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12月9日】 * 北京懷柔看守所迫害大法弟子圖片說明 2001年1月28日,在天安門廣場和平請願的大法弟子共四、五十人被惡警從北京天安門派出所拉到北京懷柔看守所。懷柔看守所惡警對不報姓名的大法弟子實行體罰,先是在看守所院內罰站,不給飯吃,對仍不報姓名的大法弟子變相體罰,並連夜預審。(以下照片為根據當事人描述,而重組的當時迫害的情景。)(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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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警們強迫一位五、六十歲的老太太光著腳蹲在雪地上,把手心按在冰上,因為她笑了。惡警阮××(警號後三位是864,眼睛很大)還踢她一腳。惡警李順華強迫我光腳站雪地上,並威脅第二天來硬的,最終李順華以欺騙的方式使我說出姓名,後我被非法勞教。 惡警阮××(同上)強迫我坐雪堆上,因為不配合,阮××拌腿拌把我絆倒,把鞋踢飛,使我坐在雪堆上直到棉褲濕到褲腰。 惡警還強迫一位20多歲的女孩只穿線衣線褲光腳站雪地上彎腰,手臂平舉,還一隻手拎一隻鞋站了幾個小時,回到監室人都凍僵了。這個女孩在晚上煉功時,被惡警從監視器中看到,過來制止。當時四個人一起煉功。最後,只有女孩一個人煉,惡警就抓住她頭髮把她往牆上撞。這個女孩已經在天安門廣場四次打橫幅,當時嘴上還有疤,是在密雲看守所被惡警用電棍電的。 離開懷柔看守所時,我的皮包(價值200元)被惡警沒收了,玉珮(價值20元)被搜身女警據為己有,負責照像那個戴眼鏡的惡警還勒索我50元錢說是飯費,其實我根本沒吃一直在絕食,後來才知道看守所不收費,是被惡警貪污了。 * 吉林市三看圖片說明 2001年2月,我、王穎和慕華因進京證實法被非法綁架到吉林市第三看守所期間,因不背監規,被惡警管教李曉敏(音)女,罰蹲近二小時。(圖2、圖3) * 我在九台飲馬河勞教所遭受的迫害因進京在天安門廣場和平請願,我於2001年3月1日被吉林市公安局船營分局政保科長范業剛非法綁架到九台勞教所,送到六大隊進行迫害。 當時六大隊有惡警九人。教導員:王秀豔,大隊長:於力、楊麗秋,幹事:張穎,管教:曲文芳、金英愛、宋涉蘭、張文、張玉傑,這些人都迫害過我。 我先被於力、曲文芳強迫罰站不讓睡覺,有時只睡二個小時,曲文芳曾從後面踹我,同時罰站的有王穎、王品輝、呂健傑、汪興善、周業林、鄭小明、韓會豔。(圖3、圖4、圖5)
3月24日我看經文被於力發現,追問我經文來源見我不說,27日全大隊六個惡警一起迫害我,其目地是轉化我。王秀豔先用電棍電我手背和小臂恐嚇我,並一次次將我踹倒,隨後惡警們商量兩個一組拿電棍電我,因我當時閉著眼睛,只看見惡警曲文芳和金英愛一起電我,她們用手把電棍按在我的臉和脖子上,使電棍上纏繞的金屬條放電部份最大面積的貼在我皮膚上並不斷旋轉,幾萬伏高壓電的灼傷使我面部肌肉不斷抽搐,脖子和頭不自覺的抖動,當時說不清是疼是癢,就是很難受。惡警金英愛看我一聲不吭,一會兒強迫我睜眼看她,一會兒強迫我不讓攥拳頭,而後又叫囂:「讓她把褲子脫了,電她卡巴檔」(下身)期間還讓不妥協的大法弟子看我被電的場面,導致通化大法學員鄒紅梅(58歲)嚇得當場馬上要求上廁所,回去後違心妥協了。(圖6、圖7、圖8)惡警們電一陣還問我,你能堅持到最後嗎?最後電了兩個小時,看我還不吭聲就停下來,共用光了四個電棍的電,電完我管理科樸科長(女)過來恐嚇我。 電完後我的臉從眼睛以下都紅腫起來,耳朵像個小鈴鐺,脖子粗了,之後被最電的皮膚變成褐色,據同修講滿臉大泡。電處很疼睡覺時躺下都很困難,半個月後下巴上的皮膚成了死肉,以後才逐漸恢復正常。 後來於力找我談話告訴我,這次打人是因為所裏受到上級文件,管理科催他們動手強制轉化。 2001年5月中旬至8月初,我、靳文娟、鄭曉明、史雲沛被單獨看管在自己寢室,不許出門(除上廁所)想用孤獨寂寞使我們妥協。 2001年9月惡警張文打我耳光,(圖9)張玉潔恐嚇我要抓我母親(也是修煉人),隨後惡警張穎把我兩臂伸直銬在二層鋪欄杆上呈大字型。第二天楊立秋逼我背監規,我堅決不配合,不一會兒就把我放了下來。 圖9 |
