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12月27日】黑龍江伊春市教師劉豔玲帶著終生的遺憾,於2002年9月份倒在講台上。 劉豔玲,女,40歲,黑龍江省伊春市翠巒區二中教師,98年前後得法。得法前身患尿毒症,同病室的病友已先後去世,她因修煉大法身體得以康復,又回到了講台上。 1999年大法遭到打壓後,不法公安和惡警多次騷擾她,開始她還據理力爭,痛斥惡人:“我身患尿毒症,每天90多圓的醫藥費,你們能給報嗎?我患病時你們公安怎麼不來關心我?” 然而,惡警們懼怕的是當權者的淫威,哪裏會怕多死幾個老百姓。不法警察們不顧百姓生死存亡,惡意歪曲事實,殘害無辜,脅迫劉豔玲不許學法煉功。在重壓下,劉豔玲害怕了,不敢學法煉功,於2002年9月份倒在講台上。 劉豔玲在去世的前幾天還找到同修問:“我還要學法煉功,師父還能管我嗎?我還夠大法弟子標準嗎?……”就這樣劉豔玲帶著終生的遺憾離開了人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