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11月4日】經常在明慧網上看到有同修被暴打、被多根電棍電、被迫害的報導。感到痛心之餘,又產生這樣一個問題:為甚麼不運用師父賦予我們的神通呢? 我們是大法弟子,在我們修煉的過程當中,即使是鎖著修的,師父也賦予了我們很多的神通法力。那麼,師父把這些能力給予我們了,在適當的時刻,就應該堂堂正正的運用。 站在我個人的角度來看,不運用的原因有主要是對師父講的法認識理解的不夠深刻! 在修煉的初期(我是2003年9月底得法的),我也曾經走了一段小小的彎路。發正念時,師父要求清理身體時,要清理自己的業力。當時我產生了自己的「想法」:要是把業力在發正念中舒舒服服的清理了,自己不用再在打坐中痛苦的承受了,好像不是一個煉功人吧!於是在一段時期中,發正念時不清理自己的業力了。但是過了一陣了,忽然覺得自己的認識非常的不對──我突然認識到,既然師父把這段法講給弟子了,讓弟子來做,一定有他的道理,按師父要求的做一定是最好的!於是從那以後,我就時時事事從師父講的法出發,用法來衡量應該做甚麼,不應該做甚麼!真正的踐行「做到是修」! 那麼從這一件事想來,當壞人來迫害你時,我們不妨就按師父在《正念制止行惡》中講的法來處理。讓壞人結結實實的摔一個大跟頭,或者是讓他自己抽自己幾個耳光子,讓電棍的電去電他們自己,讓他們互相暴打,……,現世現報,這豈不是更好? 並且這樣做是對壞人最大的慈悲。一是可以避免他對你進行更大的迫害,從而造下更大的罪業,二是警醒他,使他知道大法確實了不得。再者也能使知情的常人也對大法有一個正確的認識。 層次有限,不當之處,望慈悲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