強迫勞動:在九台勞教所期間,五、六大隊兩個女隊共200多人被迫參加農場的集體勞動,如插秧、種地、起土豆、間苗、除草、栽花、載營養缽等,其中插秧是很重農活,每當出工惡警就專門讓不妥協的大法弟子幹重活,當時一邊插秧,宋淑蘭在田埂上說風涼話,連續幹十天早上四點多起床幹到晚上六點多回來,中午有時吃饅頭和韭菜肥肉湯,有人因此拉肚子。 插秧期間,我單位來了一個麵包車共七、八個人有領導、同事和我愛人來看我,我都看見他們了,可郭所長、管理科樸科長故意不讓見,態度極其惡劣,後來單位把水果給勞教所送去要求轉給我,聽護廊說被惡警扣下一半水果,我回單位後聽同事反映勞教所管教太沒素質,不講文明。 非法加期:我在九台期間先後被加期共四個月,有一次我看寫的是我「頂撞幹部」,我找金英愛拒不簽字,金英愛說只是為了加期五天,原因是根據加期填的,見我不簽字就改成了「抗拒改造」,其實所有對我們的迫害都是欲加之罪。 勒索錢財:2001年8月,九台勞教所以評選先進為由要求我們學技能,不妥協的必須學,還交幾元錢,沒錢借也得交,開始說可以學美髮、烹飪和裁剪,結果都學烹飪,由學員鄭明霞照書念,我們記筆記,結果甚麼也沒學到,也沒發結業證就不了了知了,後來到黑嘴子才聽說,這次是全省統一行動,黑嘴不收費,證明九台的錢被惡警中飽私囊了。 威脅恐嚇:九台勞教所一大特色是違反有關法律規定,將男、女同關在一個院子裏,為逼學員轉化,惡警於力曾恐嚇原通化鋼鐵集團公司歌舞台聲樂演員王品輝,如不妥協將被送到男牢房。 惡警宋淑蘭不止一次威脅我,並說:告訴你電棍正充電呢一會兒就電你。 惡警張玉傑取笑我:「憑你的條件就是出去當小姐也比在這強啊!」言外之意只要不煉功幹啥都行。簡直是無恥之徒。 張玉傑還恐嚇我,別敬酒不吃吃罰酒,你等著電棍出溜呀! 惡警張穎問我,你想加多少期呀! * 我在長春黑嘴子勞教所遭受的迫害 2001年9月11日我和靳文娟、鄭小明、史雲沛、楊麗華、邵麗紅、龔秋敏、左桂榮、樸戀花和一個姓林的同修從九台被轉到長春黑嘴子女勞教所繼續迫害。 9月30日為抵制迫害,我開始不穿勞教服,不戴名籤,因為做好人無罪,早晨上班後三大隊惡警大隊長席桂榮和三小隊惡警王曉蘭把我叫到管教室強迫我穿勞教服戴名籤,見我不配合就對我連推帶搡,王曉蘭使勁用手捏我的下巴,致使脖子上有出血點,她們唆使包夾已轉化的學員強行把我按在地下穿勞教服,我不配合,強行穿上後我就再脫下來,後來她們就讓我的包夾站我兩邊挾持,不讓我脫勞教服,隨後惡警大隊長付××下令將我銬在管教室辦公桌桌腳上並打我大耳光,用腳踢我,打得我當時頭暈眼花,眼前一片漆黑,耳根子特別響,那一瞬間甚麼聲音都聽不到了,付××還揚言要扒我的皮。(圖10、圖11、圖12)
隨後惡警付向田所長(女)請示後把我挾持到三大隊保管室,把我固定在單人床上時用手銬把手銬兩個床角,用繩子把腳綁另兩個床腳上,又以我絕食抗議為名叫勞教所獄醫李××(女)給我每天灌食,唆使我的「包夾」竇玉華、魏X梅(已轉化)往水裏加濃鹽並加一袋豆粉掩蓋,美其名曰灌豆粉,第一次灌食後還將插管固定在我臉上以使我難受,當時我呼吸困難、噁心、吞咽困難,我趁她們不備將管拔下,因鹽水燒胃我吐出被灌的鹽水,把頭髮、衣服都弄濕了,後來沒人給我擦,異味招蒼蠅,被取個綽號「招蒼蠅子」。 被綁架第二天田所長來看我,因嘴有異味我要求刷牙或漱口,被田所長以妥協來脅迫我,我拒絕。10月5日再一次灌食濃鹽水,因插管入氣管我當場休克、吐血,當時田所在場,當時我血壓240,心率180,呼吸困難,像拉風箱一樣隨時要嚥氣,馬上被120救護車送到吉林省公安醫院。(圖13、圖14、圖15)
* 在吉林省公安醫院遭受的迫害 2001年10月5日,我被120送到吉林省公安醫院,在門診醫生見我被抬到室內床上,並不過來,而是按惡警席桂榮、王曉蘭的訴說寫病例,惡警只說我絕食,沒說灌食,我在旁糾正,無人理睬,做X光透視後被帶到三樓監室,因頭髮蓬亂有異味向惡警管教借盆洗頭遭到拒絕,在無人過問的情況下一再給我注射不明藥物,我感到胸腹處疼痛不敢翻身,下床困難,確診為開放性肺結核。 兩天後開始全面絕食絕水,不配合治療,醫院管理科一個男科長來恐嚇我用腳使勁跺我床,並威脅灌食,我被戴上腳鐐,把我的手銬在床上,強行打針。 大法弟子王守惠(已迫害致死)當時在我旁邊床上一直絕食絕水不配合治療,後在未確診情況下被注射肺結核的藥,王守惠說要告他們,才被停止注射。(圖16、圖17) 10月8日國慶放假結束,9日通知我家人辦保外就醫把我接走,當時我行走困難,獄醫要借盆給我洗頭,我堅決不洗,蓬頭垢面,是家人進到監室親自為我打開手銬腳鐐將我帶走(惡警獄醫不過來怕被傳染)並被勞教所強行扣留1000元押金,至今未索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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