上也真是如此!在女二所,有的法輪功學員因承受不住嚴刑拷打和謊言的不斷灌輸,轉化後,勞教所卑鄙地利用了她們的心理,以大幅度減刑期為誘餌,規定誰幫助它們轉化人成功率高,誰減期的幅度就大,在這種利益的誘惑下,一些轉化的人最終淪落成了惡警們的打手幫兇,幫著惡警迫害自己昔日的同門。但即使這樣,這些人一旦離開那個極端封閉而又邪惡的環境後,絕大多數人都能清醒,從而重新走入修煉。

「我剛到女二所的時候,就有3個轉化學員,把我叫到廁所要打我,當時被我制止住。我說你們不轉化時按‘真善忍’要求自己,‘打不還手,罵不還口’,轉化了就能打人呀,誰給你們的權力,打人犯法知道吧!後來她們沒敢打我,但是報告了隊長。

「女二所一大隊把沒轉化的都放在一個屋裏,有許多人身上長了疥瘡。為了逼迫轉化,對她們進行體罰、打罵,互相間不准說話。晚上從6點蹲到凌晨4點才讓上床睡覺,但5點就得起床。每個寢室三十多人,早晚只給七分鐘的洗漱時間。七天洗1次衣服,每個寢室半個小時。四個人睡兩個單人床。

「對不轉化的人,由兩個人「包夾」,走哪跟到哪,不讓家屬接見,用惡警的話說不讓你死,讓你活遭罪(後來把我們不轉化的人又分別調到幾個流氓隊中,每個隊幾個人)!人生存的基本權利都被剝奪了,只給留下吃飯、喘氣的份兒!長期壓抑所帶來的心靈痛苦使得有些人神情恍惚,精神幾近崩潰。

「2000年4月份,馬三家勞教所對所有拒絕轉化的法輪功學員實施毒刑,威逼「轉化」。首先是三個人臉面向牆倒撅,其餘人在屋裏坐小凳子。每天從早上6點半開始,持續到半夜12點,三天後無人屈服,就開始電擊,四個惡警同時電一個人,共電了兩個人:有一個電完後又遭到鐵絲抽打,逼問轉化不轉化;另一個人被電得厲聲慘叫。在這種恐怖氣氛中熬過了12天,但沒有一個法輪功弟子妥協。」

(三)苦役

「在馬三家永遠都有幹不完的活。從那次動完刑之後,又開始讓我們服苦役,每天勞作長達十六、七個小時。大部份時候都是做軍用服裝,還有童裝、馬甲、運動服等,有一次為了給台商趕製「喇嘛服」,竟然36小時加班,不允許法輪功學員睡覺,中午不許吃飯,我們又累又困,外加餓著肚子,人都迷糊了。有一個刑事犯因活沒幹好挨了隊長的罵,說再幹不好就加期,連累帶嚇,哭得眼睛都壞了。在那裏它們根本不把人當人,對待法輪功學員更是如此。

「由於法輪功學員幹活認真仔細,不會偷工減料,邪惡的勞教所就鑽好人的空子,給法輪功學員大隊加量,一些精品活,都拿來讓法輪功學員們幹,有時甚至廠家點名叫法輪功學員的分隊做,活太多排不過來,他們寧可等。當時的管教隊長陳秋梅說法輪功學員做的產品質量好,每道工序都一絲不苟,交貨時,廠家只要聽說是法輪功學員做的,質量一律免檢,這在馬三家是從來沒有的事。

「一次隊長在給勞教人員開會時說,如果上級有領導來檢查,問勞動幾個小時就說八個小時。教養院規定每人每月有至少20-40元的保健費,可是我在那裏呆了一年多,從沒見給誰發過保健費,用工具都得自己花錢買,有病的人打完吊瓶得接著幹活,藥費更得自己掏。」

勞教所就是這樣通過剝削在押人員無償的勞動來賺取黑心錢。即便這樣,它們也時刻不忘在學員們幹活時,播放誹謗法輪功、詆毀‘真善忍’的廣播給她們聽──在毀滅人最善良的本性同時,還要利用她們的善良來為自己榨取錢財,這難道還不邪惡嗎?!

