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11月20日訊】濟南市大法弟子紀光麗(女)44歲,濟南電表廠職工,2000年7月進京上訪,被非法拘押半個月。2000年10月又被濟南歷城區「610洗腦班」(郭店鎮)非法關押三個月,曾被吊起毒打。 2002年11月,因紀光麗向世人講真象,被濟南歷下區「610」和東門派出所非法拘押,並於夜間12點被惡警砸壞門窗、破鎖入室抄家,送入「610洗腦班」經受了七個月的精神與肉體的殘酷折磨,因她堅修大法不動搖,又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單位開除公職。 在漿水泉女子勞教所,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勞教所不准她與家人相見,因此與家人長期失去聯繫,在此期間,她丈夫也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被非法判勞教三年(山東王村勞教所),其孩子失去父母,無人照顧。 2004年11月15日,大法弟子紀光麗已非法勞教期滿,然而當家人去漿水泉女子勞教所接人時,勞教所仍執法犯法拒不放人,並藉口講「紀光麗不轉化,要等‘610’通知才能放人。」 因大法弟子紀光麗在非法勞教期間,惡警一直不准她與家人聯繫,紀光麗生死不明。我們忠告歷下區「610」辦公室官員及漿水泉女子勞教所幹警:立即停止迫害大法弟子!現在迫害法輪功的首惡江澤民的末日即將到來,難道你們甘願成為江澤民的陪葬品嗎?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迫害大法,天理難容!給自己留一條後路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