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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善之心化飛鴻──講真象信件彙編
【明慧網2004年12月18日】
  • 致北京懷柔區公安局、610的公開信

  • 易縣大法弟子給各級政府機關的公開信

  • 給大慶教育系統的一封信

  • 致單位領導的一封公開信

  • 致唐山鋼鐵公司幹部、職工的信

  • 青春寄語──給學生的新年賀卡背面的話

  • 給木蘭縣公、檢、法的一封公開信

  • 致北京懷柔區公安局、610的公開信

    懷柔區公安局、610的工作人員:

    做為我們這些具有公民權利的人,鑑於當前你們對於法輪功採取的過激行為,實有必要向你們陳述一下關於法輪功的問題並向你們進一言了。

    1999年是一個不平凡的年代,在這一年裏我們國家發生了一起駭人聽聞、震驚世界的事件。那就是開始了對法輪功全面的鎮壓行動。當時任國家主席的江澤民,大權在握,他出於對法輪功的妒忌心理和不可告人的目地,獨斷專行,以權代法,不顧中央常委和全國人民的反對,公然把對國家,對人民「百利而無一害」(經公安部,國家體委調查做出的結論)的法輪功定為×教進行打壓,用盡了極其殘酷、極其下流、古今中外、絕無僅有、滅絕人寰的手段,動用了國家的大量財力、人力、物力、警力、新聞媒體對法輪功進行全國性的鎮壓。栽贓、陷害、抓捕、抄家,給煉功的人施酷刑達50餘種。有1000餘人被活活的打死。打傷致殘的不計其數。造成多少人家破人亡、妻離子散、無家可歸。也使眾多的親屬、朋友、同學、同事受到株連。江氏及其少數追隨者的殘酷行為罄竹難書。已被釘在中華民族的恥辱柱上,江氏的這一暴行激起了全國乃至世界人民的反對,使國家的聲譽在國際上受損,經濟上受挫,給國家帶來了災難。

    五年來,法輪功的修煉者經受了腥風血雨的考驗。法輪功非但沒有被鎮壓下去,反而更加興盛起來。又有許多人走進法中來,使廣大人民對法輪功有了正確的認識。法輪大法好的字樣、聲音隨處可見、可聞。

    法輪功不僅在中國、在世界上也得到發展。已有6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人民學煉法輪功,僅在台灣就有30萬人學煉法輪功。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得到許多國家的嘉獎達1000餘項,法輪大法譽滿全球。

    江澤民及其一些鎮壓法輪功的追隨者已以滅絕人類罪被告上了國際法庭,即將受到國際法的審判。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殘酷用刑者也遭到了報應,有的死於車禍,有的暴病而亡,有的被致殘等等,多行不義必自斃。

    在中央領導層,本來對江氏打壓法輪功的行為就有分歧,由於來自國際,國內諸多方面對江氏鎮壓法輪功反民主反宗教信仰自由的譴責,中央對於法輪功的態度已有明顯的改變,雖然還沒有做出為法輪功平反的決定,但是已趨向於這方面發展;在地方上一些職能部門,過去由於一邊執行江氏打壓命令,一邊卻暗自罵老江,現在有人都敢站出來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了。

    做為一級地方政府機關懷柔區的公安‘610’的你們,對當前法輪功的上述形勢竟然熟視無睹,我行我素,還被個人的利益所驅動,還想在打壓法輪功上大做文章,藉機撈一把,還在肆意抓人、打人、逼供、抄家,你們真是壞事做絕。幾年來,你們抓了上百法輪功學員。有的被判重刑,有的被打死,現在你們還在暗暗的進行搜捕活動。

    不久前,你們又抓了十數人,拘留起來,作為你們請功受賞的資本,你們知道嗎?你們的過激行為已引起世人的矚目。人們已把十分不滿的目光投向你們,受到廣大民眾的譴責。因此,希望你們認清當前的形勢,吸取文革時沉痛的教訓。做出明智的選擇,立刻剎住這倒行逆駛之車,不要再做那種傷天和害理,損人不利已的事了。望再思再想,喚回自己的良知吧!採取措施從輕從快無條件釋放你們抓捕的法輪功學員,使其走出牢門與家人團聚,這是受害者親屬、正義的人們發出的共同的呼聲,共同的期盼。積善有善報,積惡有惡報,何去何從,我們將拭目以待你們的選擇。

    法輪功修煉者及受害家屬和廣大民眾的共同勸告


    易縣大法弟子給各級政府機關的公開信

    各位領導:

    也許一提到「法輪功」三個字,出於職業的敏感,或出於怕心,你就會……。但我們還是希望你能看完這封信,因為這關係到你自身的將來。

    1992年以來的社會實踐證明,法輪功能從根本上改變人心,促進社會道德的回升,同時,法輪功也使修煉人身體健康,疾病消除。這種神奇的功法,在沒有任何媒體宣傳的情況下,人傳人、心傳心,從工人、農民到國家幹部;從學生到教師;從病患者到醫生;從失足青年到警察;從大字不識一個的普通百姓到高級知識分子、科學家……包括了社會上所有的各階層的人,都在法輪大法的恩澤中,人心向善,道德昇華。

    1994年後易縣各地的法輪功煉功點如雨後春筍般出現,這恐怕是眾所周知的事實。各行各業的修煉人以「真、善、忍」的法理約束自己的言行,用修煉後的高境界的行為在各自的崗位上敬業愛崗、兢兢業業、無私奉獻,並且影響著周圍的人群,帶動著人們向善的心,無論是在城市還是在農村,都得到了社會的讚譽。

    然而,1999年7月,由於江澤民出於個人的妒忌,導致了這場人類歷史上史無前例的鎮壓與迫害。它利用整部國家機器與一切可利用的宣傳媒體對法輪大法以及法輪功弟子在全世界範圍內進行造謠、誹謗、誣陷,造假宣傳比比皆是,無所不在。這是對包括你在內的所有人的良知與道義的侵害!是對你們知情權的殘酷踐踏!

    我們是法輪大法的親身受益者,我們得有良心,我們要說真話,在不公正的對待下,得允許人說話,得允許人說真話,這是憲法賦予我們每一個公民的最基本的權利!我們依照國家法律到國家信訪辦,不是鬧事,只是為說句公道話,說句發自肺腑的真心話!

