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12月30日】石家莊勞教所從99年11月開始非法關押河北省各地、市的法輪功學員,五年來在河北省「610」組織的直接指使下對法輪功學員殘酷迫害慘絕人寰,迫害致死、迫害致精神失常、致傷致殘數不勝數。由於河北省「610」、石家莊勞教所掩蓋迫害、推卸罪責,無法盡查,請知情人繼續提供迫害真象、證據,尤其是曝光行兇者、指使者個人詳細情況及惡行,以備案追查。請全世界各界善良人、正義團體協助譴責、制止迫害,也請石家莊大法弟子整體配合齊發正念(每晚8、9、10點)清除石家莊勞教所的迫害,並向當地民眾揭露邪惡、講清真象。 (六)石家莊勞教所四大隊部份惡警惡行: 一、石家莊勞教所四大隊陳建國惡警惡行 石家莊勞教所四大隊政辦室主任陳建國近期被評為所謂的「十佳政工幹部候選人」,還上了報紙(如:河北省《燕趙晚報》11月27日)。事實上陳建國從1999年石家莊勞教所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開始,便是勞教所四大隊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謀和凶殘打手之一,在四大隊原大隊長尚長明(後退休)和現任四大隊大隊長李(黎)勇的唆使下一直參與對法輪功學員酷刑毒打、精神洗腦,迫害手段毒辣、殘忍。目前石家莊勞教所四大隊仍在非法關押迫害法輪功學員。以下僅為突破封鎖披露出來的一些情況: 1、在2000年四大隊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最多,也是迫害法輪功學員最殘酷的大隊,惡警們指使犯人毒打、虐待,甚至惡警親自動手迫害,陳建國還是打人最瘋狂的惡警之一。 2000年3月初陳建國和耿行軍對多名抵制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實施上繩的酷刑,例如:鄭寶華(女,22歲,華北油田教育學院高三學生)被上兩次繩,上第一繩時他們說上得不緊,又拆了重新上,兩個男惡警把繩子勒得特別緊,十多分鐘鬆開繩子後,鄭寶華的兩隻胳膊毫無知覺,身上盡是血跡,很長時間後才舒緩些。 2000年3月26日陳建國和耿行軍(凶殘打手)將多名法輪功學員叫到辦公室,輪換著用膠皮棍狠抽她們的臀部,少則十幾棍,多則二十幾棍,一個也不放過,將法輪功學員打得傷痕累累,還逼著她們下午繼續練隊列。周書玲、趙穎敏、田蕾等,因被打嚴重,面色蒼白、頭暈、噁心、站立不穩。 2000年4月面對迫害的不斷升級,法輪功學員白莉莉高喊:不許打人!招來了陳建國的暴打,其揪著白莉莉的頭髮往辦公室裏拖,並氣勢洶洶的吼道:「誰讓你喊不許打人!你喊不許打人,就是犯法!」暴徒陳建國把白莉莉揪到辦公室裏,不由分說,三記耳光把白莉莉打昏在地,弄醒後接著三記耳光,又昏倒,這樣一連三次。 2000年11月1日年近半百的法輪功學員劉素香(衡水地區阜城縣)因集體煉功被陳建國連踢帶打,摔倒在地,頭上摔了個包,打得腿疼、頭痛、頭暈兩天。 2、2001年5月左右勞教所全體警察大面積對法輪功學員酷刑折磨「轉化」,陳建國繼續擔當迫害大法弟子的得力打手。 2001年4月上旬大法弟子絕食抗議非法迫害,惡警們不但不聽取、改正,反倒灌食、毒打等加重迫害。在給法輪功學員李秀敏灌食時,飯廳裏站了黑壓壓的一片警察,惡警陳建國狠狠的踹了李秀敏一腳,耿行軍和另一個惡警把她舉過頭頂,狠狠的摔在桌子上,陳建國等按住她的頭和四肢強行灌食。