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10月31日】明慧網10月27日報導,河南省南陽市宛城區公安局國安大隊惡警在南陽市絲織廠後街,農業招待所內私設公堂,對法輪功學員行刑逼供,執法犯法。惡警使用多種酷刑殘酷迫害大法弟子,其中酷刑之一叫穿心槓。 報導中說張保芝、李延生、王儀賓、蒯其英、陳金蘭等五位大法弟子在2004年3月份遭受了宛城區公安局國安大隊趙增玉、杜思偉、段獻成等惡警,使用酷刑穿心槓、毆打、不許睡覺,騙供、誘供等違法手段非法審訊,現在李延生身體狀況很差。 據說受此刑者手銬深嵌入其肉中,巨痛鑽心。不到一分鐘就使受刑人疼得大汗淋漓,全身衣服馬上濕透,使人內臟器官馬上錯位,嘔吐、劇烈疼痛,有的口中吐血。 在用刑中,如受刑者昏死過去,惡警就用涼水澆醒後再給用刑,用刑少則一天,多則達六、七天。可想而知受刑人昏死過去多少次,受刑者吃不下飯,睡不了覺,痛苦不堪。一般再強的壯漢,也僅10分鐘就是極限,受刑者最後往往胳膊、腿會殘疾。 下面是知情者提供的‘穿心槓’的示意圖:
酷刑穿心槓:戴上手銬、腳鐐,將兩手銬緊,讓人蹲下,兩隻胳膊抱膝,將鐵槓從胳膊上腿彎處橫穿。然後將槓子抬起,放在兩張辦公桌上,此時受刑人面朝上、背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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