    由於天津的法輪功弟子被抓、被關押……,在投訴無門的情況下,我們走到了北京,這就是1999年的「4.25萬人進京上訪」。緊接著1999年7月20日,對法輪功弟子的瘋狂迫害在中國全面鋪開,百姓的合法權益在「人權最佳時期」的幌子下,一次又一次的被剝奪了。法輪功弟子被綁架、非法關押、非法抄家、非法罰款、非法判刑、甚至被迫害致死……多少人流離失所、背井離鄉、妻離子散,甚至生離死別!試問誰沒有父母、妻子兒女?為甚麼在江氏的國家機器下會如此的無情、冷酷與殘忍?!

    在拘留所、看守所、勞教所裏,執法犯法的惡警們用盡了惡毒的謊言和人間聞所未聞的酷刑,那種酷刑手段,就連當年「白公館渣滓洞」都會自愧不如!「渣滓洞」沒有強姦、沒有強迫墮胎、沒有性侵犯與性虐待、沒有虐殺兒童……許許多多「渣滓洞」沒有的酷刑,在中國迫害法輪功弟子的勞教所裏都被創造了、發明了,儘管它們極力對外界卻聲稱甚麼「春風化雨般的轉化」,然而當你目睹那被電棍燒焦的善良面孔,那骨瘦如柴的昏迷不醒的肢體,被烙鐵烙出的片片傷痕……不用多說你自己就可以得出結論,報紙、電視上的一切,只不過是都是編造出的騙人鬼話!

    或許,你們當中有些人知道的比我們更詳細、更具體。

    在欺世謊言的誘騙下、在高壓恐嚇下、在瘋狂的迫害下,有的煉功人可能動搖了,但是,我們不會忘記:

    「我們的身體好了,這是真的!」
    「我的家庭和睦了,這是真的!」
    「我走正路了,堂堂正正做人了,這是真的!」
    「我公正廉潔了,這是真的!」
    ……這都是真的!

    作為法輪大法弟子,我們都知道:因為修煉,人們變得無病、無災、無憂、無慮;因為修煉,人們變得無私、無我、無怨、無恨,這一切都是真的!是法輪大法改變了我們,我們不願放棄修煉,我們不能放棄修煉!因為法輪大法已經融入了我們的生命!

    在這場史無前例的迫害中,至今已有上千人被酷刑折磨致死,十幾萬人被判刑、勞教、拘留、關押、罰款……無數大法弟子被迫離家出走,四處流浪,有家不能回,有學不能上;一個個舉家團圓的傳統節日,有多少法輪功弟子流落街頭、身困牢房。在投訴無效的情況下,大法弟子冒著被抓、被關、甚至冒著生命危險自發的利用各種方式向善良的人們訴說我們被迫害的真象。

    法輪大法弟子在「真、善、忍」的法理指導下,時時處處端正自己的行為,在被迫害中,我們走過了漫長的5年時間,在這期間,我們沒有暴力、沒有任何過激行為,我們只是要說一句真心話, 「法輪大法好!」,然而卻遭到無端的迫害,殘酷的鎮壓,這就是對人性與良知的公然踐踏!就拿我們易縣來說,自1999年7.20以來到今天,已有多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勞教。

    大法的弘傳現已傳遍世界60多個國家和地區,不分膚色、不分種族,修者日眾;各國政府授予法輪大法褒獎1000;以揭露2001年元旦天安門自焚真象為內容的電影《偽火》在哥倫布國際電影節上獲獎,國際教育發展組織也發表聲明「天安門自焚案」是中國政府本身導演的騙局;江澤民、610辦公室、以及參與迫害的多名中國高官已在多個國家被正義之士告上了國際法庭,全世界已經掀起了「全球公審江澤民」的浪潮;現任、離任高官丁關根、夏德仁、劉淇等已被國際法庭判定有罪,罪名是「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酷刑罪」等。江××及其追隨者受到正義審判的日子已為時不遠!越來越多的人明白了真象,越來越多的人站出來幫助我們,支持我們。天理昭昭,望你警醒!

    作為易縣的官員,我們希望你能靜下心來想一想,看一看被收繳去的《轉法輪》等法輪功書籍,相信你就會真正明白和相信法輪功對社會有百益而無一害,真正修煉法輪功的人都是好人。每看到被江氏謊言矇蔽的眾生百姓、糊裏糊塗當了江××的打手,我們的心在掉淚。何謂「天理不容」?歷史上有多少因行惡遭報的事?簡直數不勝數,直至今天,這樣的事情也不少見。所以法輪功真修弟子們才冒著生命危險,利用各種方式向眾生講清真象,為的是你們能有一個好的未來。這就是修煉人的慈悲體現。

    清醒吧,各位領導,為了全縣人民有一個美好的明天、也為了你自己和家人的永遠,希望你能對「真、善、忍」有一個正確的認識和態度。利用你在職的權力停止對大法與大法弟子的迫害;在道德全面下滑的時代,法輪大法才是眾生唯一得救的希望,大法弟子對世人的慈悲與挽救行為,希望得到你的支持與理解;希望你幫助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非法判刑、非法勞教的法輪功弟子,撤銷對流離失所的大法弟子非法通緝,讓他們早日與家人團聚
    ……。

    我們相信:
    在「道義」與「命令」之間,你會選擇「道義」!
    在「良知」與「冷漠」之間,你會選擇「良知」!
    在「正義」與「邪惡」之間,你會選擇「正義」!

    如果你作出了正確選擇,我們法輪大法弟子會對你說:謝謝你!

    全體易縣法輪大法真修弟子
    2004年12月


    給大慶教育系統的一封信

    教育系統的全體教職員工們,全體同學們:你們好。

    三十四中的師生員工們都知道,本校初一三班班主任賈學群老師在給一年二班同學播放「天安門自焚」錄像的真象片後,於9月29日下午被讓胡路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非法綁架,到現在一個多月了。最近又傳來大慶市勞動教養委員會非法決定勞教賈學群一年。

    賈老師非常熱愛自己的教學工作,更愛惜他的學生孩子們,他無法忍受涉世不深純潔的孩子們,在震撼全人類的迫害法輪功事件中受矇騙和愚弄,做江氏迫害人類道德良知的犧牲品。為了不讓孩子們受江氏謠言所毒害,他在課餘時間在一年二班放了「天安門自焚」錄像,這是2001年1月23日下午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播放的錄像慢鏡頭。孩子們在驚異中看到所謂「自焚案」的很多情節都是虛假的。例如:1、自焚的王進東臉部燒焦頭髮為甚麼完好?2、劉春玲倒地死去是一個穿軍大衣的人打的!3、巡邏的警察沒有背滅火器上崗的,可鏡頭中的警察卻在1分鐘內同時動用了幾十個滅火器、滅火毯,這是從哪兒來的?4、汽油在遇明火時瞬間燃燒,爆發力極強,當時就可以讓人窒息,為甚麼烈燄中的自焚者還能慢步前行?5、燒傷治療應是裸露的,為甚麼國家一流醫院卻把燒傷病人包得厚厚的?……漏洞百出!上訴這一幕幕不明明是演戲嗎?這不是有意的造假嗎?為甚麼?