他們還把插在法輪功學員王大領胃裏的管子拽出來重插。易正燕的口腔、食道腫脹得插不進管子,他們就吼叫著打她的臉。 勞教所所部的副政委李愛國命令在場的警察拳打腳踢、圍攻毆打李秀敏等法輪功學員,陳建國和惡警周益林、耿行軍等用膠皮棒毒打、威逼她們穿勞教服、寫保證書。被毒打後,易正燕十幾天爬不起床,王大領頭暈、胸悶兩個多月。一時間,勞教所更加陰森恐怖,一百多名法輪功學員在幾天之內被打、電、勒、銬,無一倖免。勞教所在血腥的暴力中,拉開了洗腦「轉化」的黑幕。 3、在勞教所所部和四大隊長尚長明的帶領下,陳建國等還流竄到勞教所之外,在社會上對法輪功學員實施暴行。 2001年5月石家莊大法弟子寇立榮正念從勞教所走脫。5月6日晚11點陳建國和其他幾名惡警在尚長明的帶領下,伙同河東派出所非法將龐鳳琴從家中綁架到建明三居委會辦公室內。包括陳建國在內的多名惡警不由分說將龐鳳琴銬起來,然後就打耳光、電棍電、毒打辱罵……整整5個小時。當時龐鳳琴臉被打腫,兩腿被踹得青一塊紫一塊。龐鳳琴的兒子、女兒(均未修煉)也被用電棍毒打。龐鳳琴女兒脖子、鎖骨處留下了電擊傷痕,胳膊手腕都被扭得青腫。最後他們一無所獲,才灰溜溜的離開。 石家莊勞教所惡警還伙同裕東派出所惡警張建宏等人半夜闖入大法弟子梁惠靈家非法搜查。梁惠靈與他們據理力爭,僵持了9個小時。除此之外,他們還竄入多名大法弟子家中非法打人、搜查,也一無所獲。 二、石家莊勞教所四大隊李(黎)勇的犯罪事實 石家莊市勞教所李(黎)勇原一大隊大隊長,因打傷大法弟子武建強的腎被停職查辦。2002年勞教所為掩人耳目,將其調到四大隊任大隊長。其作為一大隊和四大隊的迫害指使者,罪行累累,已查實的部份如下: 1、任一大隊長期間指使下屬惡警實施上繩、皮帶抽、開水燙等手段,強制大法弟子「轉化」。 2001年3月份,李(黎)勇對大隊內的法輪功學員瘋狂迫害,為達到「轉化率」,策劃各種陰險的害人手段,集中大隊內的惡警,以記功、酒肉等鼓勵方式。惡警們把法輪功學員分樓層隔離行兇。副大隊長王利民是其主要幫兇。兩人指揮各分隊惡警韓××(外號「韓一繩」,具體姓名不詳)、尹漢江、王小峰等,使用棍棒、電棍、繩索、手銬等凶器,不讓睡覺等手段迫害大法弟子。如對承德地區學員李洪文的迫害,惡警韓××指使中隊最殘忍的五名勞教人員(普教)毫無人性地一起拳腳施暴,竟用穿著皮鞋的腳猛跺李洪文的頭、臉,不分部位毒打2個多小時,致使李洪文雙耳化膿,腰部30多天不能輕微彎曲。惡警指使暴徒毆打元氏縣大法弟子於寶義時,竟將一寸半見方的凳子腿打斷,於寶義的臀部數月後還呈黑紫色。 2001年5、6月份,一大隊男法輪功學員集體聲明在高壓迫害下的違心表態作廢,李(黎)勇等惡警心驚膽戰,為保住所謂的「轉化」率,他們窮凶極惡的將大多數大法弟子隔離,實行上繩、皮帶抽、開水燙等流氓手段迫害學員,每個法輪功學員身上都留下了打、燙痕跡。 2001年7月份,李(黎)勇對調入一大隊的部份女法輪功學員,強迫她們每月在烈日的曝曬下連續數小時走正步,連白髮老人也不放過;對另一部份被隔離的學員,採用白天銬在惡警室的凳子上或暖氣上,夜晚無人時採用上繩、吊銬、電棍電等手段折磨學員,半夜經常聽到法輪功學員被折磨的慘叫聲,惡警對堅定的大法弟子長達數月不給床住,晝夜銬於惡警室。 2、殘酷迫害致使大法弟子劉濤墜樓,李(黎)勇包庇兇手尹漢江。 2001年5月10日,原被非法關押在五大隊的大法弟子劉濤被轉到一大隊加重迫害,最凶殘的惡警尹漢江等對她實施了黑天白天不停的輪番迫害:用幾根高壓電棍電擊她的全身、暴打等各種刑具與方式折磨,迫害時為了不讓她發出聲音,嘴貼上膠帶紙。 