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12月17日】(明慧記者王英編譯報導)巴黎的一家高等法院要求中國就法輪功提出的訴訟進行調查。法輪功學員於2002年對中國副總理李嵐清、2004年1月對文化部長孫家正提出控告,指控他們犯有酷刑罪和迫害罪。 據法新社和新加坡海峽新聞報12月17日報導,律師說,一家法國的法院已要求中國就法輪功學員在兩個起訴中提出的有關酷刑和迫害的指控進行調查。 報導說,這項要求是今年7月向中方提出的,巴黎法院分別於2002年和2004年收到了對中國副總理李嵐清和文化部長孫家正的起訴。 訴訟案之一的原告律師波爾登(William Bourdon)說,起訴是依據法國批准的反酷刑條約(1984年),法國公民可以依據此條約對發生在國外的虐待行為提出訴訟。 法國的法輪功學員海琳-佩緹(Helene Petit)告訴法新社說,2001年11月,她在北京天安門廣場受到警察的毆打並被逮捕,當時還有許多其他外國人受到了同樣的遭遇。 報導還說,巴黎高等法院要求中國官員調查在鎮壓法輪功中610辦公室擔當的角色,李嵐清曾任610辦公室的頭目。起訴書中指控610辦公室是類似納粹蓋世太保的機構,專門負責組織大規模逮捕和監禁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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