    《轉法輪》書中明確寫到「殺生這個問題很敏感,對煉功人來說,我們要求也比較嚴格,煉功人不能殺生。」自焚也是殺生,完全違背法輪大法法理的。

    江澤民出於一己之私,看法輪功廣受歡迎,煉法輪功的人越來越多,就妒火中燒,冒天下之大不韙,一手導演了慘烈的「天安門自焚」案,栽贓陷害法輪功,激起不明真象的世人對法輪功的仇恨,以達到江氏不可告人的迫害目地。「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正在全面追查江澤民、羅幹、劉京、周永康等要犯,他們已觸犯了國際法的「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反人類罪」等,即將法辦。

    現在全世界有一億多人修煉法輪大法,修煉者身心受益。他們遍布五大洲六十多個國家來自不同的民族不同的膚色。法輪大法得到全世界人民的敬仰和愛戴,獲得世界各國政府和地區的褒獎1230多個,被譽為高德大法。可在中國大陸卻受到了江澤民集團的誣陷誹謗和殘酷的迫害。

    這不僅讓我們想起文化大革命時期,批鬥劉少奇、鄧小平時,老師也曾被打成臭老九,被拉下講台,所有的言論都是蓄意編造陷害,誰敢說真話,就同樣挨鬥。過後人們嘆息的說:「我在當時不知道。」實際人們都在自我保護中隨波逐流,促成了這場浩劫。

    教師是太陽底下最光輝的職業。教師身負「傳道、授業、解惑」的重任。教師應該是真理的化身。孩子如白紙,教師寫下甚麼,是甚麼。這不僅僅關係著孩子的未來,更關係著民族的發展,社會的興衰。作為教師品格中最重要的一點,那就是說真話,要誠信。教育家陶行知說:教育要「千教萬教教人求真,千學萬學學做好人。」可見,說真話是教師最基本最本質的師德。

    如果我們的教師都是說著謊話傳播謊言的人,誰還敢把孩子往學校送,五千年文化的精髓何在?如果我們的教育者失去了講真話的精神,那麼科學還能發展,人類還能進步嗎?賈學群老師因為講真話,他的人身自由權利已被非法剝奪;還有64中學教師李海,現被關押在大慶監獄一年多,近日絕食抗議已被關小號折磨;去年5月今年3月大慶市12中學優秀教師高淑芹、市63中學王克民教師已先後被迫害致死。大慶這麼多教師他們犯了甚麼被迫害這樣?竟是為了說了真話!

    教育系統的學生及教職員工們,為呵護你們的良心,抵制謊言。正義必將戰勝邪惡!同時奉勸行惡者改邪歸正,善惡必報是天理,為自己留條後路吧!

    參與迫害單位:

    讓胡路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區號0459,郵編163453)
    總機: 6336222 5985661
    局長孫邵民:6332888 5989412
    副局長:6338692 5989692
    副局長:6333021 5985956
    副局長:6339105 5987105
    副局長:6353411 6338672 5989649
    副局長:6338673 5988673
    紀檢科:6339599
    大慶市人民政府勞動教養委員會:
    大慶市第一看守所 0459-4661762
    大慶市市長熱線電話0459-12345

    大慶市全體大法弟子
    2004年11月6日


    致單位領導的一封公開信

    各位領導:

    我是(××單位)的幹部,法輪大法修煉者。近日,看到新聞媒體報導:「最高人民檢察院從今年五月到明年六月,全國檢察機關在全國開展嚴肅查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侵犯人權犯罪專項活動。查辦的重點對準五類利用職權侵犯人權犯罪案件:瀆職造成人民生命財產重大損失的案件;非法拘禁、非法搜查案件;刑訊逼供、暴力取證案件;破壞選舉,侵犯公民民主權利案件;虐待被監管人案件」的消息,我考慮再三,決定向領導反映以下情況,請給予答覆為盼。

    2000年X月X日凌晨2點左右,我獨自一人正在家中睡覺,被一陣撞門聲驚醒,緊接著陽台玻璃被擊碎,七、八個男警察從陽台非法闖入我家進行抄家,隨後在沒有任何法律程序的情況下,我被綁架到××區拘留所非法關押30天。在此期間,既不通知我的工作單位,也不通知我的家人,致使我回到單位被停止工作。(後不久辦理了內退)。

    2001年,××系統辦「洗腦班」,我以拒絕參加來抵制這種利用公款私設公堂的非法行為。X月X日下午,單位「610」人員伙同××區公安人員,用雲梯(升降梯)從陽台打碎玻璃闖入我家,因我沒在家而使非法綁架未能得逞。我被迫離家出走,開始了流離失所的日子,一直到現在。

    2001年X月,工作單位不再往我的工資卡上打內退工資,我失去了生活來源,陷入了更加困難的境地。不僅如此,我的銀行存款也被非法監控,家人拿著我的活期存摺和身份證居然取不出錢來,銀行方面說,得本人親自到初始行辦理才行。

    以後警方又不斷的非法騷擾我的家人,追問我的下落。為了追查我的線索,2002年X月竟然將我姐姐非法綁架到××區「洗腦班」進行摧殘。

    我的幾點訴求:

    一、依據《憲法》,要求還我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的最基本人權與合法的修煉環境;歸還非法強行抄走的法輪大法書籍和煉功、講法錄音錄像帶。
    二、依據《憲法》和《勞動法》,要求補發我2001年X月以後至現在三年多的內退工資和與單位內退人員完全相同的其它福利待遇;按期辦理正式退休手續。
    三、依據《憲法》第十三條,要求解除對我的銀行存款的監控。
    四、依據《憲法》第四十一條,要求賠償兩次打碎玻璃強行入室、非法抄家、非法綁架、非法關押、使我被迫流離失所給我造成的經濟損失和精神傷害;賠償我的姐姐被非法綁架、綁架期間被摧殘,以及家人、子女、親朋好友長達數年生活在壓力和恐懼之中所造成的傷害。

    情況簡介及相關法律依據附後,供參考。望在百忙中儘快給予答覆。

    謝謝!

