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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定正念 闖出勞教所
【明慧網2004年11月15日】一位山東大法弟子在勞教所被難以想像的苦役折磨,殘酷的熬夜把眼都熬的看不清東西了,她堅持煉功,惡警們派專人看著,逼她一直站著不許閉眼,一瞌睡立即有人搗醒,額前被搗出許多包,她絕食抵制迫害,七天七夜沒吃沒喝沒睡覺,連續站了七整天,硬是挺過來了,最後闖出勞教所。以下是這位大法弟子的自述:

我叫鐘法蘭,山東省諸城市密州街道南黃曈村人。由於江氏集團野蠻鎮壓法輪功,我因信仰「真善忍」,遭受了令人難以想像的巨大迫害。

2001年2月底,我與其他法輪功學員一樣被強制送到設在諸城市繁榮賓館的洗腦班。在送到洗腦班之前,在原城關黨委副書記陳家智的指使下,我同其他大法弟子一起被非法關押在密州街道鐵水村後公路邊的小二樓上。在猶大的哄騙下,我思想有了動搖。但回家後靜下心來細想:我以前渾身是病,胃積水、婦科病引起的腰痛,吃了那麼多的中藥也沒治好,煉功後這些病不知不覺都沒有了,這樣的功法會不好嗎?既然這麼好,現在想讓我不煉了,能行嗎?

於是我找到村書記盧學剛,將我煉功親身受益的實情告訴他,同時表示煉功到底,盧學剛聽後用腳猛踢我。回家後,他又到我家,一邊罵著一邊逼我到村委。一進村委的門他就將我踹倒在地,並說:我今天早晚打的你不煉了。接著就是一頓猛踢,直踢到累的氣喘吁吁的。然後又逼我坐在床上,端起一臉盆髒水逼我喝,我不喝,他就把髒水潑了我一身,又接連到外面端了幾盆涼水潑我身上,全身好幾層衣服都濕透了,凍得渾身打顫。盧學剛還不算完,緊接著又拿起暖水瓶要用熱水燙我,剛進屋的村保管員看見後大吃一驚,忙說:別燙著她。他才沒動。之後又將我強送繁榮賓館洗腦班。因我拒不配合,當天被送往諸城市看守所刑事拘留一個月。

在看守所我因堅持煉功,一男惡警用腳踢我。另一女惡警王偉因當著眾多男惡警的面搜我的身,遭到拒絕後惱羞成怒,用拴了一圈鑰匙的鐵圈將我毒打一頓。一個月後,又直接把我送到了治安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

在拘留所,我想自己也沒做甚麼犯法的事,卻遭到如此迫害。心裏很難過:如果連信仰「真善忍」做好人都是非法的,那還有甚麼是合法的呢?於是我就用一根針扎破手指,在毛巾上寫上「還師父清白,法輪大法是正法,無條件釋放所有功友」的血書,寫完時所有的手指都被扎了好多針,連鐵心的警察看到都受感動。15天過後,叫村裏領回。可我村就是不領,於是我又被超期關押5天後才放回家。

2001年7月底,我坐上了通往北京的列車,在青島至淄博的路段,警察在車上挨個詢查,問到我時,他問是否煉法輪功的,我說是,並掏出自製的「法輪大法好」橫幅向車上的乘客講法輪大法遭受迫害的真象,並且從車頭一直講到車尾,就連許多外國人都很有興趣的聽我講。

下車後,我被關押在淄博鐵路派出所,身上帶的錢全被惡警搜去。之後我被諸城惡警押回,在諸城市看守所刑事拘留一個月後,又被送到繁榮賓館洗腦班,我堅決不配合。他們讓我在保證書上簽名,我堅決不簽,並瞅機會從邪惡的洗腦班走脫。

我又坐上諸城至北京的臥鋪客車,在天安門廣場上向中外遊人講述大法遭到的無端迫害。在廣場上講了兩圈後,我高喊「法輪大法好」,被廣場上的惡警抓到警車上拉到前門派出所,之後又拉到北京北邊的一所監獄非法關押。後來被諸城市公安局的人拉回,直接送看守所刑事拘留一個月。接著又被送到治安拘留所,治安拘留15天。

2001年11月30日我被強送淄博王村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村書記盧學剛告訴我家人說,進勞教所前化驗血,化驗費2700元,這錢記在了我家的帳上。

一進邪惡勞教所五大隊,惡警就找一些人圍著我威逼引誘,讓我放棄修煉。她們輪流班看著我,並且讓我站著不許睡。幾天後,為了抗議這種迫害我絕食三天。即使這樣,惡警仍然不許我睡,一直到第七天,我精神恍惚,在誘騙下寫了不煉功的保證。等我清醒過來後,馬上向惡警們聲明,自己在她們迫害迷糊時寫的保證作廢。就這樣我被單獨關入一間屋裏站著,晚上不許睡覺,並且派人輪流看著,白天還得幹活。勞教所分派很多任務,全隊的人經常幹到夜裏12點,幹不完就要幹到兩三點,也是常有的事。睡覺時,不放棄修煉的學員就被逼站在門後連夜不准睡,白天還要繼續幹活。

2003年初,經過一年多的殘酷折磨,我認清了邪惡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惡本質,徹底堅定下來,公開表示要學法煉功。我一開始煉功,就被惡警用銬子銬在床上,後來惡警怕別人也跟著學煉,又將我關在隊長用的廁所裏,吃喝都在裏面,並且站著吃,站著睡,不轉化不出來。在廁所裏我一站就是兩個月,腳腫的穿不上鞋,我要求換雙鞋都不許,腿一直腫到膝蓋處,夏天鞋底下的地板都被汗水浸濕了。

2003年8月15日前後,我被轉到一大隊。因為長期不許睡覺,又加上難以想像的苦役勞動,身體承受不了,殘酷的熬夜把我的眼都熬的看不清東西了,但我一煉功身體就輕鬆,為了頂住這種非人迫害,我不能不煉功。2003年12月3日,惡警們開始動狠,派專人看著我,連續逼我站著不許閉眼,一瞌睡立即有人搗醒,額前被搗出許多包。為抗議這種迫害,我同時絕食。就這樣,七天七夜我沒吃沒喝沒睡覺,連續站了七整天,硬是挺過來了。

2003年12月10日,惡警給我戴上手銬,當著眾人的面說:鐘法蘭因表現不好,已被「轉捕」,判刑去濰北監獄。當我被帶到警衛室時才知道,他們已通知家人來,以精神分裂症為由將我領回。

回家後勞教所想打電話詢問我的情況,被家人嚴辭拒絕後,惡警再也沒有找過我。

當日前一篇文章: 用正的言行來告訴世人真象
當日後一篇文章: 世人問我:「又要到哪兒洪揚大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