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11月6日】編者按:以下被追查的很多人有著“教授”、“學者”的頭銜,但他們都是一些沒有任何學術成就的混事者。這些人的所作所為是對學術界的侮辱。這些學術界的小人賣身投靠一個邪惡的獨裁集團,把一個教人向善的信仰誣蔑為邪教,為江氏集團的血腥暴行吶喊助威,完全喪失了做人的良知。他們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和天理的懲罰。 國際人權組織「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11月5日發布首批追查名單,追查在迫害法輪功運動中起關鍵作用的中共理論界相關機構和人員。在首批名單中,中國社會科學院、北京大學精神衛生研究所等榜上有名。 「追查國際」稱,經調查核實,中國社會科學院及其分支機構,成立反法輪功的「理論」專題研究機構,涉嫌利用「御用」身份,盜用學術名義,惡意詆毀法輪功,利用輿論煽動仇恨,為鎮壓出謀劃策。也涉嫌向當局建議用「精神病院」濫施中樞神經性藥物對法輪功學員施暴等。 在中國迫害法輪功的這五年中,無數法輪功學員僅僅因為思想意識、觀點與中共官方不同,就獲「罪」並受到虐殺和鎮壓,失去家庭、坐牢、甚至迫害致死。中共輿論打手的「理論作品」在這其中起到惡劣的作用。 今年7月14日,原武漢市廣播電視局局長、武漢市電視台台長趙致真,在美國被控告製做誹謗電視節目煽動仇恨,應當對引起的酷刑與殺戮負責,趙同時被提出刑事訴訟。 中共官方反法輪功「理論」機構「中國反邪教協會」的網站,就是在趙致真的建議下建立和指揮管理,上面有千餘篇誹謗、誣蔑法輪功的文章。 首批被追查的「理論界」打手 追查國際表示,從即日起,將下列人員列為首批重點追查對像,進行立案追查。 (*:為重點追查對像) 中國社會科學院 「法輪功」現象綜合研究課題組組長:*李慎明(副院長) 哲學所:*陳筠泉(研究員), 世界宗教所:*卓新平(所長),*富芳(研究員)、*戴康生(研究員、前副所長,死於2003年)、*楊曾文(佛教研究室主任,已退休)、*魏道儒(研究員)、*習五一(研究員)、*張新鷹(副研究員、副所長)、*石衡潭(博士) 歷史所:*李學勤(研究員、原所長) 社會學所:*景天魁(所長、研究員) 法學所:*辛之聲、夏恿(所長、研究員)、馮軍(副研究員)、建彥(研究員) 心理所反邪教課題組: *王二平(副組長)、*吳瑞華(研究員)*傅小蘭(研究員)、*王文忠(博士)、曾蘇東(書記、組長)、陳毅文、張雨青(副研究員) 馬列所:*李崇富(研究員)、孫凱飛 馬克思主義學院:*孫樹平(博士生,以特約評論員名義發表文章,被當局吹捧為所謂「重磅炸彈」) 中國中醫研究院:*張洪林(氣功研究室主任,最先提出用精神病院迫害法輪功學員,並和610配合到基層直接參與迫害) 中央民族大學民族學系:*趙展(教授) 北京大學精神衛生研究所:*張彤玲(主任醫師,此人明確用精神病院迫害) 中國科學院古脊椎動物與古人類研究所:*吳新智(院士) 中國人民大學研究生院:*劉大椿(副院長、教授) 中共中央黨校哲學教研部:*喬清舉(教授) 北京中醫藥大學:*宋天彬(教授) 清華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馮虞章(教授) 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同仁醫院:*劉福源(院長,反X教協會副理事長) 北京醫院:*曾昭耆(心內科專家) 北京安定醫院:*蔡焯基(院長) 回龍觀醫院:*張培琰(院長)、何鋒(信息科) 佛山市第三人民醫院(原佛山專區精神病院):*詹春雲(醫師,直接參與洗腦班迫害,並協同省610參與迫害) 韶關學院政治學系:*李傳忠(教授,直接參與洗腦轉化) 中山醫科大學病理生理教研室:吳偉康(所長、教授) 中山大學哲學系:李宗桂(教授) 中國科學院廣州地化所:王道德(主任) 廣東省委黨校:*張志湘(教授) 廣州中醫藥學院:*邱洪鐘(教授) 上海市社會科學院哲學所:*沉銘賢(研究員) 上海徐匯區精神衛生中心:*單懷海、*陶明毅、*虞一萍(利用精神病院迫害) 華東師範大學心理系:徐光興(教授) 上海師範大學教育科學學院:*傅安球(教授) 上海社會科學院宗教研究所:*業露華(所長) 上海市科協:陳積芳(副主席) 長春市教育科學研究所:*王志剛、*宋劍鋒(編寫洗腦教材,直接參與洗腦班迫害,並給當局出謀劃策) 福建中醫學院:林榕發(教授) 四川大學宗教研究所:*尹立(博士) 四川省社會科學院:*郭丹(所長,副研究員)、*塗秋生(副所長,副研究員)(反法輪功的材料獲得了周永康的親筆批示 ) 今年3月29日「追查國際」曾對涉嫌犯下傷害罪、煽動仇恨罪、誹謗罪的「中國反邪教協會」的主要成員莊逢甘 (理事長) 、王渝生 (副理事長兼秘書長)、何祚庥 (副理事長) 等發出了追查通告,其中王渝生,於2004年4月16在日內瓦州法院以「酷刑罪和群體滅絕罪」被起訴。 根據國際案例法,2003年12月,盧旺達國際戰爭罪法庭對在1994年的大屠殺中利用媒體煽動仇恨和妖魔化被攻擊對像的三名男子進行審判,兩人被判無期徒刑,另一人被判35年徒刑。 「追查國際」稱,將掌握的證據和事實作為法律依據呈送給國際法庭,對所有上述有關人員尋求法律制裁。根據「迫害信仰自由的外國官員及配偶和子女不得進入民主國家」的有關法案,將其犯罪記錄遞交各國海關和移民部門備案。 對於因受矇蔽或脅迫而參與迫害的一切人員, 如果證實確已悔過,並主動配合本組織的追查行動, 有立功表現者, 本組織將酌情考慮免於對其進一步的法律行動。 「追查國際」全稱為「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成立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追查國際」旨在幫助和協調全球的社會正義力量及刑事機構,在全球範圍內追查一切參與迫害法輪功的責任人,協助受害者將罪犯送上法庭,嚴懲兇手,警醒世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