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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鮮為人知的黑幕
文/澳洲悉尼 劉靜航(原北京市法輪功學員)
【明慧網2004年10月31日】我被警察強行當做「204」的組織者抓捕、判刑三年,關在「未管所」,因而見證了諸多「未管所」中鮮為人知的內情,見正了「未管所」的黑暗。

一、 「未管所」裏不可告人的真實情況

未成年犯管教所,簡稱」未管所」,是××黨實行專政的監獄,隸屬北京市監獄管理局,是江××流氓集團鎮壓法輪功的黑據點,集假、惡、暴之大成。2000年10月由安定門外立水橋遷址到大興縣新址,隔大片農田與「北京市勞教人員調遣處」相對。原名叫「少年犯管教所」,改名為「未成年犯管教所」。

稱「管教所」是要欺騙不明真象的人,容易把它理解為是對不軌的未成年人進行文化、道德教育的場所;或是類似工讀學校那樣邊學習邊勞動的場所。連我老伴得知我被關進」未管所」時,還天真的認為,我們法輪功都是善良的好人,學歷又高,是去給未成年人教課呢。豈不知是被投入了人間地獄。高牆上布滿高壓電網,四角有高高的崗樓,武警持槍晝夜站崗,黑糊糊的全自動化大鐵門由武警把守,前面還有鐵網圍起來的隔離區,裏面是監獄的K字型牢房樓,安裝有全部自動化的聲像監控系統和報警系統,並直接與北京市監獄管理局聯網,監控著牢獄中的每一個角落,並可即時錄下每個場景。但它卻鮮為人知,並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既然是」未管所」,自然應該關押的都是18歲以下的人,其實不然,從2000年至2003年間,這裏共關押了一千多人,而百分之七十以上都是成年犯。更令人瞠目的是一半是男犯,一半是女犯,是男女混監。

「未管所」總共分4個監區,10個分監區,每個分監區約100至120人。只有第一監區關押的是男性未成年犯,第二監區是成年男犯,第三監區(6、7分監區)是成年女犯;其中只有一、兩個未成年女犯。第四監區(8、9、10分監區)全部是成年女犯。對外界這是個絕對的秘密,就連同是公、檢、法系統的公安局派出所的警察都不清楚。當幾個警察看到我的「出監證明」上蓋的「未成年犯管教所」大紅印時,都吃驚的問:你一個老太太,怎麼關到「未管所」去了?!表示不可思議。

對國外,更是不可告人的絕密。每當有外國人來參觀時,監獄就下令讓我們女的趕快躲起來,不能讓外國人看見。一次我們9分監區正在未成年男犯東邊的牢房強行奴役性勞動「摘羊絨」,剛幹一小會,就突然下令收工。來不及清理現場,就急速回到西邊的女牢房。命令坐在監舍的地中間,不許扒窗張望,不許站起來走動。我們莫名其妙,不知發生甚麼?後來才知道,原來是有日本人參觀。因為中國對外聲稱中國監獄都是「分類管理」、「男女分監」等,所以不能讓外賓看到真象。當明慧網揭露馬三家勞教所將18名女法輪功學員扒光衣服推入男牢的罪行後,大家都十分氣憤,而9分監區的獄警竟謊稱:這肯定是假的,編的,我們警察都清楚全國的監獄都是男女分監的,根本不可能有這事。「未管所」自己就是男女混監,還大言不慚地說絕無此事,瞪著眼睛說瞎話也不臉紅。

二、 惡警因迫害法輪功學員升遷

「未管所」惡警們緊隨江××流氓集團和610辦公室,瘋狂迫害法輪功。從2000年11月至2003年2月期間,在9分監區先後非法關押49名法輪功學員,年齡最小的18歲,最大的72歲。

專門負責迫害法輪功的惡警是副所長金花、四監區長黃清華、9分監區長鄭玉梅、9分監區副分監區長李小娜等。

她們採用長期剝奪睡眠、長期「包夾」、集訓、體罰、編造假經文、造謠誣蔑、人身攻擊、謊言欺詐等流氓手段,加上嚴厲的軍事化管理,超時超量的奴役性勞動,以及強迫洗腦、逼看反法輪功的電視錄像,逼寫大量材料等等,使人精神極度緊張、肉體疲勞極至崩潰邊緣,甚至有的學員被迫害的精神失常。特別惡毒的是,他們指使被判15年刑的詐騙犯李翠香,用盡種種造謠、欺詐、騙術迫害法輪功學員。監獄中本有明文規定,詐騙犯不允許當「班長」、「雜物」(幫助獄警管理一些事的犯人)。她們為了迫害法輪功,根本不管甚麼法規,給她超出犯人的很大權力和自由,除欺騙法輪功學員外,還讓她編寫給610辦公室的彙報材料,還到處推廣她的所謂的經驗。

「未管所」主動幫西城區看守所迫害絕食的法輪功學員20多名,幫國保總隊非法關押未經審判的法輪功學員到監獄洗腦,又主動提出去清河茶澱男監「轉化」法輪功學員,通過幫大屯鄉610辦公室「轉化」法輪功學員賺錢等等,罪惡累累,成為江氏流氓集團的邪惡打手,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據點,因此得到江××流氓集團的「表彰」、「獎勵」。

2001年9分監區迫害法輪功學員罪大惡極,因此成為公安系統的「先進文明單位」。北京市政法委書記強衛(已被「追查國際」追查)還多次來視察、慰問,給惡警們打氣。惡警黃清華因迫害法輪功學員「有功」被江氏集團評為北京市政法系統優秀××黨員、全國司法行政系統先進工作者等,記個人一等功,由9分監區長晉升為4監區長;鄭玉梅由副分監區長升為正分監區長;李小娜由普通獄警升為副分監區長。殊不知邪惡江氏集團給的獎勵,都是他們迫害好人的罪證。