(四)610的罪惡

1999年6月10日,江澤民為鎮壓法輪功成立了全國性恐怖組織──「610辦公室」。從法律上講,它的存在不具備任何合法性,就像當年德國法西斯政權專為希特勒服務的蓋世太保,610的一切運作都在江澤民的直接指揮之下,超越憲法和一切法律的約束,在法輪功的問題上,它凌駕在全國從中央到地方的所有公、檢、法、司部門之上,執掌生殺、頤指氣使、為所欲為。鎮壓法輪功四年多來,在江澤民「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等邪惡指令的縱容下,各地610機構和人員對善良的法輪功群眾犯下了罄竹難書的滔天罪惡。截止到2004年1月底,已有872名法輪功學員被證實迫害致死,這個數字每一天都在增加。而被非法抓捕拘留、勞教判刑的人就難以計數。在這些被迫害致死的人員中,包括遼寧省朝陽市4人,他們是:

1. 甄玉傑,女,28歲,朝陽縣下三家子鄉嘎岔村
2. 王立霞,女,46歲,朝陽市雙塔區八里堡鄉榆樹林村
3. 於秀玲,女,32歲,朝陽縣大廟鎮土城子村七組村民
4. 李宏偉,男,52歲,朝陽市農機公司職工,家住朝陽市雙塔區前進街

「中央610辦公室的頭目是副主任劉京,他曾幾次到馬三家看法輪功的轉化情況。一次劉京到來之前,勞教所把我們所有不轉化的人都藏起來,因為她們對外謊報的轉化率達到100%。還有一次劉京來女二所檢查工作,因為以前一直是幾個人擠一張床睡,她們為了應付610的檢查,只在一張床上留一個人,其餘人員都用車拉到女一所看《焦裕祿》電影,多出來的小凳子也都藏起來了,我得知她們弄虛作假的情況後找大隊長、院長反映了此情況。孫院長說我誣陷,誰能作證?我說給劉京打個電話,他就是一個很好的證明人,如果我陷害你,我承擔一切法律後果。當時她們目瞪口呆,事後就一人一張床了。」

(五)持續的迫害與不懈的抗爭

「2001年4月7日,有一法輪功學員被惡警關了禁閉,挨打、體罰,我們就寫了申訴書。惡警告訴刑事犯看著就撕,不讓寫,原因是害怕自己迫害法輪功和勞教所的真實情況反映到外界,在這種情形下我們全體的法輪功弟子同時絕食、罷工,並提出五點要求:

(1)釋放被禁閉的學員
(2)要求八小時勞動
(3)撤消「包夾」
(4)家裏來人讓見
(5)寫自身被迫害的申訴書,

「惡警王豔萍點名讓我當代表去談判。可是到那沒說甚麼就把我又送回到了女二所。

「2001年4月中旬,因為爭取我們應有的人權,我再一次遭受殘酷迫害,我被送到一樓的禁閉室,兩手銬在椅子的扶手上不能動,解手得需要人給接,吃飯讓人喂,正好趕上我來例假,我一天沒吃飯也沒上廁所,惡警們不給打開手銬,血滲透了褲子,染紅了椅子,根本不把我當人對待。我跟她們聲明既然你們如此虐待我,我有尿憋死了,也不接,飯也不吃,惡警們看我真是言出即行害怕了,叫來獄醫勸我說:你看看這屋甚麼味,血腥味,你快換換紙要不人不完了嗎,你吃飯吧!從此以後我上廁所、吃飯就把手銬給我打開,給我1小時的活動時間,在那裏被銬了共七天七宿,最後被送回原牢房。

「從2001年11月份開始,勞教所對我又進行了新一輪的迫害,並且對大部份到期不轉化人員實行大幅度加期。我要求無條件釋放到期的法輪功學員,她們不答應我就開始絕食抗議!我被關到一樓小號,從鼻子下管到胃部灌食,有時一天灌三次,少時一天灌兩次,灌的是苞米麵粥,灌了十來天,灌完後往上返,都吐出去了,她們把草墊子放在水泥地上,讓我白天晚上在那上邊躺著,一隻手始終被銬在暖氣管子上,大冬天躺在那上邊可想而知是甚麼滋味!32天晝夜不能睡覺,我當時被她們折磨得有點糊塗了,即使這樣,她們不但沒給我就醫,反而把我抬到床上,手腳分別銬在床上,胳膊腿固定扣住,折磨了4天4宿,4天後不定位了,繼續灌食,灌完後還是全部都吐出,她們就把我嘴撬開用勺灌飯,灌完後捏著我的鼻子堵住我的嘴,但還是都吐出來了。嘴被她們用乾毛巾塞得都蹭破皮了,又過了20多天,我已經被折磨得生活不能自理、記憶恍惚、生命垂危。參與這一切迫害的人員有:主兇──惡警王曉峰、崔弘;四名轉化學員;曹獄醫(女)。