    ×××
    2004年11月

    (附──情況簡介及相關法律依據)

    一、對我實行非法拘留和強制洗腦過程中的違法犯罪行為

    ××單位的老同志都知道,我是一個老病號,沒少花單位的醫藥費。××年因病重失去工作能力轉了勞保,我對生活幾乎失去了信心,對我來說那真是一段生不如死的日子。1996年夏天,我慕名尋到法輪功,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學法煉功三個月就徹底治好了我多年來西醫、中醫、偏方都治不好的一大堆病。1996年X月,經醫院檢查,身體一切正常,甚至準備做手術的子宮瘤也不翼而飛,我像換了一個全新的人,我健康的回到了工作崗位,從此,未請過一天病假,我親身體驗了法輪大法的神奇和美好。

    上班後,我在工作中按照法輪大法「真善忍」的法理高標準要求自己,不爭名不爭利,工作不分份內份外,兢兢業業、任勞任怨,處處做到替別人著想,和同事們融洽相處,協調配合。恢復工作的第一年(1997年),我就被評為單位先進工作者。

    1999年7月,江澤民出於個人的權利慾,在強烈的小人妒忌心驅使下,違反憲法和行政工作程序,採用「文革」的方式,開始了對法輪大法的殘酷迫害,強迫法輪功修煉者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為了給迫害尋找藉口和依據,迫害者打著「依法」如何如何的口號,堂而皇之的劫持了整個國家機器,用警察、監獄、勞教所、洗腦班、電棍、酷刑等取代了「文革」中的紅衛兵、「牛棚」與武鬥雙方的棍棍棒棒,將幾十萬煉功民眾未經法律程序長期囚禁折磨,一千多人被迫害致死;無數人被折磨致精神失常;無數人被迫流離失所;上億的煉功民眾及數億的煉功人家屬長達五年多生活在壓力和恐懼之中……

    我是「真善忍」法理的實踐者,我數年的實踐證實了法輪大法是宇宙的真理,是更高的科學,他能使人身心健康,道德回升,有百利而無一害,我當然不願意放棄修煉。但是,1999年7月20日以後,在江澤民的淫威下,我不但失去了以往集體學法煉功、互相幫助共同提高的一方淨土,而且麻煩不斷。不是派出所找就是公安局找,單位領導每天都得向上級「610辦公室」彙報對我的「幫教」、「轉化」情況。一到「敏感日」,就得想辦法安排我「出差」,生怕我依法上訪或上天安門和平請願。我善意的向「幫教」我的領導和同事們講真象,取得了他們一定的理解。

    X月X日凌晨兩點我自己在家中熟睡,忽然被一陣野蠻的撞門聲驚醒(不是敲門,是用重物衝撞保險門),緊接著,陽台(我住二樓)的玻璃「嘩啦」一聲被擊碎,我驚愕的看到幾個像土匪一樣的男警察從打碎的窗戶爬進陽台,一拳打碎了內室的玻璃,就闖進了我的臥室。眨眼間,七、八個男警察擠滿了我的窄小的房間,開始翻箱倒櫃的抄家,強行抄走了我的法輪大法書籍和煉功、講法錄音錄像帶。那種窮凶極惡令人瞠目結舌,一時間家中一片狼藉,仿佛土匪!

    《憲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第三十八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第三十九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僅僅因為我堅持「真善忍」的信仰,不願放棄法輪大法修煉,在沒有任何法律程序的情況下,我被非法綁架到××區拘留所關押了30天。儘管我一再要求,警方既不通知家人也不通知工作單位,30天後放出來時,也沒有任何法律手續,整個過程完全是徹頭徹尾的土匪強盜行徑,神聖的法律在這些執法人手中形同兒戲。

    回到單位第一天,我向×××領導講述了這一過程,他竟然懷疑的瞪大眼睛大聲說了三個字:「不可能!!!」是啊,如此荒唐的事,就發生在號稱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的現代中國,發生在首都北京,有正常思維的人怎麼能相信呢?!

    《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2001年,迫害者為達到將法輪大法和法輪功修煉者「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江澤民下達給「610辦公室」的密令)的目地,不惜炮製了震驚中外的「天安門自焚」偽案及一系列「自殺」、「殺人」的聳人聽聞的「慘案」,使人們對一群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人充滿了誤解、恐怖和仇恨。各級黨政機關、軍隊、新聞媒體、大中小學、科研機構、企事業單位、公安部門、法院、檢察院、監獄、拘留所、勞教所,甚至監獄、拘留所和勞教所的犯人和在押人員,都被裹脅到迫害之中,或主動或被迫的充當幫兇,犯下了大小性質不同的罪行;四分之一的國力被用於維持曠日持久的鎮壓,從而給國家和民族帶來了空前的災難。

    2001年,××系統辦「洗腦班」,我以拒絕參加來抵制這種非法行為。那些冠以種種名稱的「洗腦班」,實質上就是私設公堂。它不僅完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更是又一種對國家法律的嚴重踐踏。它們將法輪功修煉者綁架到這些地方參加「學習」。「洗腦」期間完全喪失人身自由和所有人權,跟關押在監獄、勞教所的法輪功修煉者沒有本質區別。這種由「610」私設的「公堂」比土匪窩更加惡劣,因為它花費的是公款,是國家財政資金,是納稅人的血汗錢。據海外媒體報導,2001年12月江氏集團用於建洗腦中心或基地的資金達到了42億元人民幣;北京財政局內部材料顯示,2001年前10個月,北京市財政局撥款3200萬元用於「處理法輪功」的工作;北京海澱區2001年6月撥款360萬元用於辦洗腦班;這些通過艱難途徑傳出來的數據其實連冰山一角都算不上。

    當我向通知我的領導說明上述情況,申明我為甚麼拒絕參加「洗腦班」時,這位領導非但不准我說,反而質問我:「你怎麼知道的?你是不是又和其他煉功的見面了?」可見,我們的領導幹部隊伍已經被江澤民毒害到了何等程度!在這些領導的心中,「法律」、「法治」只是掛在嘴上的政治說教而已,隨意剝奪公民的基本權利已經成了家常便飯,自己在犯法,卻渾然不知。僅僅因為當權者握有權力,僅僅因為我的觀點與當權者的觀點不同,僅僅因為我不順從他們的違法行為,我就有罪了!

