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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善之心化飛鴻——講真象信件彙編
【明慧網2004年12月23日】
  • 給二二四醫院和瀋陽軍區相關人員的信

  • 湖北省咸寧市咸安區大法弟子控告當地惡人

  • 給重慶大足縣教委的公開信

  • 給廣州各社區居民委員會的信

  • 給二二四醫院和瀋陽軍區相關人員的信

    二二四醫院的各位領導及瀋陽軍區的相關人員:

    一段時間以來,你們下大力度非法追捕二二四醫院王紀平,甚至連二二四醫院的一些醫生護士都被強令積極參與對本系統軍人的迫害,同時參與策劃製造了對十餘位大法弟子的綁架、刑訊逼供案。人心與真象是任何強制力量都改變不了的,任何打著軍紀國法的幌子對人民精神信仰與人權的肆意踐踏都是要受到法律追究和歷史審判的!希望你們能認清當前形勢,從長計議,無條件釋放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王紀平。不要再做自絕後路、傷人害己的事。

    記得在小的時候每當我看到軍人,就非常敬佩,很有安全感,把保護人民的生命安全及懲治壞人與軍人宗旨聯繫在一起。然而,你們今天的所為實在令人震驚,你們在慘無人道的迫害著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按照“真、善、忍”做事的好人。這麼多年來,在大陸的殘酷迫害下法輪功學員沒有被嚇倒,依舊本著善心、冒著生命危險向人們講清真象,這不是誰憑著三分熱血就能夠做到的,更不是為了個人利益,為了甚麼“反華”,為了甚麼“政權”?!各行各業純樸善良的學員們就是為了告訴你們一個真象:法輪大法對人、對社會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大陸媒體5年來對法輪功進行的都是誹謗栽贓。你們作為軍人聽到的都是來自媒體的一言堂,可你們知道其中全是陰謀。來自人民的聲音你們不聽,特別是經歷了多次政治運動的中國軍人――你們,就像命令者的槍口,指誰打誰而不管對錯,對真實情況毫無所知。真的該冷靜的想一想了,為了自己的未來,為了自己的後人。

    多年來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所採用的手段及宣傳,都是建立在謊言欺騙的基礎上的,都是違法的、見不得人的。國際教育發展組織(IED)早在2001年8月14日聯合國會議上就發表聲明,指出2001年1月23日天安門廣場的自焚案是由江××政府一手導演的,並向會議提交了該案的分析錄像帶。新唐人電視台分析栽贓法輪功的天安門自焚案的短片《偽火》2003年11月8日 獲“哥倫布國際電影電視節」榮譽獎。“天安門自焚”偽案可謂世界盡知。其手段低劣,漏洞百出,且屢創驚人“奇蹟”:劉思影在氣管插管後四天能語音清晰的接受記者採訪,還能唱歌;大面積燒傷的患者需要暴露創面以防止感染,可他們卻包的像“木乃伊”一樣密實;王進東更可笑,臉燒得漆黑,可放在兩腿之間盛汽油的雪碧瓶卻完好無損;在慢鏡頭中我們可清晰的看見劉春玲是被人揮動利器打死的……法輪功禁止殺生,自殺也是有罪的。而江××讓媒體一言堂用殘忍無人性的畫面嫁禍法輪功是為激起人們不假思索的直觀憤怒與仇恨,為了讓對法輪功學員的打壓更不受輿論阻礙。然而紙是保不住火的,上千條人命與上萬名被無辜監禁、酷刑折磨的法輪功學員以及無數妻離子散的家庭都不會讓劊子手逃脫人間、天理的懲罰與無盡的償還。

    當你們在跟家人團聚的時候,想沒想過你們已經拆散了別人幸福的家庭;當你們大打出手,刑訊逼供時,你們想沒想到有一天你們要為這暴行償還與負責?瘋狂過後,你們不心驚膽顫嗎?你們吃得香、睡得甜嗎?到底為了甚麼才做出這樣的事?

