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12月2日】長春大法弟子宋志偉2000年12月26日乘火車去北京,被惡警非法抓捕。宋在跳窗脫身時不幸身亡。 長春五五一四廠的女職工宋志偉,因煉法輪功身體受益,後來只因為不簽“不煉功”的所謂保證書,被抓入戒毒所,非法關押了一個月。回來後又被停止了工作,下了崗,她家中有年邁的老母,生病在床,她不停的在外面打工賺錢貼補並不富裕的家,吃了很多苦。 2000年12月26日,她想去北京證實大法,在火車上她因為看手抄的《洪吟》,被惡警發現,由於她不配合,惡警對她連拉帶拽,幾次把她推倒在地,讓宋志偉跟他走,這時我質問警察為甚麼抓人,惡警說:“你們是一起的吧,那就都跟我走。”就這樣我們被帶到了餐車裏,這時已有十幾個人了,有大法弟子,也有因不罵師父而被抓的世人。宋志偉問一女惡警為甚麼抓人,她飛起一腳將宋志偉踹到餐桌下面,還說:“等下車看我不整死你,還老不老實。”後來惡警打牌,宋志偉看廁所窗戶能開,就回來叫我一起跳窗戶跑,我的頭碰了一下,可是她卻再也沒有起來。警方把家屬找來草草的解決了這件事情。 這筆血債早晚要向江氏流氓集團清算。五年來,它們就是這樣視國法與不顧,任意踐踏、殘害善良的生命,冤有頭、債有主,我相信善惡終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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