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11月6日】馮桂清,女,55歲,成都市新都區清流鎮法輪功學員。1998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煉前她一身的病,如肩周炎、中耳炎、胃炎、婦科病等等,修煉後不治全好了。 可是99年7月大法被迫害,她有怕心,在家悄悄煉功,後來明白自己也是大法中的一個粒子,也應該為大法說句真話,就在2000年12月8日與同修去了北京證實大法。她走後鎮政府的張涇(音)松、張勇,派出所周××、劉××,每天晚上七八個人來恐嚇她的兒媳婦,家也被抄。 馮桂清一行人在北京燕郊的公交車上被警察強迫罵師父、罵大法,不願罵的就認定是法輪功學員,就把她們非法押進燕郊派出所關了一天一夜,馮桂清被搜走身上帶的680元現金。 2001年元月1日早上8點左右,惡警就把她們押上車不知到哪裏去,聽押送的人說:你不說是哪裏的人,就送往老山裏去餵狼。又有人說送去新疆勞改,後來就到了河北公安局,那裏的警察審訊她們,問她們叫甚麼名字、哪裏的人,不說就被毒打,腳踢,跪在地上折騰了一天。下午六點,那些人說她們個頭小都是四川人,又把她們送回燕郊派出所,就叫四川省駐京辦關押。 元月2日晚,清流鎮的旭鐨長和利濟鎮派出所周××將馮桂清等三人戴上手鑄連夜乘火車返回。在利濟派出所她們被非法關押一晚上,次日送新都看守所關了30天後又押回清流鎮遊街示眾。之後又返回新都看守所繼續關押,關了共45天,期滿後由派出所接回。 警察寫好不再去北京、不再散發資料、聚會的所謂“保證”強令她們簽字,警察還罰了一千元錢,才放回家,以後就每天24小時監視,一個月開兩次會,走哪兒去要請假。 2002年10月10日清流鎮的張勇、張涇(音)松還有公安局的劉××,派出所的鄭××到馮桂清家以看馮桂清為由,在她家亂看亂找,就把師父的照片找到了,馬上打電話叫來派出所的周××,還有一個不認識,把她家裏找了個天翻地覆,搜走了大小錄音機各一台,師父的講法帶兩盒,煉功帶兩盒,傳呼機一個,坐墊一個,沒有任何手續。 當天,馮桂清被非法押到利濟派出所審訊。她給他們講真象,他們不但不聽還罵髒話,馮桂清制止他,他就出手打人,打得她鮮血直流,關了一天一晚。 10月11日,馮桂清被押送到新部看守所關了45天,期滿後派出所將她接回家,這次沒寫甚麼。 2004年8月2日早上7點鐘,新都區清流鎮張勇、利濟派出所陳所長把馮桂清送進新津洗腦班強制洗腦,2個陪教,24小時監視,每天放誹謗大法的錄像,每談來都是4、5個人,用假善、偽善,撒迷魂藥,它們戴著假面具,然後硬逼著馮桂清寫‘保證書’,使馮桂清在精神上受到很大的傷害,晚上根本不能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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