    這些默默無聞的法輪功學員是偉大而善良的。記得有一位被迫害的學員,當時警察讓他的妻子勸說他寫保證,並說寫了就放人。妻子抱著孩子來到監獄看這位被迫害的學員時,對他說:為了我們的家、為了我們的孩子,你就寫了吧。這位學員回答說:我渴望美好的生活,渴望有一個溫暖的家,我非常想跟你們團聚,但為了讓我們的下一代有信仰“真、善、忍”的權利和自由,我寧願犧牲自己的家庭幸福。一旁的獄警都流淚了,說:不怪有人說你們才是中國的脊梁,中國的未來。

    在中國5年的殘酷迫害中,大陸善良的人們也在思考,也在清醒,都在了解法輪功真象。明白真象的人們,不再參與迫害,而是在保護、支持法輪功學員。有的警察辭去工作不再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有的單位領導保護法輪功學員,還有的人開始走入修煉。法輪功學員和平、理性、堅韌不屈的精神受到全世界人民的尊重,各國善良的人民開始攜手共同制止這場迫害。如今法輪功已洪傳世界60多個國家和地區,江××及其追隨者已在世界範圍內被以“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反人類罪”起訴。“法網恢恢”網站已收錄了近25000份參與迫害法輪功單位和個人的詳細資料。“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於2003年1月20日成立,並宣布:“徹底追查迫害法輪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關的機構、組織和個人,無論天涯海角,無論時日長短,必將追查到底。”

    歷史總是驚人的相似,文化大革命時被處死了700多“忠心耿耿的”的警察。有消息說江××提議仿效文革,殺一批警察及相關的人。驚醒吧!不要再無知的跟著江××了,它今天可以誣陷法輪功學員,明天它一樣可以把罪責推到你們的身上(因為對法輪功的迫害沒有任何的條文及法律規定)。我想,將來你們失去的不僅僅是你們的權勢,地位,或許還有你們的生命。

    希望你們能好自為之。每個人也不要覺得此事與你無關,你的默許,你的隨聲附和,都是在支持邪惡,是在斷絕自己未來的路。一定不能再做迫害好人的事了,千萬要三思!


    湖北省咸寧市咸安區大法弟子控告當地惡人

    咸安區人大、檢察院:

    我們是一群無辜的受害群眾,在我們的信仰自由權、上訪權、人身自由權、住宅不受侵犯權等權利受到嚴重侵犯的情況下,本著對你們的信任與期待,特向你們控訴迫害我們的直接責任人──咸安區公安分局局長肖傳家、副局長陳元海及國保大隊長曾國華等的罪行,要求區人大、檢察院以切實維護法律的尊嚴和人民的切身權利的角度出發,主持正義,依法追究肖傳家、陳元海、曾國華等人的刑事責任。理由如下;

    《憲法》第三十六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法輪大法是佛家上乘修煉大法,要求修煉者重德向善修心性,同化宇宙“真、善、忍”特性,修成無私無我,完全為別人著想的思想境界。不斷的去掉自身存在的各種私心,不斷的淨化心靈,提高自身的道德水平,同時對周圍的環境和人群也起到了積極向上和善化的作用,可以說大法所到之處,普遍使人心向善,道德回升,這些都是有目共睹的事實,也是修煉者所必須出現的狀態,所以大法本身的法理和修煉者方方面面的表現,展示出來的都是純正、善良和美好的。這就是大法傳出以來能夠在短時間內洪傳世界上60多個國家和地區,學法煉功群眾上億的根本原因所在。這樣的功法應該受到憲法和法律的保護,修煉民眾的這種發自內心的正信更應該受到尊重,同時也是神聖不可侵犯的。

    然而,隨著法輪大法不斷的深入人心和修煉群眾的日益增多,引起了中國當權者江××的極大不安,江××不是傾聽人民的心聲,而是在權欲膨脹下悍然發動了一場打壓修煉民眾的殘酷浩劫。江××利用了從中央到地方成立了文革式的各級“610”組織,動用軍隊、外交、國安、公安、監獄、勞教所、看守所等全部國家專政機器,採取抄家、罰款、拘留、勞教、判刑、酷刑折磨、開除公職等手段在全國範圍內系統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控制電台、電視台、報紙等所有新聞媒體,採用造謠栽贓等流氓手段攻擊陷害法輪功及創始人。愚弄不明法輪功真象的人民,非法灌輸邪惡的思想強制性的對法輪功修煉者進行洗腦。在這場殘酷的迫害下,從99年7月至2004年10月31日據不完全統計全國被證實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已達到1101人。非法關押、洗腦、送入精神病院……

