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12月2日】我是一名中學生,同時也是一名以真善忍為標準的堅定的法輪大法修煉者。1996年,我有幸得大法,身心受益,從此走上了一條以“真善忍”為指導的修煉之路,當時我11歲,上小學三年級,每天寫完作業,便與父母及一些功友共同看法輪大法的書籍,他指導我們如何為他人著想,在矛盾面前首先想是不是自己有甚麼不對的地方,做一個對他人對社會都有益處的好人,在心靈深處埋下了善良的種子。於是,在矛盾面前,我學會了心平氣和的解決問題,不和對方一樣的爭、鬥,無論老師或同學,都公認我是一個好孩子。 這樣和諧的生活直至99年的“7.20”。我清楚的記得那一天,全國所有的新聞媒體電台電視台都轉播中央台誣蔑大法宣傳的一面之詞,詆毀我們最尊敬的師父──法輪大法的創始人李洪志先生。我清醒的知道宣傳機器的造謠。我們本著真善忍的原則做好人,沒有組織、沒有名冊,想學就學不想學就走,更沒有等級,各地輔導員也只是義務聯繫人,義務教功。當年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出版的《轉法輪》每冊定價12元,而99年7.20以後一本強行賣給各級單位的誣蔑大法的書卻要幾十元,試問,到底誰在斂財? 緊隨謊言而來的,是殘暴、瘋狂的鎮壓,我們失去了和平合法的煉功環境。書籍也被非法奪走,上訪的權利也被剝奪,凡是法輪功學員,可以不經任何法律程序直接勞教、判刑,律師不得為法輪功學員辯護,法院也不受理學員的上訴,各級信訪辦成了警察抓捕、關押善良學員的拘留所,大法學員失去了一切申辯的權利,還要承受集古今中外一切最邪惡鎮壓手段的迫害! 殘酷的迫害沒有令以維護真善忍道德準則為己任的大法學員裹足不前。面對迫害,大法學員只想讓人們了解大法,明白真象。為了向政府,向國家領導人說一句“法輪大法好!”我母親毅然動身去北京上訪,臨行,帶了一封我父親以黨員身份寫給黨委書記的上訪信。此行並不順利,母親在長春站買票時被警察抓回本地拘留所,罪名是“擾亂社會治安”。聽到這個罪名時,我十分詫異,上訪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義務,難道履行次義務也是“擾亂社會治安”嗎?派出所警察搜出了我父親的上訪信,於是我父親也被不法人員以“擾亂了社會治安”為名判勞教兩年。這是我們第一次父子分離。 為了讓天下更多的人明白真象,2000年5月,母親再一次踏上開往北京的列車,在北京的所見所聞,證明了無數個真象傳單上的事實──天安門前布滿了軍警便衣,混雜在人群中,發現有在上訴無路、信訪無門的情況下到廣場前打出“法輪大法好”橫幅的大法學員,便一群餓狼似的撲上去,拳腳相加,全然忘了自己身為執法人員,居然對手無寸鐵的善良民眾下毒手。20多天後,母親被本地警察接回拘留了七天。 02年3月,父親從勞教所回來,瘦了很多,使我幾乎認不出來,久別的團聚,應該是溫馨平靜的,但是迫害並沒有停止,不法人員監控電話、手機和平時的一舉一動。暫時的平靜,是在醞釀下一個更加無恥的陰謀。 我們一家三口的第二次分離發生在快過春節的時候,那是一個昏暗的下午,市公安局來了一夥人,說是來了解了解“情況”,剛一進門,便隨手掏出準備好的傳單扔在地上,然後故作驚訝的說發現了“證據”,而後按照已經編排好的劇本的出場順序,又一個警察跑進來奉“上面”的命令掏出搜查證,先帶走我父親,又把我家翻得亂七八糟,把我母親也抓走了。沒有留下任何手續和說法,杳無音訊的“收工”,不准探視。 又是一個寒冷蕭瑟的春節,春節對於我,已無其它意義了。得知雙親被勞教,是春節以後,探視他們時,看守所的警察說,人已經“送走”一個多月了。 勞教所的情況是一般人很難知道的,造謠的宣傳機器不遺餘力的欺騙老百姓,說勞教所用“春天般的溫暖去轉化法輪功的‘頑固分子’”,對此我不禁要問轉化按照“真善忍”修煉的人,往哪裏轉化?大法學員親身經歷見證的卻是血淋淋的事實,這不是道聽塗說,而是用大法學員的鮮血寫成的事實──我父親第二次在家裏“擾亂社會治安”而被勞教,送到吉林省九台勞教所當天,同行的大法學員孫世忠因拒絕警察的無理要求、堅持修煉“真善忍”,被活活打死,案發後,兇手又百般逃脫罪責。 我中考後,母親被放回家,一年後,父親才回來,頭髮白了許多,原本消瘦的身體更瘦骨嶙峋。這所有的一切,還只是我所知道的無數個法輪功家庭與學員遭迫害的冰山一角,滄海一粟。截至2004年10月31日,經民間渠道核實的法輪大法學員被迫害致死案例已高達1101起。 自從江氏集團出於一己私利,發動這場殘酷的“文革”式迫害運動,五年來,中國大陸的大法學員,頂著各種壓力,義無反顧的向中國民眾講清真象,為此,他們或被抄家,或被抓捕、勞教、判刑,或被迫流離失所,或失去了寶貴的生命。 我相信正義,也相信中國的人民是相信正義的,世界的人民是相信正義的。隨著法輪大法在世界的洪傳,善良的人民在覺醒,迫害大法的元兇被告上多國法庭,邪惡愚蠢的伎倆再也無法蠱惑人心,不久的將來,惡人被繩之以法,真象將大白於天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