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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真象資料中勸誡內容的一點反饋意見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4年12月16日訊】有的同修為了引起世人對真象資料的珍惜,就在真象傳單、小冊子或光盤封面上加些勸誡的話,勸人不要隨便丟棄、毀壞,或者勸人再把資料給更多的人看,這本是好事,但要考慮到常人的接受能力,還要注意措辭和語氣,否則可能會適得其反。

最近我聽常人反映,有的傳單中勸誡的內容給人一種印象:傳單看完後不能扔,要給別人看,否則會遭惡報。結果對有的人產生負面影響,有的對此不能接受,有的甚至接到傳單後反而不敢看。當然這可能是世人沒有正確理解造成的,但我們也應注意這個問題,勸誡的話可加或不加;如果要加些勸誡的話,最好不要用生硬、命令或肯定的話,語氣中也要體現出大法弟子的善和為別人著想。比如同樣的意思,我們可以寫成:“真象福音 請君珍惜 傳贈親友 功德無量”。這比:“丟棄損毀 要遭惡報”更容易讓人接受,也不會引起反感。另外,我們也不要對世人期望或要求過高,只要他們能看、能接受也就行了。

當日前一篇文章: 破除觀念 整體配合 大法弟子無條件被釋放
當日後一篇文章: 給大陸民眾講真象需解決的兩個問題及關於發正念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