    僅咸安一地,五年來,在以肖傳家、陳元海、曾國華為首的不法人員的直接迫害下,有16名學員被非法勞教,有近200人次被非法關押或強行關進洗腦班,被非法抄家的學員次數已無法統計,羅桃英、方隆超等數名學員被迫害流離失所,有家不能歸,幾年來非法罰款累計達30多萬元。肖傳家、陳元海、曾國華成了江××的直接追隨者,知法犯法給咸安區法輪功學員及家屬造成的損失和痛苦是無可估量的。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罪、非法拘禁罪、虐待監管人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非法搜查罪、濫用職權罪。詳見如下:

    1、 非法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罪。犯罪事實:以關押、罰款、勞教、洗腦、株連親友、單位等手段逼迫多名法輪功學員放棄“真、善、忍”信仰;逼寫不修煉保證簽字等。依《刑法》第251條情節特別嚴重導致多人被迫放棄信仰,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 非法拘禁罪。犯罪事實:將200人次非法拘禁或洗腦,16人非法勞教。造成多人精神、肉體嚴重傷害和經濟上的重大損失。依《刑法》第238條情節特別嚴重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

    3、 虐待被監管人罪。犯罪事實:對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實施毆打、罰站、灌食、上腳鐐手銬 。依《刑法》第248條情節特別嚴重,影響極壞,致人傷殘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 非法侵入住宅罪。犯罪事實:多名法輪功學員多次被非法抄家,搞筆錄,逼寫保證簽字。依《刑法》第245條情節特別嚴重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5、 非法搜查罪。犯罪事實;對多名學員非法搜身、抄家、搶大法書,甚至搶拿東西如電腦等。依《刑法》第245條情節特別嚴重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6、 濫用職權罪。犯罪事實:對守法善良的法輪功學員濫用職權非法打壓,致使200人次被非法拘禁或洗腦,16人非法勞教,多人流離失所,多人被非法抄家,非法罰款,非法收保證金。依《刑法》第397條情節特別嚴重後果極其惡劣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為了維護公民的權利,維護法律的尊嚴我們咸安區法輪功學員和平理性向人大、檢察院交上了這封控告信。相信有正義感、有良知、有職業道德的執法者,面對執法犯法的犯罪人員肖傳家、陳元海、曾國華會用正義之劍將傾斜的天平扶正,將法律的尊嚴捍衛,才不愧為人民的執法官!

    湖北省咸寧市咸安區大法弟子


    給重慶大足縣教委的公開信

    據核實,大足縣教委在樹教師形像的通知裏有一條,教師不得煉法輪功。這是大足縣教委繼9月份的所謂建“平安校園”、求“穩定”的通知中“要與法輪功教作鬥爭”的又一個污點,另外在大足縣《中小學教師行為十不准》也有類似的語言,這些都是大足縣教委迫害法輪功的證據。

    法輪功是教人修心向善的,根本就不參與政治鬥爭,然而江氏出於個人妒嫉發動的這場滅絕人性的迫害已持續了五年多了,迫害死了1100多個善良的無辜百姓,引起了國際國內的極大反感,因為全世界人民也越來越明白了迫害的真象了。“4.25事件”事實上是善良群眾的和平上訪,沒有阻塞交通,沒有口號,沒有過激的言行,連警察扔在地上的煙斗都被大法弟子們撿得乾乾淨淨的。在99年迫害發生前,大足縣就有近千人修煉法輪功,普遍使人道德回升,人心向善。

    欺世的謊言一個個都被揭穿了。“天安門自焚”其實是公安內部買通的人搞的栽贓陷害,這只要看一看“天安門自焚”的慢鏡頭分析錄像就真象大白了;殺十幾個乞丐的其實是一個精神病人所為,嫁禍給法輪功,這在浙江是家喻戶曉,成了笑談。就在謊言鋪天蓋地的1999年、2000年也沒有這樣的報導,文痞們把一群不殺生的善良百姓描寫成“殺人狂”,“精神病”、“反革命”等,從而大打出手,這不僅僅是對法輪功學員的傷害,也是對整個民族法制、道德的極大摧殘。這是一場民族浩劫,文革的悲哀再現中華大地,怎能不讓正義之士汗顏?