    X月X日下午,單位610人員伙同××區公安人員用雲梯(升降梯)從陽台打碎玻璃闖入我家,因我沒在家而使非法綁架未能得逞。我被迫離家出走,開始了流離失所的日子,一直到現在。(因我當時不在現場,更詳細的情況不清楚)。

    《憲法》第十三條規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

    2001年X月以後,單位不再往我的工資卡上打內退工資(經濟上截斷),我失去了生活來源,陷入了更加困難的境地。不僅如此,我的銀行存款也被非法監控,家人拿著我的活期存摺和身份證居然取不出錢來,銀行方面說,得本人親自到初始行辦理才行(無非還是要抓人)。

    以後警方又不斷的非法騷擾我的家人,追問我的下落。為了追查我的線索,2001年X月竟然將我姐姐非法綁架到××區「洗腦班」進行摧殘,我的家人、子女、親朋好友長達數年生活在壓力和恐懼之中。

    《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由於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而受到損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規定取得賠償的權利。」

    依據《憲法》第四十一條我提出如下幾點訴求:

    (一)、依據《憲法》,要求還我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的最基本人權與合法的修煉環境;歸還非法強行抄走的法輪大法書籍和煉功、講法錄音錄像帶。
    (二)、依據《憲法》和《勞動法》,要求補發我2001年X月以後至現在三年多的內退工資和與單位內退人員完全相同的其它福利待遇;按期辦理正式退休手續。
    (三)、依據《憲法》第十三條,要求解除對我的銀行存款的監控。
    (四)、依據《憲法》第四十一條,要求賠償兩次打碎玻璃強行入室、非法抄家、非法綁架、非法關押、使我被迫流離失所給我造成的經濟損失和精神傷害;賠償我的姐姐被非法綁架、綁架期間被摧殘以及家人、子女、親朋好友長達數年生活在壓力和恐懼之中所造成的傷害。

    二、揭去這場非法迫害披著的「依法」和「合法」外衣

    (一)、這場迫害從本質上就是非法的
    儘管迫害者一直在試圖給這場徹頭徹尾的非法迫害披上「依法」和「合法」的外衣,但迫害的實質是想用暴力和「法律」改變人的思想。法律是只針對人的行為和行為所帶來的後果的,從這一點上說,「法律」被濫用到根本不屬於法律所應該適用的範圍,這就從根本上決定了這場迫害從一開始在本質上就是非法的。

    (二)、這場迫害和「文革」一樣,是違憲的,是又一場「浩劫」
    這場被實踐證明為勞民傷財、騎虎難下、害人害己的迫害運動的發起,並沒有經過黨內的集體決策,也沒有經過政府的正常行政程序,更沒有通過法定程序由國家權力機關予以審查並採納,而完全是江澤民以個人意志劫持國家權力的結果。而且,他一個人就推翻了1998年國家七個部委聯合對數萬名法輪功修煉者進行科學調查所做出的正確結論。所以,和「文革」一樣,對法輪功的非法迫害的發起是違憲的,也就必然導致成了中華民族的又一場「浩劫」。

    (三)、民政部的《通告》和公安部的「六禁止」與《憲法》相抵觸
    1999年7月民政部關於取締法輪大法研究會的《通告》和公安部關於法輪功的「六禁止」通告,它們的頒布本身就是違憲的,因為它們與《憲法》相抵觸。毋庸分析,只看《憲法》和國務院《信訪條例》原文就一目了然:

    《憲法》第五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憲法》第三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憲法》第四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信訪條例》第八條規定:「信訪人對下列信訪事項,可以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1)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批評、建議和要求;(2)檢舉、揭發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3)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

    所以民政部關於取締法輪大法研究會的《通告》和公安部的「禁止以靜坐、上訪等方式舉行維護、宣揚法輪功的集會、遊行、示威活動」的禁令,不僅違反了《憲法》,也同時違反了國務院《信訪條例》。

    (四)、「610」的成立和運作都找不到任何法律依據

    「610辦公室」即「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成立於迫害前夕的1999年6月10日,是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下設的決策和執行機構,常設於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其職能是「指導和協調公、檢、法、司法、安全各部門偵查、抓捕、起訴、審判等處理法輪功工作的一切活動」。後升級為正部級機構,數以萬計的省、市、自治區、直轄市「610辦公室」相繼成立,專職、兼職工作人員達百萬規模。各級「610「從中央到地方自上而下的形成了嚴密而獨立的體系,對中國的各級黨、政、司法系統擁有絕對的權力,並且只直接對上一級「610」負責。

    這個「610「的成立和運作在中國所有的法律中都找不到任何依據。從其完全凌駕於法律和同級政府機構之上的運作方式來看,只有當年德國法西斯組織「蓋世太保」、前蘇聯的「剋格勃」及中國「文革」時期的「中共中央文革領導小組」可以與之類比。它的存在本身,就是對中國法制體系的極大踐踏和嘲諷。

    各位領導,我寫這封信,就是在依法行使我作為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公民的最基本權利。其實,從法輪功的傳出到這五年多來的迫害過程中,法輪功修煉者所做的哪一樣不是在中國法律允許的範圍之內?上訪、散發傳單、揭露邪惡、講清真象……哪一樣不是合法的、正義的、利他的、理性的、和平的、非暴力的?哪一樣不是「天賦人權」?而且,前提是江澤民殘酷迫害,沒有迫害,也沒必要去揭露邪惡、講清真象了。法輪功修煉者所做的一切,從某種意義上講,是在捍衛中國的法治,捍衛人類的正義良知。

    我鄭重提出我的訴求,這不僅僅是為我個人所遭受的不公,因為我的遭遇只是億萬法輪大法修煉者中極普通的一例,我之所以要寫這封信,是為中國百姓面對的苦難與危害,同時也是為了你們,是為了所有能看到我這封信的人!希望每一位看到我的信的人,都能在內心深處,拋開身份,理性的、客觀的思考一下法輪功問題,向自己的良知提出考問,為贖回自己的未來,為被迫害者也為您自己做一份力所能及的努力。

    江澤民一夥對法輪大法修煉者的人權侵犯太逆歷史潮流,給社會製造了太多的負擔和冤魂冤怨,因此犯下了如山的罪惡,最終逃不脫天理和人間法律的嚴厲制裁!這場迫害決不會長久,追隨江氏的敗類終究也只不過在一番小丑式的表演之後,即將成為江氏的陪葬!揭穿江澤民的邪惡是為了天下的好人、願做好人的人不會因江氏的邪惡而是非不分,從而給自己的未來造成無可彌補的損失。願所有善念尚存的人們用你們的正義和良知分清正邪、明辨善惡,給自己爭取一個光明、美好的未來!