「令人不可思議的是,她們把我送到了瀋陽市谷山子精神病院。當時負責我的主治醫生叫胡軍,

「在那裏,她們給我往血管裏注射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那個機器的聲音比警車的鳴笛還要刺耳,我的臉通紅如紅布一般,很嚇人,我當時沒有記憶,這一切都是當時負責看著我的人事後告訴我的。每天掛6瓶治精神病的滴流,每天給我吃三次藥,也不知道是甚麼藥,每次十幾片,還強行給我打針,打了兩天看我要不行了,就再沒打。

「幾天後,她們又開始給我用電刑,當時頭和身體都給捆上,一個像耳機子式的東西在腿上通上220伏的電,我哼了幾聲,脈搏逐漸微弱,一個護士說快別給人家過電了,她也不是精神病,她是煉法輪功的給迫害成這樣了,整死了可怎麼弄,就給我送回了病房。

「在精神病院一共被關了29天,勞教所認為我已經沒的治了,就通知了我70多歲的老父親(那時我的丈夫已經和我離婚),她們向我們家人勒索了9000元錢才放人。2002年6月27日,我被姐姐等一家人接回到家中。回家後我通過學法煉功,很快便恢復了健康。」

(六)破碎的家庭

「2000正月,在我進馬三家勞教所三個月後,我丈夫帶著朝陽市龍城區法院的人,在勞教所和我辦理了離婚手續──我一直牢記著師父的話:「別人可以對我們不好,我們不能對別人不好」;「善者慈悲心常在,無怨無恨……」──我最終還是從心裏原諒了他,但一個原本幸福美滿的家,就這樣破碎了,我的心也隨之破碎了!何止是我啊,還有我們的女兒!還有在馬三家的九百多個日日夜夜裏,那些一直為我牽腸掛肚的老父、兄弟姐妹們……

「我理解他的苦衷。他曾親眼看到、感受到我從法輪功的修煉中得到的健康和心靈的淨化給這個家庭和孩子們所帶來的快樂和幸福,這是多少金錢都換不來的。他不能接受這種種殘酷的現實,也不能承受來自方方面面的壓力,然而這一切竟是誰造成的?

「我深深地理解他,理解所有億萬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和親人們,在他們的內心深處,無時無刻不在盼望著這場殘酷的迫害早一天結束,那種為親人的擔心、焦慮所帶來的精神上的巨大壓力和痛苦,是無法用言語可以表達的,四年多來,多少個殘缺不全的家庭,就在這樣的壓力和痛苦中承受著……」

後記:

回首千年的中華民族歷史,任何一次運動所造成的影響,都沒有今天江澤民迫害法輪功那樣的程度之深、手段之殘忍和波及的範圍之廣──億萬法輪功群眾和他們的親人們所遭受的肉體和精神上的凌虐;整個民族所遭受的謊言的毒害,邪惡的矛頭直指人類的道德良知和生命的本性──「真、善、忍」。

五十多年的高壓統治,說違心的話,做違心的事,已經成了我們中國人日常生活的一部份,人們似乎已經習慣且麻木了違心的表態,違心的撒謊,違心的歌功頌德,違心的揭露批判,違心的唯唯喏喏,違心的隨聲附和──強權和暴力壓斷了中國人的脊梁。而四年的狂風暴雨,法輪功學員在和平、理性和堅忍的抗爭中,所展現出來的巨大的道德勇氣,令惡人膽寒,令世界震驚,這也許正是我們中華民族、乃至人類的希望所在。

到今天,全世界善良的民族和各國政府,都在譴責江氏集團對法輪功的鎮壓,江澤民和他的幾個打手幫兇正面臨著幾個國家的起訴,罪名是「酷刑、反人類和群體滅絕罪」。海外已經成立了聲勢浩大的「全球公審江澤民大聯盟」,「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已先期成立,國內一大批參與迫害法輪功的犯罪人員名單也已收集完畢,並逐次遞交海外法庭。起訴江澤民的行動已經進行到了韓國、日本、台灣等與中國一衣帶水的鄰邦。因為江澤民對「真、善、忍」的鎮壓,是對人類最基本的人權和信仰自由的踐踏,是對人類最基本的道德和良知的毀滅,是對人性的摧毀。這必然要受到全世界善良和正義力量的抵制與譴責。

四年來,法輪功學員所作的一切,唯一的目的,就是為了向一直被江澤民謊言矇蔽的人們講清真象,使他們能夠擺脫謠言的束縛和毒害,守住人類最起碼的道德良知,記住「真、善、忍」,從而走上人間正道。

當日前一篇文章: 以我被迫害的經歷揭露中共江氏集團的邪惡本質(四)
當日後一篇文章: 萬家勞教所惡所長對大法弟子施「車裂」酷刑已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