    現在法輪功洪傳到世界上60多個國家,得到了世界上越來越多正直善良的人民的極大青睞,世界各國政府機構、國際組織紛紛對法輪大法和創始人頒發褒獎和感謝,目前已達1200多項。法輪功學員的高尚道德已越來越被世人所矚目,他們敢於講真話,敢於堅持真理,他們真誠、善良、堅忍,業務能力強,先他後己,請問這樣的人還不夠為人之師嗎?哪個人是因為煉法輪功而貪污腐化的?哪個人是因為煉法輪功而吸毒、吃喝嫖賭的?哪個人是因為煉法輪功而道德淪喪的?都沒有。

    法輪功學員在被迫害中體現出來的善良、正直和堅忍令一切邪惡膽寒,讓正義之士看到了中國的希望。這是愚蠢的迫害者當初想不到的,現在國際正義之聲越來越強,“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正在收集中國大陸的迫害證據,“法網恢恢”網絡上有個“惡人榜”,大足縣參與迫害的也“榜上有名”,不信可以去看一看。現在江氏及其幫兇已被世界多個國家告上法庭。這是歷史的必然。

    教委的領導們,如果你們知道了法輪功的真象,我想你們不會也不敢助紂為虐的。何去何從,請你們自己思考,覃隆澤、雷天華、陳武等都因為迫害法輪功而遭惡報,其實,這還是個先兆,若不懸崖勒馬,真正的惡報還在後頭。每個人都有選擇自己未來的權利,是助紂為虐、傷害善良呢,還是正氣十足抵制邪惡?都是自己說了算,請三思而後行。

    真心為你好的大法弟子

    2004年12月20日

    大足縣教委相關單位及負責人聯繫電話:

    教委電教站(聯繫人陸浩):023-43720933-8009 02343914709

    大足縣教育委員會辦公室(教委主任莫龍飛,副主任歐邦智、胡光瓊)02343720833 02343722948 02343722259 教育股:02343720842

    大足教師進修學校:023437222677 ,02343722800, 02343722899

    大足縣招生辦公室:02343720345 ,02343720351

    大足縣教委教研室:02343722641

    大足縣中學:02343722857

    龍崗鎮第一小學:02343722333

    大足縣教委網址:http://www.dzedu.cq.cn


    給廣州各社區居民委員會的信

    居委全體工作人員:你們好!

    最近我發現宣傳欄內、路邊牆上張貼有公開誹謗法輪功,誘騙不明真象的群眾仇視法輪功的內容,深感憂慮,想與你們交流一下。我的出發點是善意的,請收到信後能認真的看一看內容。

    關於法輪功,您也許知道,據98年全國體委組織的對萬名法輪功學員的身體調查報告顯示,97%以上的人通過修煉法輪功,身體明顯好轉。“法輪大法好”是經過親身實踐的修煉者的心聲,煉功後,人們以“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重德行善,成為社會上的好人。我相信知道這些後,您的良知也會不贊成這場政治迫害的。

    請大家看一看資料,就可以知道:從高層到民間到海外,仍然堅持修煉法輪功的人不計其數。法輪功作為一種有益的身心修煉,除中國大陸以外的國家和地區都是被允許煉的和得到人們讚賞的。

    法輪功,是煉功人信仰上的一種選擇。信仰是人類的一種思想自由,是人基本的權利,誰也無權干預。否則就太霸道了。這場荒唐而無理智的鎮壓完全基於江××的個人意志,是非法和非正義的,從一開始就不是一種國家行為。以權代國家憲法,以黨代政,這是專制行為,是歷史的倒退。

    當前的這場對法輪功的打壓,無論從表面上看,還是從手段來看,比過去的政治鬥爭都有過之而無不及。現在抓人根本不必由法院裁定,憑上頭直接發的密文、下的密令,上頭說抓誰,公安部門就得抓誰。既不“以法”,也不“依法”,而是上頭說了算。這究竟置國法於何處?全國各地,見到煉功者就抓,就抄,就封,就打,不計後果,不留餘地,弄得上下雞犬不寧,民怨沸騰,真令人既痛心又擔心。