    致唐山鋼鐵公司幹部、職工的信

    各級領導、職工大家好!

    我叫姚秀榮,我丈夫叫崔鳳岐,我倆是唐山鋼鐵公司煉焦製氣廠職工,同時都是法輪大法修煉者。當你們工作了一天,下班回到家,一家人共享天倫之樂的時候,一定很開心、很幸福。尤其是每逢佳節,一家人團團圓圓其樂融融在一起的時候,一定會很滿足!你們可曾知道,中國大陸千千萬萬遭受迫害的大法弟子家庭正在遭受的悲慘和痛苦……

    法輪大法倡導「真、善、忍」。大法學員都遵循「真、善、忍」在做好人,更好的人。處處與人為善,做事先考慮別人,真誠、善良,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就是這樣一個善良的群體,從99年7.20開始遭到了「江澤民邪惡流氓集團」的瘋狂打壓,一時間人們仿佛又回到了恐怖的「十年浩劫」時期。江集團操控著整部國家機器,造謠、誣蔑、栽贓陷害法輪功,集古今中外邪惡之大全,發動了一場慘無人道的打壓法輪功運動。5年多來,大法弟子被迫害的傾家蕩產,妻離子散、甚至家破人亡。千百萬的堅定信仰「真、善、忍」的大法弟子,為了說句真話「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付出了慘痛的代價,他們有的被抄家,被巨額罰款,被開除公職,被迫流離失所,被判勞教,被送入精神病院藥物迫害,被判刑,上千的大法弟子被迫害致死。我家就是其中之一。

    我丈夫崔鳳岐,1998年初開始修煉法輪功後,身體變得強健,心情愉悅,工作起來精力充沛。99年7.20以後,單位某些領導為了自身利益,昧著良心緊跟江氏集團實施對大法弟子的迫害。我丈夫因為堅持自己的信仰,不放棄修煉「真、善、忍」,多次被非法拘押在單位不讓回家。

    2001年3月9日我剛上班,就被廠黨委書記肖鴻禮和廠辦主任張國文叫到車間主任辦公室。肖鴻禮問我「天安門自焚」是真是假,我明確的告訴他:是假!肖馬上暴怒起來,命車間領導讓我下崗學習。就這樣我被軟禁在車間主任辦公室。肖鴻禮和張國文又帶廠公安分處趙生和備煤車間書記姜凱峰等人到我家找我丈夫,並非法抄了我家。下午我丈夫一上班,就被劫持到廠公安分處。同時我也被車間主任送到廠公安分處。傍晚我孩子放學時,副廠長張懷明到分處告訴他們讓我丈夫回家安排孩子的生活和住處,並派分處蔡志強、徐海春和趙衛東再次沒有任何法律手續的情況下,把我家翻了個底朝天。

    當晚我和丈夫被非法關押在廠招待所,兩名經濟警察監視我丈夫。快午夜時我上洗手間,與丈夫相遇,我倆藉機走脫,被迫流離失所。單位非法按連續曠工將我倆開除公職。

    2001年4月18日,我倆回家看望孩子和老人,煉焦製氣廠又派人開車到我親屬家妄圖抓捕我們夫妻。被逼無奈,我們只好再次流落他鄉。

    2001年7月18日我倆回家看孩子,8月20日被廠公安綁架,將我們隨身所帶的所有財物和我的身份證全部搜走。不法人員把我強行送到鋼鐵公司公安處非法拘押,將我丈夫非法拘押在單位公安分處。

    一日,我母親帶我兒子到單位看我丈夫,分處處長熊桂林命經濟警察徐海春和趙衛東,強行將我丈夫架到廠大門外,分處全體出動緊隨其後,熊桂林在前帶頭高喊:崔鳳岐是全國通緝要犯。當著我母親和我兒子,還有很多過往的行人,把我丈夫在大門外來回遊行示眾侮辱,對我丈夫身心造成極大的傷害。

    2001年8月27日蔡志強和邱連生將我從市裏接回廠公安分處,繼續非法關押。9月5日下午蔡志強、邱連生、徐海春和趙衛東叫我和崔鳳岐跟他們走,並說那裏啥都給,我們的錢物由廠裏保管,帶那兒去一分錢也不會剩,呆幾天就把我們接回來,錢物全部給我們。我們被騙到唐山市第二看守所才知道,一切用品都需要自己花高價錢買。丈夫被關進男監室後,甚麼生活用品都沒有,每天啃著乾糧,嘴對著水管喝生水。連解大便都沒有紙用,只好用便池放出的涼水沖洗。

    2001年10月10日,蔡志強、邱連生、趙生和趙衛東將我和丈夫從看守所接出後,直接送到市洗腦班。崔鳳岐因體檢不合格,洗腦班拒收,他們才把他送回家。我被留在洗腦班繼續迫害,導致我心肌缺血,心率過速,頭疼,血壓高。2001年12月20日我才被放回家。

    回家後我們曾多次給廠領導打電話,要求退還我們被非法搜走的財物和我的身份證,要求恢復我們的工作,均無結果。我們卻多次遭到不法人員到我家騷擾。

    2004年7月初,由於辦理唐鋼股票需要身份證,我們又再次給廠韓玉樹、肖鴻禮打電話,後來又給廠黨委書記張權利打電話要身份證,至今未給。7月21日下午四點半,廠保衛科蔡志強又帶一群人到我家敲門。當夜2點多鐘再次敲門,扒著門縫喊:小崔開門!騷擾得我全家不能睡覺,使我丈夫極度虛弱的身心再次受到極大的傷害。由於我們的財物和我的身份證,還有我倆的工資卡都被廠裏扣著至今不還,由於多次遭受迫害,我丈夫身體非常虛弱,不能出去打工掙錢來養家糊口,一家人艱難度日如年,又沒有說理的地方。2004年10月16日我丈夫崔鳳岐含冤離世!年僅40歲,撇下年幼的兒子,年邁的老母及親人。

    丈夫死後,我們家屬多次找單位領導解決此事,但一直無人出面,副廠長褚和卻讓保衛科長張健中與當地公安聯繫。由於無錢存放屍體,三天後只好由親友出錢將我丈夫火化。出殯那天當地公安出動兩車便衣到太平間,使悲痛的親人們籠罩在恐怖之中。

    經過「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人們,對「十年浩劫」還記憶猶新。國家主席劉少奇一夜之間被打成「叛徒、內奸、工賊」;鄧小平也是三起三落。無數的「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所謂的「地、富、反、壞、右」,被打壓得死傷無數,一切瘋狂過後,那些「緊跟毛主席幹革命」;跟「四人幫」保持一致的「無產階級革命造反派的中流砥柱們」都沒能逃脫法律的制裁。中國共產黨執政的五十五年中,歷次政治運動:肅反、三反五反、大躍進、文化大革命……給人的歷史教訓還少嗎?

