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11月29日】2004年8月14日,湖南省道320龍塘鎮路段,發生了一起車禍:一輛運煤大卡車,對著停在路旁的出租車直衝過去。也就在此時,司機如夢初醒,急打方向,雖然避開正後撞擊,但出租車還是被撞壞。 出租車內坐了好幾位乘客,還不知咋回事。卡車司機知道責任在自己,自願賠償私了。就在司機雙方商議賠償金額的時候,一輛警車嘎然而至;再一看,不是交警,不知是哪裏的警察。不由分說,不作調查,將卡車放走,把出租車及乘客扣留。 這是怎麼啦?事後才知這是龍塘派出所的惡警,他們氣勢洶洶大聲喊道:「通通跟我們走一趟。」「為甚麼跟你走?」有人反問。「我說走就得走,」惡警一副兇相。「你們警察不是抓壞人的嗎?我們都是好人!」好幾個人都與惡警講理。「沒規定我們不可以抓好人。走!走!」就這樣連人帶車無任何理由的強行扣至龍塘派出所。 原來,車內的乘客是大法弟子。除六十多歲的譚美雲一人外,其他正念走脫。龍塘派出所的惡警就把司機罰款500元,滯留一天才放行。把大法弟子譚美雲轉交國安大隊,非法關押一個多月,罰款3000元才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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