    在五年多的鎮壓當中,江××置國計民生於不顧,為維持和加重迫害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只為迫害“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好人。江××操控610辦公室,超越已有的公檢法系統之上、專門對付法輪功學員,導致公檢法系統徹底失衡,已證實的有一千一百多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廣州就有10人),全國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6000人,被非法勞教的人數超過10萬人,數千人被強迫送入精神病院受到破壞中樞神經藥物的摧殘,大批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各地“洗腦班”遭受精神折磨,體罰和經濟敲詐。利用非法抄家、綁架、強行焚書、非法拘留、關押、勞教、洗腦、強行轉化、判刑等殘暴手段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並株連億萬法輪功修煉者的親屬、朋友、同事和單位。

    根據被關押過的學員證實,各地勞教所及“洗腦班”對法輪功學員動用了上百種折磨方法,包括限制人身自由、毒打、各種電刑、火刑、坐刑、罰站、罰蹲、性虐待、死囚刑、吊刑、銬刑、強行注射破壞神經的藥物、高強度的體力勞動等等,五花八門,虐殺不分老小,有的甚至被折磨致死。

    為了挑起人們對法輪功的仇恨,甚至製造“天安門自焚”偽案,利用精神病患者製造“傅怡彬殺人案”、“溫州投毒案”等等,栽贓陷害法輪功,矇騙全國及全世界不明真象的群眾;利用下達“政治任務”與金錢掛鉤的卑劣強權手段,誘使打手們不顧基本的普世道德、不擇手段的對待法輪功學員。對法輪功的迫害,使本已下滑的社會道德更加淪喪。

    請回顧一下歷史,法輪功是中國歷史上最大的冤案,時間總會給予公正的評價的。在不久的將來就會被證實的。在前年的國際人權會議上,當“天安門自焚是政府一手導演的”的調查報告被公布時,中國代表團一聲不吭。我想人人心裏都有桿秤,追趕政治浪潮的人是絕沒有好下場的。

    法輪功學員沒有任何政治訴求,但是作為社會成員和國家公民,堅守道德良知、維護社會公義以及維護法律尊嚴,這都是做人應有的準則。海外法輪功學員針對江××及其跟從者的法律訴訟,也是基於此。中國的法制總會健全,江××的可恥下場也是顯然的。在國外,自從2002年10月以來,海外法輪功學員以“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反人類罪”控告迫害元兇江××案風起雲湧,全球目前已有27位律師具體參與起訴中國官員迫害法輪功的法律行動,這一行動,被世界媒體稱為“二戰後人權方面的最大行動”。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於2003年1月20日在美國正式成立。該組織的使命是:追查迫害法輪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關的機構、組織和個人。無論天涯海角,無論時日長短,必將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現公道,匡扶人間正義。

    現在,看到發生在眼前的打壓法輪功的政治運動,看到各居委在“610辦”指使下張貼的重複對法輪功的不實之詞和誣蔑構陷,不由不使人想起:過去,一些人被當作“專政工具”在執行錯誤路線後所遭受的身敗名裂和良心的譴責。這種害人害己的例子,在幾十年的整人運動中不勝枚舉,“文革”之後公開處理、秘密處決當年的各類打手就是例證。事實證明,對於犯下惡行的獨裁者和協從者們,法律,道義,良心的長臂終將會懲罰他們。其實,這也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明證。迫害法輪功的元兇江××自然難逃法網,而受其指使、昧著良心詆毀、迫害法輪功的各級大小官員們,能指望江××代替受過嗎?

    借用文革這個悲劇,真誠地提請各位,千萬不要以“執行政策”為藉口,充當江氏迫害法輪功的幫兇,不要再做江氏的替罪羊。擺正自己的良心,為自己負責。請靜下心來,不帶任何觀念的看一看法輪大法資料,分清是非善惡。

    所以,我勸大家嚴肅地、認真地想一想:當上頭讓鎮壓人民的時候,該怎麼辦?前事不忘,後事之師。二戰結束後的紐倫堡審判給歷史留下了一個很好的參照:第一,一切個人,不管職位多高,是不是國家元首,都要為自己犯下的罪行承擔後果。以國家的名義犯下的個人罪責將不可能以國家的名義逃脫。第二,在政治迫害中煽動仇恨,散布及鼓勵仇恨的罪行不亞於執行虐殺罪。詳情可參看後附資料。