    流氓惡首江澤民及其一切爪牙,對堅持信仰「真、善、忍」的大法弟子的迫害,實施的是「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亡」;「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它們操控著整部國家機器,造謠、誣蔑、栽贓陷害法輪功;把納稅人的錢用來迫害手無寸鐵、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善良民眾;用來獎賞那些為了個人利益,昧著良心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惡之徒。

    法輪大法早已洪傳世界,受到60多個國家和地區人民的廣泛關注和愛戴。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的著作《轉法輪》等已被譯成30多種文字在世界上出版發行。李先生及法輪大法受到世界多國和地區1000多項褒獎。世界上正義善良的民眾都在廣泛關注著發生在中國的,歷時5年多的毫無人性的對「真、善、忍」的迫害。

    一個政黨也好,國家元首也好,各級當權者也好,無論是誰,只要是迫害善良的,就一定是邪惡的!從2002年世界上相繼成立了「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由一百多個民間組織參與成立了「全球公審江澤民大聯盟」等等國際組織。全世界大法弟子已在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西班牙、比利時、法國、德國、韓國、台灣等地把江澤民、羅幹、周永康、劉京以及追隨江澤民的邪惡之徒以「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酷刑罪」等罪名告上各國法庭。不久的將來,江澤民邪惡流氓集團及其一切追隨者一定將被推上歷史的審判台!

    天理昭昭,邪不勝正!正義終將戰勝邪惡!善惡到頭終有報。善良的人們啊,趕快清醒吧!不要再聽信邪惡的謊言。用自己的思想,理智清醒的去觀察和看待現在中華大地上所發生的一切。正面的了解法輪大法,善待大法弟子,因為世界需要「真、善、忍」 !

    我真誠的希望你們為自己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

    附唐鋼煉焦製氣廠有關電話(區號 0315)
    廠總機:3087777
    廠長:謝海深 3990999
    廠黨委書記:張權利 2086288
    副廠長:褚和 3997618
    廠工會主席:張懷明 3997658
    廠610辦公室主任:姜凱峰 3997732 (廠辦公室電話 3087503)
    廠保衛科長:張健中 3997503(原公安分處,現改保衛科)
    廠調度室電話:3087568


    青春寄語──給學生的新年賀卡背面的話

    文/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

    青春如詩如畫,純真善良的青年朋友,當你離開無憂無慮充滿同學友情的校園,踏入那世事紛爭、人心叵測的社會時,你將如何從容對待,活出自我?如何能大展宏圖,幹出一番事業?

    縱觀古今中外那些有所成就的人物,除了家庭、出身、經歷、相貌不同外,一個共同之處就是都有著一雙敏銳、善於觀察的眼睛;一對能聽取任何不同聲音的雙耳;一個不被任何人群、任何環境、任何權力左右,獨立思考,有著自己主見的大腦,這些使他們能夠在別人視為平凡中創造奇蹟,在形形色色的謊言中不被蒙住雙眼,在錯綜複雜的人際關係中游刃有餘,使自己長期立於不敗之地。

    其實人生的閱歷不一定非要自己親自踏入社會在挫折和磨難中積累,現實中別人身上發生的事情,也在檢驗著你對事物的判斷力、分析力,體現著你是否具有將來在人生旅途中如意而行的能力。比如對於「法輪大法到底如何」這一大是大非的問題上,就體現了你是否能活出自我!是盲目相信中國電視、報紙的單方宣傳,還是自己親自去了解法輪大法學員,然後自己能做出一個獨立的判斷。

    聖人云:「兼聽則明,偏聽則暗」。當你一隻耳朵聽到對法輪功種種不好的宣傳時,是否用另一隻耳朵去聽聽法輪功學員自己是怎麼說的;當你一隻眼睛看到電視中宣傳是法輪功學員在自焚、在殺人時,你是否用另一隻眼睛看看自己身邊的法輪功學員有沒有這樣做?你是否獨立思考過為甚麼法輪功只有在中國一夜之間被宣傳禁止,而在世界上60多個國家廣為洪傳,倍受歡迎。法輪功如果真是電視中宣傳的那樣不好,為甚麼在此之前會有1億人在學?是這1億多的法輪功學員都是傻子,還是我們被某些領導人當成了傻子在欺騙!

    關上門窗,自己在房間裏看一看法輪功的真象光盤,或捧起法輪功的著作《轉法輪》靜靜的看,靜靜的思考,這是真正的智者所為!真正有所成就的人物,他們不會偏聽偏信,不會人云亦云,不會隨波逐流。

    年輕的朋友,你如果也能做到的話,那麼一定會有一個美好光輝的未來在等待著你!


    給木蘭縣公、檢、法的一封公開信

    公、檢、法的各位人士:

    作為一名合法公民有義務向你們反映一下本地區的違法亂紀行為。

    前幾天,吉興鄉派出所所長張亞東,副所長孫小洋帶領李德春、范喜峰、楊柏峰、李長軍、許波等多名警員,強行綁架回家探親的吉興鄉紅豐村的村民、法輪大法學員孟令玖,把人架走時連鞋都不讓穿。現在孟令玖被非法關押在木蘭第一看守所,被迫以絕食的方式抗議對他的迫害。(看守所電話:0451─57092974,吉興鄉派出所電話:0451--57028025)

    此事在當地民眾中引發極大的憤慨。老百姓都說:「這年頭警察不是維護治安的,是執法犯法製造社會動盪的土匪。」「這麼好的人都抓,還讓不讓老百姓活了。」

    孟令玖以前曾身患乙肝、膽囊炎等多種疾病,不能下地幹農活,吃飯怕傳染給別人,獨自一雙碗筷,周圍的人都說他活不長,家人也都愁容滿面。自從他修煉法輪大法以後,身體得到康復,並時時按「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周圍的人無不說孟令玖是一個難得的好人。99年7月20日以後,法輪大法蒙受不白之冤,曾在大法中受益的孟令玖,走上去北京上訪之路,這本是中國憲法賦予公民的正當權利,卻被木蘭縣公安局非法關押四個多月,以罰款為名勒索了三千元錢後才放人,罰款的三千元錢沒有正式收據,就連白條子也沒有。以後惡警動輒就綁架他,共有五次被非法綁架、期間遭毆打、折磨,他在無奈之下被迫離家在外,至今已有三年多。

