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12月31日】大法弟子王素芳原是撫順市公安局老幹部處副處長,曾是優秀幹警。她原來身體多病,1999年3月喜得大法以後,身體越來越好,因為她受益匪淺,非常感謝師尊和大法給帶來的幸福,因此在講清真象和證實大法中做了很多工作。 2001年11月,王素芳因進京上訪被綁架,在看守所她絕食絕水抗議非法關押並向所有與她接觸的幹警講真象。14天後闖出看守所。 2002年1月,她再次被撫順市順城區公安局綁架,被劫持到撫順市第2看守所。收審期間,受到邪惡管教趙春豔和副所長柴卯的迫害,坐老虎凳。由於她對大法的堅定,嚇壞了那些破壞大法的邪惡之徒,給其戴48斤重的腳鐐,身受折磨。王素芳於2003年1月被送遼寧省女子監獄3監區勞動改造,每天15至16小時的強制勞動,使身體狀況越來越壞。 請看到此消息的同修及家屬呼籲,向撫順市公安局局長要人(當時的局長孫德成和順城分局也推脫不了迫害王素芳的責任),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大法弟子王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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