    自從紐倫堡國際法庭對納粹戰犯、東京國際法庭對日本戰犯的審判後的半個多世紀以來,國際法在劃定反人類的集體罪行中政策、命令制定者和執行者的個人責任的標準的方向上穩步前進。尤其是近幾年進步非常迅速:在南斯拉夫實行暴政十三年的米洛索維奇不是作為某個民族和國家的代表或某個意識形態的代言人而站在被告席上,他站在被告席上是因為他在這些“集體罪行”中的一件一件的具體責任。他是作為個人而受審。

    在這個時候,面對臭名昭著的“610辦”一次又一次指使的誹謗誣陷法輪功的要求,居委會個別人死心塌地的配合,這不能不令人為其前途擔憂。可以說,任何所有造謠、誹謗、誣陷法輪功的文字、音像物證,宣傳畫都是犯罪證據。

    無數雙眼睛在看著你們。作為公民,我們都應該有權利和義務來維護司法的公正和莊嚴。一部機器,有一個部件壞了,如不及時修理歸正,會影響整個機器的正常運轉。我們都是社會的一份子,你不能小看自己這一行為的作用。你是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同時也是有良心的生命,從善與從惡可以由人選擇,但是權力之外莫忘了尚有公義。歷史上從來沒有甚麼永恆的權力與統治;只有人世的公義、道德和良知是長存的,這裏孰輕孰重還不明顯麼?何去何從,如何選擇,其實都在每個人自己的掌握之中。我想大家都是明白人,不會陪著江××一夥下地獄的。

    做人要清醒,給自己留條後路。人說三尺頭上有神靈,老百姓心裏有桿秤,歷史會記住一切的。希望你們真正拿出勇氣,糾正錯誤,收回誹謗宣傳,停止散布害人的謊言。

    人要為自己的未來著想,為子孫後代著想。歷史反覆證明,每個人都在影響我們生命的重大事件中選擇自己的角色,而每個人也都將為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責。

    願所有關心自己前途、關心中國國家、民族命運的人都三思而後行。

    附注

    1、對在政治迫害中煽動仇恨,散布及鼓勵仇恨的不法行為的認識,請看大紀元報導中人權律師瑪什的一則問答:

    〔記者〕請簡單介紹一下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及其判決情況。

    〔瑪什〕國際軍事法庭當時是由美國、法國臨時政府、英格蘭和北愛爾蘭政府及蘇維埃在紐倫堡共同建立的,目的是對在二戰期間參與迫害猶太人民的主要戰犯進行公正與及時的審判與處罰。這些被控戰爭罪和反人類罪的戰犯,多數都被判有罪並被處以絞刑或長期監禁。

    〔記者〕那麼法官又如何看待被告的辯護呢?

    〔瑪什〕在這一系列審判中,法官注意到這些被告為自己辯護的一個共同點是他們總是把責任推給比自己高的上級,譬如蓋世太保的頭子希姆萊,或某些不負責任的下級。他們全部作證說,自己不贊同希特勒或希姆萊的做法,也不贊同迫害猶太人的宗旨。但他們並未因此辭職或抵制迫害,而是參與了迫害。同樣的,以自己僅僅是服從命令作為辯護的大多數被告,也沒有能推卸責任。

    另一個共同的辯護是,被告的所為是符合當時德國法律的。當然,1933年後的德國法律只代表了希特勒的意志。因此當被告說自己無罪,因為德國法律批准其行為。他實際上是說自己無罪,因為執行希特勒的命令。這與中國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員說是執行江××的命令,同出一轍。紐倫堡法庭的判決證明,這一切託詞是無效的。

    〔記者〕媒體宣傳在對猶太人迫害中起怎樣的作用?

    〔瑪什〕反猶雜誌《攻擊者》的主編施特賴謝爾被判反人類罪並被處以絞刑。這幾年中央電視台、新華社及其它由中國極權控制的宣傳機構對法輪功的形容,與施特賴謝爾描述猶太人的用詞似曾相識。

    施特賴謝爾在其報紙上將猶太人整體上描繪成是國家的敵人、罪犯及兇手、德國經歷困難的原因、企圖控制和掌握德國政權、使用偽科學和隱瞞其對德國有害的真象等等,因此,猶太人整體上該當遭受酷刑與迫害。

    如果你再看中央電視台、新華社、《人民日報》及《中國反邪教網》等對法輪功的描述,法輪功學員也是被描繪為“敵人”、罪犯及兇手、企圖篡黨奪權、使用偽科學和隱瞞真象,因此該當被轉化(洗腦)及其必要的酷刑和洗腦失敗後的殺害。在中國,許多被謀殺的法輪功學員都被指為“自殺”,但許多目擊者都可證實他們是被謀殺的。

