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11月7日】龍口市東江鎮磨山趙家法輪功學員遲麗宣(女),只因去北京為法輪大法說句公道話,就被東江鎮非法拘留,並對她大打出手,打得她渾身青一塊,紫一塊,不寫保證書不讓吃飯、不讓睡覺,不交錢不放人,硬逼她丈夫交上1500元錢才放她回家,使她本來就貧困的家庭更加困難了。 回家後遲麗宣並沒有放棄修煉法輪功,知道自己做錯了,就寫了一份「保證書」作廢的聲明寄給鎮政府。不法之徒惱羞成怒,氣急敗壞的將她抓去進行更加殘忍的折磨,幾天後又把她強行送到下丁家610洗腦班,不寫保證書不讓睡覺,每天只給二兩飯吃,短短幾個月50多歲的遲麗宣被折磨得面色蒼白、胸口憋悶、咳嗽不止,而且一天比一天重,不法之徒怕她死在那裏就把她放回了家,回家不多日子,她就去世了。 是誰害死了她?是江澤民,是追隨江澤民的惡警害死了她。在這裏要問一句參與迫害他的警察:你們的良心哪去了?你們的公正心哪去了?你們還配當執法人員嗎?煉功人只是在國家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行使個人上訪權利,你們就昧著良心狠毒的打他們,難道你們不知道善惡到頭終有報嗎?在此奉勸你們一句:為了你們自己以及你們家人的未來,停止作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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