    請檢察機關的有關領導介入查辦,制止此種違法亂紀的惡性行為繼續下去。責令公安有關部門立即無條件釋放被迫害當事人孟令玖,返還公民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公正、尊嚴。

    迫害事實:

    以下提供的資料是本縣部份法輪大法學員遭受到的非法迫害事例,請備檔。

    2004年3月3日上午,木蘭縣第二派出所警察肖國峰、江鵬飛在街上無端非法抓捕大法學員季鳳琴,理由是「她是煉法輪功的」,事後派出所所長帶人對季鳳琴非法抄家,並非法判勞教一年送入萬家勞教所繼續迫害。

    2004年7月16日,木蘭縣大法弟子陶泳國在向世人講真象時被惡人舉報,當天晚上木蘭縣公安局國保隊隊長王志華、政保科科長陳濱,還有孫長利、劉靜波幾名惡警闖入陶泳國家中將其強行綁架。此消息被公布後,有許多海外大法學員打來電話尋問此事,令參與此事的惡警非常惶恐,匆忙把非法判勞教一年半的陶泳國送入長林子勞教所進行迫害,以此想擺脫責任。在修煉法輪大法以前,陶泳國曾被他人獵槍走火傷及腿,拄雙拐。而他修煉法輪大法不久後即棄雙拐,能盤腿。陶泳國在大法中受益巨大,向世人講法輪大法被非法迫害的真象,於情於理於法都是無可爭議的。

    2004年7月26日上午,由於惡人舉報,木蘭鎮第一派出所的姜岩,金某等四、五個惡警綁架正在發真象傳單的大法弟子常永福、張秋蓉夫妻二人並抄家。他們的兩個女兒一個14歲、一個17歲在家無人照管,多次到公安局要求見她們的父母但被拒絕,她們的住房是租的,房主還攆兩個孩子走。常永福被非法判勞教三年送入長林子勞教所進行迫害、張秋蓉現被非法判刑7年,張秋蓉在木蘭第一看守所被關押時,由於迫害和思念女兒已經是神志恍惚,但還是被送入哈爾濱女子監獄進行迫害。現在他們的大女兒獨自流離在外,小女兒隨回到生父家,但因無人看護,常輟學……一個完整的家,就被這場非法迫害給拆散了。

    本縣有許多的大法學員都曾被非法綁架、關押、巨額罰款、勞教、判刑……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善惡有報是天理。任何人都絕對無法逃脫其因迫害法輪功而犯下的罪責和懲罰。在這場迫害當中許多直接參與迫害的公檢法、610的警務人員因迫害大法學員遭到惡報的例子每天屢屢發生。

    前不久,原任木蘭縣副縣長耿維民,因貪污案已被抓捕關押。耿維民在任法院院長期間,曾經參與非法重判大法弟子商貴民14年、於友10年、於友的妻子藺玉榮10年……耿維民任副縣長期間,曾公開在媒體上宣傳敵視法輪大法的言論。

    原木蘭縣公安局長肖波已患喉癌。肖波是木蘭縣迫害法輪大法弟子的主要負責人之一,有60多名大法弟子在其任職時,被非法判刑、勞教、罰款。一次肖波親自帶領數十名警察從二樓破窗而入,非法抓捕大法弟子於友、藺玉榮夫妻二人。

    雙城市第一看守所原副所長蔣清波,多次在看守所惡毒謾罵大法,誣蔑法輪功創始人,經常打罵法輪功學員,酷刑折磨學員。2002年9月,蔣清波突然像得了重感冒一樣得病住院,確診為癌症,不幾天就死了。

    黑龍江省經濟在全國排在倒數第二,可近五年來緊跟邪惡江××集團迫害法輪功,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人數位列全國第一。萬家勞教所、長林子勞教所、哈爾濱戒毒所、哈爾濱女子監獄、綏化勞教所、牡丹江尖山子監獄……每個迫害場所都關押了上百的法輪功學員。其迫害手段之殘忍,全世界都知其臭名。一些對大法存有惡意並迫害過大法和大法弟子的當權者已經開始遭報:省委副書記韓桂之、省大常委會副主任范廣舉、副省長付曉光、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徐衍東、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徐發、 省委常委張秋陽等皆被免職;以及迫害大法弟子嚴重地區的一把手也被免職,如大慶市委書記、牡丹江市委書記等均被免職;曾任黑龍江省省長的田鳳山,到中央國土資源建設部不久,因貪污受賄也被免職查辦……

    還有:河南省登封市公安局局長任長霞,在任期間瘋狂迫害大法學員,2004年4月因車禍身亡(車中只有她一人喪生) 。河南省封丘縣政法書記雲東海2004年五一節放假期間乘車遊玩,在路上與一輛大卡車相撞,車上還坐著他的女兒、兒子,小姨子和她的孩子,結果四死一傷,他的兒子成植物人。

    還在迫害大法弟子的人,停止作惡吧!即使不為自己著想,也要為自己的親人著想啊!

    在國內,江氏流氓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日益不得人心,一切有良知的人都在起來反對這場對無辜、善良百姓的迫害,就在公安,國安及各級政府部門內,已有大量的正義之士在悄然的收集有關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當事人的犯罪證據。不久前有324名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向全國人大,最高檢察院,司法部等單位揭露、控告湖南省沅江赤山監獄副監獄長資煒為首的惡警的違法行為。全國其它地區會有越來越多的這類事發生。這些都值的你們考慮。

    鎮壓法輪功開始至今都是以「上級命令」口頭傳達,所謂的文件在傳達後也被返回上級,作為下級辦案人的你們,在法輪功「平反」的那一天,當有人追究你們憑甚麼抓、判大法學員時,你們將如何擺脫罪責?也許真的有人把血肉之軀的你們視為他們的工具,希望你們能理智、冷靜的為自己的明天思考思考……明辨是非,認清正邪,為了你們的未來,為了你們的家人,做出對得起自己的選擇。

    善待大法一念,天賜幸福平安!請記住法輪大法好,給你們自己和家人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這是大法弟子的肺腑之言,希望你們能三思。

    木蘭縣大法弟子

    當日前一篇文章: 2004年12月17日大陸綜合消息
    當日後一篇文章: 是師父是大法給予了我們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