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11月20日】99年7.20以來,江氏集團就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從那天開始我就沒有一天好日子過,天就像塌了一樣,大隊喇叭天天廣播煉法輪功的到大隊集合學習。我是俺村負責人,還被迫到鎮政府洗腦。鎮政法委書記對我說:「你看電視上說,法輪功殺死多少人。」我開口回答:「你可別聽電視上說的,那是假的,不信你看一看《轉法輪》這本書就明白了。書上說得不讓殺生,更不讓自殺,你可別上當。法輪功不殺生,殺生不是法輪功。」政法委書記說:「到這個時候你還不服氣,還給我講道理,還說電視上是造假,沒有學習好,明天還得接著來。」 第二天,派出所的人到我家,讓我到派出所去一趟,欺騙說:問一問情況就讓你回來。一去就不讓我回來了,不法人員把我非法關押到看守所。家人通過找關係,被勒索了三千元才把我放出來。 回家後,我經常被派出所騷擾、傳喚。當時家人有點怕心,因為我家共被邪惡勒索了一萬多元。特別是2000年臘月23日晚,我正在家裏煮肉,派出所的惡警硬是把我綁架到派出所,就把我銬在床頭上,我不讓銬,我說:「我沒有犯法,你們憑甚麼銬我?」不法人員們說:「別裝蒜,你幹的事你知道,你讓她們兩個去了北京(當時我們村有兩名大法弟子到北京去上訪),先把你銬起來,等所長在市裏開會回來再說。」 所長回來了,火氣特別大,氣急敗壞的說我害了他,讓市委書記罵了一頓,還差點把官給丟了。邪惡所長說著把皮鞋脫下來,照我的臉狠狠的打來,一邊打一邊說:「誰讓你教她們到北京去哩。你不招供就打你,再不招供明天就把你關到看守所。 」我說:「人家去北京上訪是自願,我們沒有組織,上訪是公民的基本權利。我們煉法輪功的沒有做壞事,只是在做好人,遵紀守法,做更好的人。」惡警們把我的衣服脫下來,把我銬在汽車的保險槓上,一直凍我到第二天早上,讓我把衣服穿上,非法送我到看守所關押。 看守所的惡警更是邪惡,臘月28日晚飯後,把我們好幾個同修從號裏傳出來。在值班室門前,有公安局長及惡警,強制把我們的衣服全脫光了,只剩下一個小短內褲。當時剛下了一場大雪,那天晚上特別冷,刺骨的寒風刮著。惡警強迫我們幾個同修都趴在雪堆裏,還用雪往我們身上埋,一邊埋一邊說:「看你們還煉不煉,說不煉就到屋裏去,說煉就在外邊凍著。」 我們在雪堆裏被埋了很長時間,全身沒有了知覺。邪惡還不放過我們,又用水管子往我們身上沖涼水。沖完後,惡警說:「你們不是冷嗎?排好隊。」惡警在鍋爐裏拿來了燒紅的鐵煤火蓋,逼迫我上去踩,還拿來燒紅的鐵鍬照我身上拍,邊拍邊罵。 無論惡警們怎樣對我行兇,當時我一點也不覺得痛;踩在燒紅的煤火蓋上,只是覺得「噗」的一聲,也並不覺得痛。我知道這是師父在保護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