    施特賴謝爾將《聖經》描述為“可怕的犯罪史”、充滿了“謀殺、亂倫、欺騙、偷竊和猥褻”。同樣的,法輪功的教導被中國媒體描繪為“欺騙、破壞家庭與危害生命”。

    施特賴謝爾的反人類罪還包括“毒害孩子的頭腦”。由於他對希特勒統治下的青年發表誹謗猶太人的講話,並編寫誹謗猶太人的故事向學校的孩子們灌輸反猶太主義。現在的中國,教育系統成為反法輪功宣傳的溫床,誹謗宣傳被作為“真象”注入孩子們年輕無辜的頭腦中。

    〔記者〕施特賴謝爾只是媒體發表言論就被處以極刑?這種懲罰是否過份?他的言論看來好像只限於對猶太人的誹謗,並沒有號召將猶太人消滅?

    〔瑪什〕法庭在結束語中是這樣解釋量刑邏輯的,“缺除在背後支持與準備執行罪行的眾人,沒有任何一個政府能發動與實施如此大規模的猶太滅絕政策。施特賴謝爾的罪行是,他使上述罪行成為可能。沒有他及像他一樣的人,就不會有人跟隨希姆萊了。”

    法庭認為,施特賴謝爾的罪行甚至“可能比其他任何被告都大和影響深遠。後者造成的苦難可隨其被捕而停止;施特賴謝爾的罪行的影響,他那已被打入成千上萬人的頭腦中的毒害-他留下的遺產是一個因他而起的、被仇恨、虐待狂、謀殺和扭曲毒害的國家。”

    〔記者〕這樣說來,如果中國對法輪功的鎮壓可以與希特勒對猶太人的迫害相提並論,參與包括媒體宣傳在內的、所有可能對鎮壓起到推波助瀾作用的人都難推卸責任了?

    〔瑪什〕我認為江政權對法輪功迫害之罪行,與被判死刑或長期監禁的納粹戰犯之罪行達到了同一水平。我將竭盡全力確保司法界建立一個像紐倫堡法庭那樣的機構,審判江××、羅幹、李嵐清及其協從、其它主謀和同謀者。

    我奉勸在中國與迫害法輪功有關的所有人立刻反對這場迫害,必要的話辭去職位。這不僅是從道德角度是正確之舉,也可免去將來絞刑之類的極刑或長期監禁的痛苦。

    2、關於如何看待法輪功學員的抵制迫害,散發真象材料和光碟及電視插播

    舉個例子,如果您安坐在家看電視時,您的鄰居家被惡人放火燒了,鄰居家人被燒死燒傷不少,他們在大聲喊救命時打擾到您看電視,您會怪他吵嗎?我想有善心的人不會怪他們打擾到看電視的,並且會幫他們救火,並看看到底是誰放的火,因為火勢蔓延會殃及所有的人。

    法輪功學員的抵制,散發真象材料及光碟,就是在不公正面前行使公民的義務、維護憲法的勇敢和平抗爭行為。最重要的,他們是為了不煉法輪功的老百姓,不再受江氏謊言的欺騙。江××利用手中的權力,控制媒體誣陷法輪功,欺世大謊毒害了太多的中國人。這不僅是在維護法輪功學員的根本的人身權利和言論權利,也是在維護群眾的知情權利。當謊言和罪惡被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的時候,謊言和罪惡就在被消除,我們每一個人的生存環境都在好轉。

    甘地曾指出,在面對壓迫和不公正時有三個可能的反應。一個反應是懦夫的方式,即“向不公正低頭,或者跑掉”;第二個選擇是“站起來用暴力反抗”,甘地說這比向不公正低頭或者逃跑要強;“第三個方式,”甘地說,“是最好的,但是需要最大的勇氣,那就是只用非暴力的方式。”

    作為人,作為一個有良知的人,我們應該記住人性中的善念良知,把他擺在指導我們行為的第一位。

    祝:心懷善念家庭平安!請各位多斟酌。

    當日前一篇文章: 2004年12月22日大陸綜合消息
    當日後一篇文章: 223人發表聲明──聲明強化洗腦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