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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祁東縣六旬老人和兒子遭受的迫害
文/鄧承斌
【明慧網2004年10月30日】我叫鄧承斌,男,1944年8月生,現年齡60歲,漢族,中學文化,家住湖南省祁東縣捲煙廠宿舍,係祁東捲煙廠職工。兒子鄧朝罡,男,1976年生,漢族,大學文化,住祁東捲煙廠家屬宿舍,原係祁東縣捲煙廠職工,下崗後在中國聯通長沙公司打工。我於2003年7月來長沙市西長街勞務市場對面開了一家電話超市謀生。2003年8月23日,我們父子倆遭到長沙市天心區公安局突如其來的迫害。

2003年8月23日早上,我兒子鄧朝罡急忙到聯通公司去上班,正走在路上,突然一輛警車在我兒子的前面停住了,緊接著車上下來幾個惡警,不由分說將我兒子綁架上車開走了,後經打聽原來是長沙市天心區公安局在抓人。我兒子被抓進天心區公安局以後,緊接著天心局公安局的惡警就來到了我兒子的住處,見家裏無人,就撬門入室將室內的電腦、刻錄機、書籍、光盤等全部抄了去。審訊中,他們非法迫害我兒子,不許我兒子睡覺,惡警分三班,輪番摧殘,接連幾天都是如此,我兒子只好在無法忍受的情況下違心地作了供述。2003年8月23日,我也被天心區公安分局關押了一天,當時來了十幾個惡警強行把我綁架抓走並把我所經營的電話超市內的設備、器材如電腦、電話等全部抄了去。經過嚴格檢查,發現沒有疑點才將我放出,將經營器材還給了我。

這一切發生十分突然,他們也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和手續。我問他們,你們為甚麼要抓我們父子倆,你們為甚麼要抄我兒子的住處和我的超市?他們說:你兒子是法輪功人員,有人舉報他製作法輪功資料。原來如此。

我已經60歲了,經過這突然驚嚇,精神受到嚴重打擊,超市無法經營(已轉讓)。從這以後,我一直在痛苦中生活。

難道修煉法輪功有罪嗎?難道一個人講真善忍也有罪嗎?我兒子修煉法輪功以後,有病的身體得到了康復,不良的習慣得到改正。做任何事情首先想到了別人,修煉前後完全判若兩人。我原來對法輪功並不真正認識和了解,只是在兒子的變化上感到法輪功是一個好功法,特別是這次我們父子倆受到迫害以後,我走訪了許多法輪功學員,也查看了很多資料,我這才真正認識到法輪功好,看到了那些大法修煉者為甚麼那麼堅決,原來他們是真正的好人,他們才是真正的維護法,也看到了那些執法者是怎樣的迫害好人,是怎樣的執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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