上繩是勞教所最殘酷的一種刑法,就是把雙臂用細繩繞上往後至脖子用盡力氣剎到拽不動為止,一般人十五分鐘雙臂就殘廢了,不超過十分鐘解開後再接著上,第二次叫回頭繩,一般常人多數被痛死過去,再用冷水激醒。 惡警找全大隊最惡的隊長外號叫「韓一繩」給劉濤上繩,連續上六繩。而且又把吃飯的飯盒塞入她的胳膊裏增加痛苦,凶殘到了極點。白天他們把她腳尖沾地,吊在鐵門上幾個小時。劉濤被逼從四樓跳下。作為一大隊長李(黎)勇對劉濤的被迫害及墜樓事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但李(黎)勇事後包庇惡徒,使尹漢江逍遙法外,對大法弟子的迫害更加囂張。 3、精神洗腦致使大法弟子劉建明精神失常。 一大隊成立了邪惡的特管班,在李(黎)勇的指使下對大法學員進行嚴密的監控和精神摧殘,學員之間不能說話,定點上廁所,白天惡警們灌注顛倒黑白的理論,夜晚學員被猶大圍攻不讓睡覺,盯梢、打小報告。 由於長期的思想壓抑,10月份滄州學員劉建明被迫害精神失常,惡警王小峰指使暴徒(普教)劉常生、李建華、李耀才(猶大)對劉建明日夜拳腳相加,直到劉建明解教。 4、酷刑打傷大法弟子武建強的腎,數月不能起床。 2001年11月期間,李(黎)勇、王小峰指使惡警韓××(「韓一繩」)迫害武建強,武建強被毒打3個多小時,致使心臟、腎臟嚴重受傷,解不出小便不省人事,生命垂危。武建強被送去醫院搶救武建強在醫院數月不能起床。 惡警韓××後來被關入監獄,石家莊勞教所紀檢處處長趙凱也已被抓入監獄,當時任石家莊勞教所一大隊長的李(黎)勇被撤職查辦,後調任四大隊繼續對大法弟子行惡。 5、迫害大法弟子李慧琪致癱瘓,並推卸治療責任。 在痛苦中煎熬的李慧琪2002年2月2日李(黎)勇任四大隊大隊長期間,李慧琪(女,38歲,原河北石家莊油漆廠職工)被非法綁架至石家莊勞教所第四大隊二中隊勞教一年,期間被迫害生命多次垂危,惡警阻撓家人會見,後怕出現人命案才被送到醫院。搶救期間又出現醫療事故,最終導致李慧琪癱瘓,至今仍臥床不起。 2002年12月3日上午,勞教所的一個處長伙同四大隊隊長李(黎)勇和惡警周益林來到河北省第三醫院,以李慧琪勞教到期予以解教為由,單方面斷絕與受害人曾被勞教而遭迫害的責任關係,推卸治療責任,中斷河北省第三醫院此後對李慧琪的治療關係,將被迫害至全身癱瘓的李慧琪強行推給其家人。至今李慧琪仍癱瘓在床,在痛苦中煎熬。 目前石家莊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轉向偽善、體罰、不讓睡覺、長期灌輸仇視思想為主的精神洗腦,實質上迫害更為隱秘卑劣。由於惡警害怕被曝光,更多的轉向在背後指使犯人對法輪功學員行惡。陳建國、李(黎)勇作為石家莊勞教所四大隊迫害大法弟子的主要責任人,仍沒有悔過、彌補的表現。在這裏正告陳建國、李(黎)勇等惡警,停止迫害法輪功。自古善惡必有報! 在這場迫害中陳建國、李(黎)勇等惡行昭彰,但也僅僅是扮演打手的角色,更為邪惡的是迫害的元凶江澤民、羅幹等××黨的流氓集團。主要責任人是:石家莊勞教所所長趙雲龍(主管迫害法輪功的所長)、原石家莊勞教所所長吳玉良、原所部政委王秉方;現任河北省610辦公室主任張國鈞、冀廷宇等,原河北省「610」辦公室主任王永治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