三、從「未管所」中法輪功學員遭受的迫害看江××的罪惡

被非法關押的49名法輪功學員,都是按「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的好人,有的還是有口皆碑的勞模和先進工作者。只因不放棄修煉法輪功,又向人講「法輪大法」的真象,而被非法治罪。

江××流氓政治集團鎮壓法輪功全靠見不得人的謊言來矇騙中國百姓和國際輿論,而謊言要靠嚴密封鎖消息維持。它們最害怕法輪功學員去天安門證實法,國際影響太大。既害怕國外法輪功的信息傳進來,人民知道了真象;又害怕國內鎮壓法輪功的消息傳出去,遭全世界的譴責。因此將天安門遍布便衣、警察看守,封成禁地,又不惜血本搞網絡封鎖,成為它維繫鎮壓的要害。

2000年2月4日的春節,上千名法輪功學員毅然到天安門廣場舉起法輪圖,打出「法輪大法好」的橫幅,堂堂正正證實法,講真象,造成極大國際影響。江××嚇破了膽,氣得發瘋,親批要「徹查」,下令一定要抓出組織者,這就是所謂的「204」大案。其實法輪大法根本沒有組織,江氏集團動用所有國家機器也不會找到組織者,因為根本沒有。他們就硬將我、李淑英、李潔、密筱平、梁朝暉、閆海智、楊喜亮、胡國平、何維志九人非法定為組織者,非法判刑。我和李淑英被判刑3年,李潔為5年。一同被關押在北京市「未管所」。這分明是侵犯人權的迫害,是違犯中國憲法的。正是江××流氓集團破壞法律,滅絕人類信仰的群體滅絕罪。

「未管所」還關押了二位軍隊的法輪功學員。一位是空軍指揮學院的英語教授、博士生導師劉錫珍,另一位是陸軍總醫院的正師級婦產科醫生李超然。因為幾個法輪功學員到劉錫珍家交流,想「十一」去天安門,還沒去就被人告密而被抓捕了,冠以「預謀去天安門搞法輪功活動」而強行治罪。非法判刑5年和4年。

江××最恐懼的是衝破信息封鎖的法輪功學員。所以它費盡心機,重點抓捕,並非法判以重刑。穆春燕就因印刷真象材料,被判刑7年。郭淑靜和張立新被判刑3年。

自2001年後江××流氓集團對法輪功的鎮壓更升級,更瘋狂,但法輪功學員並沒有退縮。有更多的學員走出來講真象。散發製作真象材料等。江氏集團惱羞成怒,喪失理智的抓捕、重判。

姚悅,27歲,是清華大學的碩士,因發大量電子郵件,告訴人們法輪功真象和發放自動控制氣球,散發法輪大法真象材料,遭非法重判12年。

姜昌鳳是一個72歲高齡的老人,一生兢兢業業為國家工作的退休幹部,因給印刷法輪功真象材料的學員做飯,竟不可思議的被非法重判10年,在「未管所」折磨的她嚴重便秘,7天不能解出大便,滿臉長大膿包,流膿水,腫得眼睛都睜不開,仍被晝夜包夾,強行「洗腦」。她的丈夫於長新是空軍軍級幹部,因曾是法輪大法研究會成員,而被非法判刑18年,正關押在軍隊監獄中,這麼高齡的有功績的老人,遭到江氏集團的如此迫害,連監獄裏的犯人都覺得太過分了。

許那,1990年畢業於北京廣播大學電視製作專業,後從事油畫繪畫,曾在國內外舉辦個人畫展。2002年許那因給妹妹從網上下載並編了一本法輪功真象資料,就被非法重判5年。只一本真象材料,還只是給自己的妹妹,就能使江氏一夥如此發瘋,可見它們怕人們知道真象怕到甚麼程度了。

最令人同情的是一個住在平谷山區的農村婦女郝××,人十分單純、樸實,夫妻都修煉法輪大法,家裏生活很好。她因貼「法輪大法好」的不乾膠條和散發真象材料,被當地惡警非法抓捕。無奈流離失所一年多,住在大山裏,將雞鴨趕到山上養。夫妻終還是被惡警抓捕並都被非法判刑,關進監獄。家裏只剩下兩個年幼的孩子和一個80多歲的老父親,全家一下子斷絕了經濟來源,無法生活。她在獄中既無錢又無衣物,更無人看她,極為困難。

本是一個溫馨的家,完全讓江××給毀了,這正是江××的罪惡。而他們卻無恥的顛倒黑白,說成是因為她煉了法輪功才破壞了家庭,獄警還在全監區大會上講,她是最困難的一個,讓犯人幫助她衣物、日用品等,想以此表示「黨的關懷」、「監獄的溫暖」,這真是無恥至極的流氓手段。他們就是這樣下毒手迫害這些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善良的老實人,天理不容。

江××集團給這49名法輪功學員非法治罪,都在所謂的判決書中明確寫下了定罪原因:上網、下載數據、印刷散發材料或是去天安門等。這些所謂的罪名,不正是一個法制國家必須保證的基本人權嗎?而且是在××黨自己制定的憲法中明文規定的公民基本權益。江××竟將遵守憲法定為犯罪,不恰恰說明它自己在以個人意志篡改憲法、違犯憲法。這些所謂的「判決書」中給法輪功學員編造的罪名,必將成為江××自己罪惡的鐵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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