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10月9日】我今年51歲,家鄉是廣東懷集縣人,是99年上半年得法開始修煉,煉功前身體是不太好的,當煉了一個星期後,奇蹟出來,煉了一個月,真是強身健體,面色真是變了另一個人樣,功法這麼好就想告訴別人。 2001年2月有一次到我親戚家,他也是大法弟子。剛好有一位大法弟子也在他家,剛喝了一杯茶,不法人員就闖入門來把我倆人抓住,雙手壓住兩肩,問我們是幹甚麼,我說上親戚家也有罪嗎?我們說難道你沒有親戚嗎?他們對我們大發雷霆。惡徒說我們身上有師父的資料,要我們把衣服脫光全身查資料。當時不法人員搜出一張發正念口訣,一張寫著古怪歌曲的紙皮。這樣把我們抓去拘留所15天。我不配合邪惡,否定他們,未滿15天就被無罪釋放了。 第二次被抓是發真象資料,是在馬崗鄉中興村,發放真象資料被惡徒發現了,又被抓進看守所迫害。不法人員們罵我們:你們一次又一次的被抓不知醜嗎?政府不給你們練了,快轉化回去和你們家人團聚。不法人員想盡辦法威脅我們,如果不轉化就送到三水勞教所。過了三四天,不法人員就把我劫持到三水勞教所。另外一個弟子是第一次被抓,15天後被無罪釋放了。 剛到三水勞教所,邪惡之徒就把我綁在很粗的一根木上,又打又罵,拳打腳踢,逼迫我蹲住,不准坐,不准睡覺,不准上廁所。我雙腳被迫害腫得比水箱還大,我被折磨了7天7夜,痛得死去活來。吃的東西比豬吃的還比不上,邪惡之徒人性全無的還把師父的像放在我雙腳下面。到了第八天,惡徒逼我寫了‘四書’,把我送出大隊去,強迫看誣蔑大法的電視,強迫承認邪惡考試的試題答案。 我在勞教所裏天天被罵,被打,被踢。有一天想煉功,剛坐好開始煉,邪惡之徒就發現了,大罵不停,大罵粗口,又罰我做作業,又逼迫我做體操,又要扣分。 一年勞教期滿了後,不法人員逼迫我寫總結。我寫回家後照顧好老人,耕好幾畝地。惡徒說寫得不好不及格,又大罵,粗口爛舌,又不准我回家了。我被超期關押了二十天才被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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